考医师资格证需要哪些条件,执业医师异地执业违反哪条规定了

考医师资格证需什么条件?
中域教育为你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内容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第九条 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的,可以参与执业医师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详细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获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详细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与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法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查合格并推荐,可以参与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考试的主要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外单独制定。
【中域教育】为你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内容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第九条 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的,可以参与执业医师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详细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获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详细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与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法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查合格并推荐,可以参与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考试的主要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外单独制定。
中域教育为您解答
为做好医师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现对医师考试学员报名资格规定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第一条
满足《执业医师法》、《医师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查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相关规定。
第二条
试用机构是指满足《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开展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 试用期考查证明
(一)
报名时学员需要提交与报考类别相完全一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查合格的证明。应届生报名时需要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查合格的证明。学员报考时需要在与报考类别相完全一样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耗费时长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耗费时长间满1年。
(二)
现役军人一定要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查合格证明,才可以报考。
(三)
试用期考查合格证明当年内都有效,这是规定的有效期限。
第四条 报名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一)
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为第二代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考生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
外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 报考类别
(一)
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需要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完全一样。
(二)
报考对应类别的医师资格,需要具备与其相完全一样的医学学历。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根据获取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对应的医师资格。
(三)
满足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一类型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
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满足《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对应类别医师资格。
第六条 学历审查核验
学历导航:
(一)研究生学历
(二)本科学历
(三)高职(专科)学历
(四)中职(中专)学历
(五)成人教育学历
(六)西医学习中医人员
(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八)其他
(一)研究生学历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眼视光医学、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这个时间段已经顺利完成1年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对应类别医师资格。
(2)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对应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才可以参与医学综合笔试考试。
(3) 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基本上等同于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对应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人员,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才可以参与医学综合笔试考试。 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种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种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本科学历
(1)五年或者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 12月31日之前入学)、医学检验(仅限 12月31日之前入学)、妇幼保健医学(仅限 12月31日之前入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考试的学历依据。
(2)五年制的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考试的学历依据。
(3)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考试的学历依据。
(4)五年或者以上学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傣医学、壮医学、哈萨克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对应执业医师考试的学历依据。
(5) 12月31日之前入学、满足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 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6)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 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一定要与专科专业一样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才可以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高职(专科)学历
(1) 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等)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行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 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获取资格后限制要求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才可以申请将执业地址位置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 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可以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含教育部、原卫生部批准试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含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其专科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 12月31日前入学的,满足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 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四)中职(中专)学历
(1) 9月1日以后入学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设置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这当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制要求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2) 9月25日至 12月31日这个时间段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这当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获取资格后,限制要求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除农村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8月31日之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这当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对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面说的专业毕业生,这当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 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这当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这当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5) 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医、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这当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对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1月1日以后入学经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医、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这当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对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获取资格后限制要求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
(6)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7)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五)成人教育学历
(1) 10月31日之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种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对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面说的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考试获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获取医师资格类别完全一样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面说的情形外, 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种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 8月31日之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六)西医学中医人员
已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获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取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与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行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辅导班,并且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获取对应证书的,或者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查考试办法》相关规定跟师学习满3年并获取《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以申请参与一样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1)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与医师考试应满足《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查考试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相关规定。
(2)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获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获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医类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其执业时间和获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时间满足规定的,可以报考持有满足要求学历的中医类别对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八)其他
获取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满足《执业医师法》及其相关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的,可按本规定报考。
第七条
台湾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还有外籍人员报考的,根据相关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执行。
第八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根据《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23〕37号)规定,参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那天起施行。《医师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23版)》和《有关修订〈医师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23版)〉相关条款的公告》(卫办医发〔2023〕64号)同时废止。
参与中医执业医师考试的学员分为三类,一类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一类是国家认可的以师承方法学习的人员;一类是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
一、持有满足要求学历的学生
1.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申请参与中医执业医师考试;
2.在获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获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可以参与中医执业医师考试;
3.七年制中医学临床硕士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这个时间段有基本上等同于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的,还有中医学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学习这个时间段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的,可以申请在毕业当年申请参与中医执业医师考试;
4、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专科学历,还有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医学专业学历,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申请参与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5、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可以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考试。
二、师承和确有专长学员
1.《执业医师法》颁布之前的人员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获取有效行医资格的以师承方法学习中医学人员,经过资格考查可以申请参与考试,1999年和 未申请参与资格考查的除外;
执业医师异地执业违反哪条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根据注册的执业地址位置、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对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第十七条规定:执行业医师变更执业地址位置、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需要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变更注册手续。医师异地行医是需变更的。获取执业医师证后几年可考主治医师?
报考主治医师需按照个人学历确定对应的执业年限,满执业年限后就可以报考,主治医师考试报名条件请看下方具体内容: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获取执业医师资格;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四、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获取该培训合格证书。五、除具备上面说的所规定的条件外,还一定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1、获取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2、获取医学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3、获取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4、获取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5、获取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凡满足上面说的所规定内科主治医师考试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都可以从事内科主治医师考试的考试,并按照自己所在科室报考有关科目。扩展资料内、外科主治医师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有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这当中“基础知识”与“有关专业知识”科目外科学及其各亚专业考查内容一样。“专业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科目各亚专业考查内容为本亚专业考试大纲想求掌握并熟悉的主要内容。 卫生专业技术考试外科主治医师考试的“基础知识”、“有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将都采取人机对话(也就是机考)方法进行考试。
大学毕业出来工作几年可以参与执业医师考试?
《执业医师法》规定,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的,可以参与执业医师考试: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详细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
2.获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
有执业医师证,在县级市,工作4年,想开诊所,有哪些条件?
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开展细则》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开展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一定要同时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一) 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查合格,获取《医师执业证书》;
(二) 获取《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外单独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执业医师法规定,从医五年并获取主治医师职称可以申请个体行医.
不过,大多数地区的实质上情况是只要获取执业医师资格5年就可开门诊.
还有就是没有医师资格,可以自己做法人,找有医师资格做负责人.
复杂点就是-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一定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工作者,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很多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很多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一定要长时间固定(非申请人全部,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满足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多1名,面积增多10平方米。 (八)满足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凡申请设置私人诊所,应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请看下方具体内容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一定要申明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材料(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县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三、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按照本规定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能批准的书面答复。被批准的,应该向申请人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注明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申请人获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在3个月内筹建结束,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医疗机构管理规定》、《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核验,合格者给予注册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上注明营利性医疗机构。私人诊所一定要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五、私人诊所获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到同级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六、各县(市)、区要按照医疗服务供给及需求状况,依照《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私人诊所的设置进行合理布局。暂不审批性病、泌尿外科等私人诊所。 七、 私人诊所聘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一定要报其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八、私人诊所原则上只可以设置1个诊疗科目,确需增设诊疗科目标,需具有对应临床经验,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栏目中注明至少有2个专业),并具有对应的诊疗条件
职业医师资格证有处方权吗?
不清楚你这个职业医师是指什么医师,按巜执业医师法》,唯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有处方权
执业医师资格可以开处方,
但是,需满足条件:处方权的取得规定: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址位置获取对应的处方权。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应经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但是在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大多数情况下的执业活动的助理医师,可在注册的执业地址位置获取对应的处方权。
2.医师需要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才可以开具处方。
3.医师经考查合格后可获取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查合格后获取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4.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需要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查核验、并进行签名确认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5.进修医师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质上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对应的处方权。
医药备考资料及辅导课程
医学教育网卫生职称免费资料下载
电子版资料领取
辅导班培训课程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
医药培训班-名师辅导课程

>>培训班视频课程,听名师讲解<<

>>培训班视频课程,听名师讲解<<
医药备考资料及辅导课程 医药卫生职称免费资料下载
注册免费领取学习资料 名师培训辅导教学课程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
医药卫生考试培训班-名师辅导课程
说明:因政策和内容的变化,上文内容可供参考,终以官方公告内容为准!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
华宇考试网)
医学教育网卫生职称免费资料下载
-
电子版资料领取
辅导班培训课程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

>>培训班视频课程,听名师讲解<<

>>培训班视频课程,听名师讲解<<
医药卫生职称免费资料下载
- 注册免费领取学习资料 名师培训辅导教学课程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
医药卫生考试培训班-名师辅导课程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