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编制有机会转为公务员编制吗,参公编制如何调入行政单位能否成为公务员

参公编制有机会转为公务员编制吗?
先厘清一下编制的概念。
在体制内唯有三种编制:事业编、行政编、行政工勤编。参公不是编制,只是一种身份,参公人员其实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公务员晋升机制和工资待遇。成为参公人员,按规定一定要参与公职考试,并进行参公登记。因为这个原因除了一纸编制略有区别外,在大多数时候和场合,参公人员与公务员并无两样。不过,因为政策限制,在部分省市参公人员与公务员的交流仍有障碍,没办法自由流动到行政机关,加上机构改革多多少少会影响到参公人员,而公务员却毫不受影响,因为这个原因尽管参公人员享受了公务员的待遇,但出于稳定的考虑,他们仍会希望转变身份。
那么参公人员怎么才可以转行政编制?
有三种方式:
第一、调任。按照岗位和工作需,调到行政机关任职,人员身份随岗位定编转为公务员身份。这样的情况比较常见,也是现在参公人员转身份适合也是效果是好的方法。
第二、机构改革划转。行政类事业单位取消,单位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人员随职能划转分流到机关安置,按照本次要求规定,身份也要置换为行政编制。但其实受机构和编制限额管理影响,这样的几率很少,不少参公人员划转到机关后,因为影响不了后续的提拔晋升,因为这个原因依然不会置换行政编制,而是继续保留参公身份。 部分编制富余的单位或地区,类似的人员划转会置换身份,但毕竟是少数。
第三、参与考试。通过公务员考试直接进入行政机关,一切从头启动。作为参公人员,除非有特殊因素非得考,不然,不建议重新再来考公务员。一来之前的履历都作废,不划算,二来在职参公人员和公务员一样是不允许参与公职考试的,除非辞职,裸辞参与公职考试未必能考得上,风险太大。与其这样冒风险,还不如努力工作,争取早日提拔。只要走上领导岗位,这里说的的参公和行政编制实际上已经没有区别。
换来说之,真已经在乎身份的时常是基层人员是参公还是行政,在某些环节上对他们会有致命影响,但凡是当上领导例如处级干部,他们的特别要注意关注点就不会停留在这些方面,而会更在意岗位和职务,这里说的的编制对他们来说就没有了意义。
晕。看来机构编制的事,真是宣传得太少了。。。简要回答一下:
1、编制不分公务员编制和参公编制,只分行政、事业、工勤编制;这里说的参公是指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这当中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其实就是常说的说,某个事业单位因为行政行政职能,因为这个原因这个单位就被称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里面工作人员就按公务员管理。因为这个原因,参公是针对机构来说的,并不是针对编制来说的。
2、按照上面说的解答,宣传部这一个机关里,不可能行政编制与参公编制共存。因为这个原因,要么宣传部里存在的那些参公编制是属于被要求核销的范围,要么宣传部下属有一个事业单位参公管理。
3、假设你调入宣传部,并有可能被提为副科,身份是不是会改变,这要看这个副科的领导职数是机关的还是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假设是机关的,就不会存在改变身份的问题。假设是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那就不好说。不过照现在情况来看,好像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和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在管理上没有多大区别,就是不清楚以后会怎么样。
4、据我了解,有不少乡镇上的书记镇长,因上面领导职数少,有可能会被安全事业单位当主要领导,假设照你那样理解,这些人全都得变事业人员,但目前这年头,涉及到人的事,上面都会很慎重的。
参公编制如何调入行政单位,能不能成为公务员呢?
第一,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参公编制人员是可以转为公务员的,这也复合《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今天,大家不讲有关政策,只讲一下我个人所了解到的参公身份人员调入行政单位的几种方法。1。考试。每一年全国整个省有统一的公务员考试,你可以报名参与,但是,有一个前提,参公在编人员是不允许报名参与的,故此,你唯有先辞职,然后报名参与公务员国考或者公务员省考,笔试考试面试都通过了,才可以进入行政单位,而且,这个也有年龄限制,不可以超越35岁,超越了35岁,你就没报名资格了。
这样的方法个人感觉有点得不偿失,参公单位待遇跟公务员基本完全一样的,万一你辞职了又没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公务员,这个问题就尴尬了。 2。调任。据我了解,参公单位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党群口的单位,比如妇联、团委、工会、党校和科协这些单位;还有一种就是担负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例如生态环保局下面的生态环境监察大队,有部分地市还有森林和草原管理局,下面有森林和草原检查大队,为各位考生所熟知的就是城管局下面的城管执法大队,这些都是参公单位。
第一种参公单位,可以平级调任,也可提拔调任的,例如我就见过妇联的办公室主任调到文化旅游局也任办公室主任的,还有团委的副书记调任农办(本次机构改革农办并入了农业农村局)任一把手的。第二种参公单位,我个人没见过提拔调任的,但是,我见过平级调任的,例如有部分地市的城管执法大队属于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的一把手是参公副县级,但是,会提拔为市城管局的副局长,虽然手中权利更大了,但是,还是副县,算是平级调任吧;至于第二种参公单位提拔调任的,可能有这个政策,可能其他地市也有这样的情况,但是,我个人没见过这样的情况,我就见过一次,我一个朋友是文化局(机构改革前)下属文化稽查大队的一把手是参公正科,本来要调文化局任副局长(公务员副县),但是,后没有成功。
3。遴选。像市委办、市政府办、组织部、纪检委这些比较牛的单位,大多数情况下很少通过公务员国考、公务员省考招人,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遴选招人,参与遴选的条件是公务员编或者参公编制,事业编制是不允许参与遴选的。 4。还有第四种不太靠谱的情况。本次机构改革以后,有人说以后不会再有参公单位了,唯有两种单位:公务员和事业编。
参公单位一些要转为公务员,一些要转为事业单位,还有假设剩下五年及以下年限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早一点退休,根据公务员退休办理有关手续。这样的说法的人不可以再少数,但是,事业单位改革还没完成,这样的说法是不是为真还没有定论,反正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说过哪个地市的参公事业单位是根据这样的方法改革的。
。
参公人员怎么转行政编制?
按照之前的公务员规定:国家行政机关里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为公务员,他们肯定是行政编制,例如某市市长;党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也是行政编制,如某市市委书记;还有委托授权行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为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如某某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按照新的《公务员法》凡有行政编制的都是公务员,其实就是常说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党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定义为公务员,其实就是常说的之前所说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党的部门如市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工作人员都由之前的参照管理变为公务员,因为他们都是行政编制。新的《公务员法》把除行政编制以外的委托行使管理权的事业单位统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其实就是常说的说之前参照管理目前就是公务员,而目前所称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反而之前所称的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调往行政单位吗?
参公事业单位的人员是可以调往行政单位的。大多数情况下参公事业单位往行政单位调要满足以下几点规定,一是该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是副科级别以上的工作人员,二是该工作人员在单位表现优秀,三是该工作人员岁数大多数情况下不可以超越四十岁, 还要有公示无异议。
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既然,参公了,就是参公单位了。假设工作需,由组织部考察,同级平调到政府行政机关亦或是科员提拔为副科级,由副科级提拔为政府机关正科级,都是满足组织程序的。
假设是个人行为,自已联系由参公单位科员调往行政机关科员,第一要看行政机关有无编制。其次还需要看组织部门是不是同意给办理改变手续?
参公编制如何调入行政单位,能不能成为公务员呢?
参公管理单位工作有机会变成公务员,晋升、参与遴选和公务员和公务员一样,条件差不多的。
参考是指享受公务员待遇,但本身编制也还是是事业的,可以调进政府机关。
参公是我们国内政府各个相关机构政工干部和工作人员比较口语化的一种表达,全称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是指对政府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单位人员要详细分析,通过中央、省两级公务员(参公)考试正经常容易考到录的工作人员,严格意义来说不是公务员,但是在录用、晋升、考查、离退等方面根据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与公务员区别
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是有区别的,公务员都使用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超过百分之80参公(另有极少部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众团体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使用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单位是事业编制,普通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在编人员身份与性质有着实质的区别,普通事业编制在编人员需经过考试才可以调入参公单位和党政机关,而公务员和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参公人员是可以相互改变的。
公务员和参公,只是编制不一样,一个是行政编制,一个是事业编制。
而其他的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查,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请任职,法律责任,附则等等,涵盖退休,涵盖交流改变等着遇差不多的。
此外其他的全部公务员管理的一切的法律法规如《新录用公务员之有关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规定》等任何的公务员管理规定里面都会加上一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