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撞坏了防护栏对于高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撞坏了防

高速公路上出现交通事故,撞坏了防护栏,针对高速公路设施的损坏是不是需赔偿?赔偿是否有依据?
1、高速公路上出现交通事故,撞坏了防护栏,针对高速公路设施的损坏一定要赔偿。 在高速公路上出现交通事故撞坏了防护栏的,肇事者侵犯了高速公路设施全部者或管理者的合法财产权,应该担负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2、相关赔偿的法律依据可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出现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够的部分,根据下方罗列出来的规定担负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当中出现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担负赔偿责任;双方都拥有过错的,根据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当中出现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担负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一定程度上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担负不能超出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需要依照本法担负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涵盖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全部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需要担负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担负侵权责任的方法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担负侵权责任的方法,可以独自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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