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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考试有哪些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师考试内容有哪些

时间:2022-08-28来源:华宇考试网作者: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
高级会计师考试有哪些考试科目

高级会计师考试有哪些考试科目?

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全国统一的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只有一门,就是高级会计师实务,但是如果需要聘任为高级会计师职称,各省市县要求不同,有些单位还需要计算机板块三门,外语合格,还要在相关级别杂志上发表论文等等,还要看单位评审是否通过

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开卷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来源于《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涵盖企业战略与财务战略、企业投资、融资决策与集团资金管理、企业预算管理、业绩评价、企业内部控制、企业成本管理、企业并购、金融工具会计、长期股权投资与合并财务报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会计处理与内部控制的相关知识。

高级会计师

名词解释: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的评定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同时需要符合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等条件。高级会计师主要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等工作。

考试简介: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客观、公正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办法,在总结浙江、湖北两省200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4年扩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16个省市的工作。2005年至2007年扩大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29个省、区、市进行试点。2009年度继续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

合格标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考试大纲: 高级会计师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

参考资料

东奥会计在线:

http://www.dongao.com/c/2023-02-10/667969.shtml

高级会计师考试内容?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高级会计职称需要考几门呀?

高级会计职称只需要考一门,就是《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师采取开卷机考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虽然只考一门,但难度大,应试者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有1门。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高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题型为案例分析题,全部都是主观题,是开卷考试。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生可以携带装订成册的纸质参考资料。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借阅纸质参考资料,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一、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需要考《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5小时。该科考试为开卷考试。虽然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只需要考一门,但是高级职称评定需要《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学术论文等其他条件。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需要考哪些科目?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只需要考《高级会计实务》这一科,题型为高级会计案例分析,一共有9道,其中必答题7道,选答题2道,必答题80分,选答题20分,满分100分,高级会计师实行的是考评综合制,需要先通过全国统一《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才可以获得评审资格,参加评审。

高级会计师职称考试需要考的科目是:首先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会计资格考试,考试科目是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合格才可以取得高级会计资格证书,然后,按照本单位聘任高级会计师职称要求,还需要计算机板块三门合格,参加职称英语考试(视各单位具体情况要求),论文发表等,达到要求才可以聘任高级会计师职称

一、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需要考《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5小时。 该科考试为开卷考试。虽然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只需要考一门,但是高级职称评定需要《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学术论文等其他条件。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会计3级科目有哪些?

会计分三级,分别是初级、中级、高级。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有机会获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高级会计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会计师考什么?

会计师包含: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

1、初级会计师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3、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4、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2023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和时间?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 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 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共14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7日至11日

5月14日至15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 5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3.中级资格考试于 9月3日至5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3日至5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 12月1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 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抄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 1月5日至1月24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1月24日14:00截止。

3. 4月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 5月7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5. 5月2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汇总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所有批次考试数据,在检查数据完整性、进行违纪违规处理后,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分别报送上报数据光盘,并附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及数据上报清单。

6. 5月25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7. 6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分别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8. 6月1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22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同时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9.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 2月16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 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抄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 3月10日至3月31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14:00截止。

3. 8月1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4. 9月3日至5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5. 9月16日前,召开全国评卷会议,部署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6. 9月28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分别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及与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评卷过程中,应注意排查雷同试卷,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应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属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7. 10月2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 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8.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 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疫情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请示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后,向社会公告暂停有关考区、考点的考试,并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相关考试管理机构要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六) 11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分别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会计资格

(责任编辑:华宇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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