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超生怎么处罚, 教师超生二胎如何处理呢

事业单位超生怎么处罚?
各地计生政策规定明显不同,以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为准。
比如《广东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规定: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需要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需要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超生人员,相关单位依照本规定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那天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能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可以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可以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可以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详细超生罚款标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孩子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都可以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自己上年实质上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都可以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越部分还需要根据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孩子的,以超生一个孩子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孩子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孩子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自己其实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孩子,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孩子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孩子的,按前款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教师超生二胎如何处理?
早已放开二胎三胎,已不存在超生。
目前国家已经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故此,没有任何处理
目前放开生二胎,支持生三胎还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