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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安徽省合肥市创业担保贷款2023年政策是什么

时间:2023-07-09 20:44来源:华宇考试网收集整理作者:税务师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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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本文主要针对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安徽省合肥市创业担保贷款2023年政策是什么和税务师能在合肥申请补贴吗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有一个初步认识,对于今年数据还未公布且时效性较强或政策频繁变动的内容,也可以通过阅览本文做一个参考了解,希望本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有什么?

一、办理地址位置

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合肥市滨湖区万泉河路与峨眉山路交口南50米)

二、开展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三、受理条件

满足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在第一次申报享受时随申报表报送附列资料,或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减免税信息不需要报送资料。

四、常见问题

1、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有什么?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财税字〔1994〕20号)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二、下方罗列出来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获取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获取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获取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孩子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查核验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四)个人举报、协查各自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取得的奖金。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获取的扣缴手续费。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还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获取的所得。 (七)对按《国务院有关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公告》国办发〔1991]40号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一定程度上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这个时间段的工资、薪金所得,视作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取的股息、红利所得。 (九)凡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获取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按照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们国内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们国内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们国内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按照两国政府签署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按照我们国内大学专科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2、享受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优惠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信息2015年第80号)第三条规定:有关备案办理   (一)取得股权奖励的企业技术人员、企业转增股本涉及的股东需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于出现股权奖励、转增股本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分期缴税备案手续。   办理股权奖励分期缴税,企业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股权奖励)》、有关技术人员参加技术活动的说明材料、企业股权奖励计划、可以证明股权或股票价格的相关材料、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说明、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等。   办理转增股本分期缴税,企业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转增股本)》、上年及转增股本当月企业财务报表、转增股本相关情况说明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的原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形式审查核验后退还企业,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税务机关留存。   (二)纳税人分期缴税这个时间段需变更原分期缴税计划的,应重新制定分期缴税计划,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报送《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

3、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内部退养办法的人员获取“内退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法更改后相关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164号)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获取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税发〔1999〕58号)第一条规定:“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当中从原任职单位获取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获取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当中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获取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当中重新就业获取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获取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的政策,又叫做附加专项扣除,详细规定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章 孩子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孩子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有关支出,根据每个孩子每一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前款所称学前教育涵盖年龄达到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涵盖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 受教育孩子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百分之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选择由这当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百分之100扣除。详细扣除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内不可以变更。

第三章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第七条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这个时间段根据每一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获取有关证书的年,根据每一年3600元定额扣除。

第八条 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满足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根据孩子教育支出扣除,也可由自己根据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可以同时扣除。

第四章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一个纳税年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涵盖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越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按每一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出现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自己扣除。

第十一条 纳税人需要留存医疗服务收取的费用有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第五章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自己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自己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出现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这个时间段,可按每一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可以扣除。纳税人只可以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第十三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这当中一方扣除,详细扣除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内不可以变更。

第十四条 纳税人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第六章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五条 纳税人自己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出现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还有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一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越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一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能超出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一年9600元(每月800元)。

第十六条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所在城市,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其常常居住城市。城市范围涵盖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都行政区域范围。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一样的,只可以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一样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七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署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十八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可以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九条 纳税人需要留存住房租赁合同。

第七章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还有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孩子的,根据每一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孩子的,需要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一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法涵盖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详细分摊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内不可以变更。

采用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法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高不可以超越每一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签署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完全一样的,以指定分摊为准。纳税人赡养2个或者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员数量加倍扣除。

第二十一条 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孩子已经去世,实质上担负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孩子、外孙孩子。

扩展资料:

个税免征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方罗列出来的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还有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与的国际公约、签署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

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国税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安徽合肥市创业担保贷款2021年政策?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补贴对象:初始创业补贴对象为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第一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须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程序:补贴对象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报。

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下方介绍的这些材料:

(一)《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初创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就业创业证;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很多于3人)及劳动合同;

(五)申请人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二、审查核验公示和资金拨付

资金审查核验和公示:由创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查核验并公示,公示期很多于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所创企业银行账户。

备注:上方文章所诉全部内容来自合肥市人社局官网,只是征求意见稿,故此,详细开展时间和内容细则还是要以政府出台的正式文件为准。

合肥大学生创业贷款国家政策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国家给大学生提供的创业优惠措施,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不少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详细指导等很多方面。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小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10(出资额不小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百分之50以上,余款可以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推迟一次。贷款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一样。

大学生贷款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十 八周 岁,具有合法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有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合肥市大学生创业政策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小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10(出资额不小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百分之50以上,余款可以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推迟一次。贷款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一样。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涵盖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相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公布招聘广告等服务;一定程度上减免参与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取的费用;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日前在全市小额贷款担保协议签约仪式上,徽商银行合肥分行与合肥市各区(开发区)人社局、各个担保公司签约。满足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高可申请前往50万元的贷款,处理了创业所需的原始资本。本次签署协议后,银行在材料审批环节速度会很快,材料齐全到达银行后,创业者快3-5天就可以拿到贷款。

合肥有购房补贴吗?

有,1、农民进城后,假设将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归还集体的,国家有一定的补偿,大多数情况下来说3-5万元,其实就是常说的这样标准了。

2、农民工进城买房,之前地方税务局的相关规定是第一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免征契税。在5月国家出台取消农业户口的政策后,地税局随之就取消了农民工购房免征契税这个规定,其实就是常说的说农民进城买房在税收方面没有政策优惠和补助了。

3、一部分地方政府为了鼓劢农民工买方,与开发商合作推广活动,购房后由政府补贴一定费用,详细要咨询当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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