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自愿注销后恢复新规定,驾驶证被注销怎么重新考科目一

驾照自愿注销后恢复新规定?
驾照注销后恢复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满足本规定要求的驾驶许可条件,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可按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直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越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
(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没有进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
(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自己申请注销的;
(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满足规定被注销的;
(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因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越有效期的;
(七)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越有效期的。
有前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还需要提交超越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被注销,怎么重新考?
1.驾驶证期满没有一年的,可以直接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越一年不满三年的,除提交有关资料外,需重新再来考科目一;超越三年不换证,驾驶证被吊销,全部科目重新再来考。
2.准备对应的体检报告,提交车管所业务窗口。考试合格后,可以重新再来考驾照。
3.假设因为个人取消驾照,就要重新提交资料,考试合格后才可以重新参与考试。
4.假设因为身体因素暂时取消驾照,需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合格后可以重新参与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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