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作人员如何在安全工作中做到履职尽责,述职报告是每年一次吗

乡镇工作人员如何在安全工作中做到履职尽责?
乡镇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是监管责任。在乡镇工作当中,主要是加大巡查力度,对生产企业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要求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向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同时在巡查过程当中做好巡查记录。
述职报告是每一年一次吗?
述职报告大多数情况下是每一年一次。述职报告是干部管理的重要方法。大多数情况下每一年报告一次。单位或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针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照履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提出改进措施。
有的时候,在提拔干部时,针对任职以来的情况进行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大多数情况下是每一年一次。
但是,目前对领导干部的那个述职有了更严格的要求。抓党建还有廉政述职报告,目前是每半年一次。
推动健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为推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专职化,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在统筹基层政法工作中的作用,5月22日,市委政法委会同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有关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机制的详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广泛征求了各区县委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委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召开了区县委政法委和部分乡镇政法委员座谈会,并经过市委政法委员会我们全体会议[审核通过]。
《意见》内容
共涵盖了充分认识配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重要意义、明确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领导机制和职责任务、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工作机制、健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制度体系、强化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保证五个模块。
《意见》指出
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需要把控掌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创造公正执法司法环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开展,并明确了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主要职责任务。
《意见》要求
要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定期会商研判、工作联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三项机制”;健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重要事项请示、重要事项报告、政法工作例会、重点工作交办、政治业务教育培训、纪律作风督查、信息报送、奖惩审查核验、监督管理、工作考查考评“十个制度”。
《意见》还就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保证,加强组织保证、工作保证和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的出台是继 我市在整个省第一个备齐配备乡镇政法委员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规定》又一重要创新是推动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市乡镇(街道)政法工作落实落细落地的重要抓手。配强、用好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针对提升基层政法工作水平,逐步递次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