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的复习备考正在进行中,华宇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网搜集整理了过期妊娠对母儿的影响如下,希望对各位妇产科主治医师考生有所帮助。
过期妊娠是指怀孕超过42周仍然没有分娩,过期妊娠不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状态。正常情况下应该在怀孕37~41+6周分娩,过期妊娠时,由于胎儿在宫腔以内发育时间过长,会对胎儿造成一定的影响。
过期妊娠对母儿的影响,可分两种情况来描述:
1、胎盘功能减退型胎盘绒毛退行性变,胎盘小叶钙化,胎儿因胎盘供血供氧不足,不再继续增长,表现为皮下脂肪减少,肌肉变薄,皮肤干燥松弛多皱,部分脱皮,头发长,指(趾)甲过指(趾)端,貌似“小老人”,也称“过熟儿”。由于胎儿缺氧,胎儿肛门括约肌松弛,有胎粪排出,羊水及胎儿皮肤黄染,易发生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吸入性肺炎等。
2、胎盘功能正常型由于妊娠过期,胎盘新生的绒毛膜代偿功能良好,故胎盘功能各种检查均正常,胎儿继续生长可出现巨大胎儿。分娩时颅骨不易变形,易致难产、滞产、宫缩乏力、产后出血。苦处理不当易出现新生儿颅内出血、损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