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的复习备考正在进行中,华宇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网搜集整理了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的内容如下,希望对各位妇产科主治医师考生有所帮助。
1.着床前期——用药对胚胎及胎儿的影响不大。
2.囊胚着床后~12周左右——是药物的致畸期,且药物毒性作用出现越早,发生畸形越严重。
3.妊娠12周~分娩——药物致畸作用明显减弱,但对尚未分化完全的器官(如生殖系统、神经系统)的影响一直存在。
头1、2周全或无,要么没事要么流;
3w-3m易致畸!3w-5w致畸!!
3个月后人形成,但是仍然有风险,
影响中枢和生殖,不用药物是首选。
本节数据补充说明
九版教材更新的数据:
①受精后2周内(孕卵着床前后):药物对胚胎影响为“全”或“无”;
②受精后3~8周之间:是胚胎器官分化发育阶段,称为致畸高度敏感期;
③受精后9周~足月:致畸性虽减弱,但对尚未分化完全的器官(如生殖系统、神经系统)的影响一直存在,尤其是神经系统。还可表现为胎儿生长受限、低出生体重和功能行为异常。”
4.分娩期——药物残留,影响新生儿。
如产程中镇痛,不宜选用呼吸抑制作用强的阿片及吗啡类镇痛药。
哌替啶是分娩者镇痛常用的药物。
因其镇痛作用2~3小时达峰,持续4小时,故让胎儿在用药后1小时内或4小时后娩出为好,目的是让出生时新生儿体内的药物处于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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