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公益性岗位好干吗工资高吗

青岛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个主管部门,市直各个相关机构:
《青岛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仔细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质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或经政府批准其他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不一样于正规就业的岗位,详细涵盖:
㈠社会公益性岗位。涵盖:公安协警员、劳动保证协理员、卫生清洁员、城管协管员、社区安全生产主任、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及政府开发的其他岗位。
㈡社区公益性岗位。涵盖:社区安全保卫、社区卫生保洁、社区公共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社区公用设施维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托老还有其他经区、市政府或市劳动保证部门批准的,在社区内从事公益性劳动的岗位。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市劳动保证部门负责全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市内四区公益性岗位数量核定、从业人员资格确认、组织人员上岗、从业人员工作状况监管、资金核准等;市内四区劳动保证部门负责本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资格审核查验、帮助组织人员上岗、就业手续办理和资金审查核验等;五市三区劳动保证部门负责本区市人员资格确认、人员上岗、工作状况监管、资金审查核验等。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签署、终止或解除,帮助组织人员上岗、从业人员平日管理、资金申报和发放等。
第五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或经政府批准其他人员。
第六条 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整个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人员上岗
第七条 社会公益性岗位或其他公益性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劳动保证、财政等部门同意后报政府审批,这当中市内四区应报市政府批准;社区公益性岗位由用人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程序,报劳动保证部门认定岗位数量。
第八条 各级劳动保证部门按照批准的公益性岗位数量,结合就业援助对象的资源状况,确定人员安置计划,并向社会发布。
第九条 市内四区社会公益性岗位增多人员或补充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保证部门提出用人申请,或市劳动保证局按照社会公益性岗位总量和就业困难人员状况,确定人员上岗数量,并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属地化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过资格审查核验、社会公示等程序,满足条件的,才可以组织上岗。五市三区社会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办法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第十条 市内四区社区公益性岗位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人员上岗。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上岗申请,街道办事处会同街道劳动保证服务中心核实相关情况,满足条件的,连同本街道公益性开发数量、已经上岗人员情况及其他登记待上岗人员情况,报区及市劳动保证部门审查核验,市劳动保证部门通过社会公示无异议的,核准人员上岗。社区公益性岗位增多人员或补充岗位空缺时,由街道办事处按照拟上岗人员家庭状况、生活状况及市场就业难度大小,结合面试和考查等情形具体安排人员上岗。五市三区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办法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签署与解除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自聘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那天起30天内,与从业人员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30天。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签字或盖章有效,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各持一份。用人单位应要求从业人员自己签收,并保留签收记录。
第十三条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签署方法为一年一签,期满后经考查合格可在规定期限内续签。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超出3年,对家庭生活困难、很难通过市场就业且从业这个时间段考查优良的,经劳动保证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一定程度上延长工作期限,这当中,市内四区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批。
第十四条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协商完全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早一点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公告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早一点三日公告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用人单位需要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凭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可参照相关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
第十九条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在年考查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应终止劳动合同。
第四章 人员待遇和工作时间
第二十条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业这个时间段,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岗位综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商业综合保险补贴。这当中市内四区社区公益性岗位,由区或街道办事处给予一定的岗位补助。除了以上补贴外,各级财政不可以再给予其他福利和待遇。
第二十一条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综合补贴按月发放,用人单位及劳动保证、财政等部门应及时足额支付,并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办理商业综合保险。
第二十二条 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每周工作40小时;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每日工作时间很多于4小时,每周工作很多于20小时。
第二十三条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参与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出现工伤事故后,由劳动保证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工伤保险规定》及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担负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这当中市内四区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区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第五章 公益性岗位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负责制定工作规范等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岗位分工,明确从业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考查办法。
第二十五条 公益性岗位上岗实行考勤制度。用人单位可按照需对上岗人员统一标志上岗,对其上岗情况进行考勤,作为发放岗位综合补贴、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考查检查制度。各级劳动保证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检查、考查,检查考查不合格的,应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还是没有达到要求,停止其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
第二十七条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变动管理制度。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函告劳动保证部门,停止发放各项补贴。这当中市内四区函告市就业服务中心。
(一)通过其他途径已达到就业的;
(二)户口迁出本市的;
(三)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四)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五)其他法定情形。
第二十八条 市劳动保证局需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岗位开发业务详细指导,对市内四区公益性岗位使用、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安置、聘用、检查、监督的有关单位和经办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处理。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岗位补贴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各级劳动保证部门要主动争取纪检监察部门支持配合,保证公益性岗位招聘和管理“公平、公正、公开”。各级劳动保证部门和用人单位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号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对申请拨付的相关费用须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劳动保证、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各级劳动保证、财政部门要定期对用人单位管理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人岗不真实,出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通过欺骗取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资金外,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当事人及所在单位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各区市政府、用人单位的市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与市劳动保证、财政部门应按照本办法制定开展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那天起施行。
青岛公益性岗位好干吗?
青岛公益性岗位相对来说,挺好干的,例如说青岛公益性岗位,这当中有一个是每天在上下班人流高度聚集点执勤,一个半小时这样的公益性岗位就是在红绿灯街口负责指挥和督导行人不要闯红绿灯和正常的行进,这个岗位比较容易干,没有难度,只要有一定的责任心完全就能够完成。
青岛公益性岗位容易做!
因为是照顾就业困难的大龄群体,岗的要求很低,没啥技术含量,大多数情况下身体健康的人都可以胜任,工作岗位:男性大多数情况下具体安排在门卫。女性大多数情况下具体安排做保洁。实质上就是给用工单位的一个补充,活比较轻松,不用有多高的文化,只要有责任心就可以。
不好干,人员综合素质要高,要有耐心,擅长于沟通交流。
青岛市市北区公益性岗位好不好干?
市北区公益岗位不太好干,市北区财政收入比很低,工资不高。
青岛崂山公益岗上班时间?
工作还有很多时间上9点到12点,下午2点到5点。工作内容也比较简单,就是做一部分简单资料。
公益岗缺点是,工资比很低,不属于正式员工,就是签合同的雇佣人员,工资属于补贴类。是当地低工资标准。大多数情况下3年一签合同,3年后假设想要续签也是可以马上干的。
公益性岗位也是按照当地情况不一样带来一定不一样,像我们这里,也有高工资的公益岗,例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就是帮助城管)
青岛的公益团队Team都拥有什么?
有青岛小雨点公益慈善服务中心,青岛市慈善总会,青岛七中【爱在路上】环保公益社团,青岛彩虹支援服务中心
2023公益岗能有保险吗?
公益岗位给缴纳,只要满足政策要求的人员,不论男女,只要是在法律规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上岗后都会根据政策要求给缴纳社保的。大多数情况下来说: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百分之20,个人百分之80。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百分之80,个人百分之20。
工伤保险:由单位担负,个人不用缴纳。
失业保险:单位百分之20,个人百分之80。
生育保险:由单位担负,不用个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