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退役军人指令性安置实施方案重庆市退役军人指令性安置实施方案一、军

重庆退役军人指令性安置开展方案?
一、军转干部的工作分配,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区县(自治县)和市级各个主管部门、中央在渝单位要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在坚持指令性分配办法的同时,积极探索与服役这个时间段德才表现、奉献挂钩和考查选调、考试考查、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分配办法。详细办法在积极探索试点获取经验后另外单独制定。军转干部的岗位具体安排以工作需为主,兼顾自己意愿,保证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二、妥善处理党政机关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需的行政编制。党政机关接收军转干部,根据计划分配数的25%增多行政编制,增多行政编制后有缺口的,第一用自然减员空缺出来的行政编制处理;处理后仍不够的,由市机构编制部门向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报告。各级党政机关在制定年人事具体安排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接收军转干部的情况,预留出部分编制和职数接收军转干部。中央下达我市使用的政法专项编制,应有一部分用于接收军转干部;市机构编制部门为接收军转干部给相关区县(自治县)、市级相关部门增多的行政编制,不可以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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