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绝密级事项:
1.国家中、长时间科技发展计划(涵盖草案)及其统计数据;
2.国际领先,还对国防建设或者经济建设有重要影响的科技成果;
3.具有重要突破的高新技术成果;
4.可以反映国家防御实力和治安能力的整体技术及成果;
5.密码机的密码及其密钥。
(二)机密级事项:
1.未公开的国家重要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和决策;
2.涉及国家安全和重要经济利益的发明和科研项目中的相关内容;
3.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国别(地区)政策、对策还有科技合作效果;
4.高新技术、设备引进计划及泄露后会使引进受阻或在技术经济上遭受重要损失的资料、数据;
5.国家重点引进项目(涵盖利用外资和重要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任务书及国家批准情况;
6.高新技术和其他重要技术引进(涵盖引进设备)的投资规模和批准的外汇额度计划;
7.我们国内独有的具有重要经济效益的技术诀窍和传统工艺技术;
8.计算机加密软件、查询数据库指令。
(三)秘密级事项:
1.未公开公布的科学技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统计数据;
2.敏感项目标科研经费预决算;
3.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整体规划、整体设计;
4.对外签署的双边、多边科技现阶段深入互联合作的初步协议、计划、议定书等国际科技合作文件;
5.对外谈判或参与国际会议拟采用的对策;
6.技术设备进出口工作中相关与外商的谈判方案和控制外汇金额还有对外询价报价资料;
7.通过特殊渠道获取的技术资料、样品、实物及其来源和技术手段;
8.在计算机应用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存储、处理、传输
国家秘密范围比军队秘密范围广不少,军队秘密是国家秘密的一种,国家秘密涵盖政治、经济,军事等不少方面,而军队秘密专指与军队有关的秘密,不管哪种秘密都拥有国家安全紧密有关,都要严格保密,这是每个公民应该一定要遵循基本义务,保密就是保国家安全。
军事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区别是,军队的秘密牵扯到武器装备,人员数量,驻扎地址位置,部队番号,作战计划等等。
国家秘密涵盖军事秘密。囊括了各行各业。比如工业秘密,经济数据,科学技术秘密等等。
军事秘密与国家秘密的联系是,军事秘密就是涉及军事方面,国家秘密就是涉及国家的一切秘密,军事秘密也是国家秘密的一些。两者都是需保密的,前者只涉及军事方面,后者涵盖国家都需保密的范围。
军事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区别是,军队的秘密牵扯到武器装备,人员数量,驻扎地址位置,部队番号,作战计划等等。
国家秘密涵盖军事秘密。囊括了各行各业。比如工业秘密,科学技术秘密等等。
军事秘密限于军事而国家秘密是整个国家的秘密国家秘密涵盖军事秘密
軍事秘密纯粹指军事秘密,国家秘密除军队外还有其它秘密还有政治秘密。
军事秘密就是涉及军事方面,国家秘密就是涉及国家的一切秘密,军事秘密也是国家秘密的一些
两者都是需保密的,前者只涉及军事方面,后者涵盖国家都需保密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拥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一定要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保证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需要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详细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机关、单位需要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还有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九条 下方罗列出来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需要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要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还有对外担负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满足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要优先集中精力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大多数情况下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详细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相关机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详细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要求必须。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详细范围的相关规定,需要在相关范围内发布,并按照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需要由承办人提出详细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查核验批准。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需要遵循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来终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来终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详细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定密的,按照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觉得本机关、本单位出现的相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需要先行采用保密措施,并马上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
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需要马上提请有对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所出现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详细范围的相关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需要按照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限制要求在必要的期限内;不可以确定期限的,需要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能超出三十年,机密级不能超出二十年,秘密级不能超出十年。机关、单位需要按照工作需,确定详细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相关事项工作途中确定需保密的事项,按照工作需决定公开的,正式发布时即默认为解密。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需要按照工作需限制要求在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可以限制要求到详细人员的,限制要求到详细人员;不可以限制要求到详细人员的,限制要求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制要求到详细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知悉国家秘密的,需要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还有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需要做出国家秘密标志。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该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第十八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需要按照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来计划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由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需要及时书面公告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机关、单位需要定期审查核验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可以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用继续保密的,需要及时解密;对需延长保密期限的,需要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
早一点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来计划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二十条 机关、单位对是不是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哪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处理,需要满足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需要在满足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来计划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可以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带上,需要指定人员负责,并采用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处理,需要满足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根据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需要根据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需要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需要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需要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可以有下方罗列出来的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网络及其他公共信息互联网;
(二)在未采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网络及其他公共信息互联网当中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未经同意私自卸载、更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需要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可以有下方罗列出来的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处理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相关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带上、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第二十六条 不允许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不允许在网络及其他公共信息互联网或者未采用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允许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十七条 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网络、移动通信网等公共信息互联网及其他传媒的信息编辑、公布,需要遵循相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八条 网络及其他公共信息互联网运营商、服务商需要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
发现利用网络及其他公共信息互联网公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需要马上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按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公开公布信息还有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需要遵循保密规定。
第三十条 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知悉国家秘密的,需要报国务院相关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署保密协议。
第三十一条 举行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需要采用保密措施,并对参与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详细保密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机关、单位需要将涉及绝密级或者有点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针对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根据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第三十三条 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需要采用保密措施,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可以未经同意私自决定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范围。
第三十四条 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处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需要经过保密审核查验,详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关、单位委托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需要与其签署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用保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根据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大多数情况下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查验。涉密人员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想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需要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并熟悉保密知识技能,签署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循保密规章制度,不可以以任何方法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相关机关觉得涉密人员出境将会针对国家安全导致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导致重要损失的,不可以批准出境。
第三十八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需要按照本次要求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可以违反规定就业,不可以以任何方法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需要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常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需要马上采用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需要马上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
第四十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详细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国家秘密确定、变更或者解除不当的,需要及时公告相关机关、单位予以纠偏。
第四十四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循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相关机关、单位需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需要要求其采用措施,限期整改;
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需要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需要建议相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需要督促、详细指导相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需要予以收缴。
第四十六条 办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机关,需对相关事项是不是属于国家秘密还有属于哪种密级进行鉴定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
第四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建议纠偏,对拒不纠偏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方罗列出来的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处理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相关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带上、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网络及其他公共信息互联网或者未采用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网络及其他公共信息互联网的;
(九)在未采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网络及其他公共信息互联网当中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未经同意私自卸载、更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出现重要泄密案件的,由相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需要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该定密的事项定密,导致严重后果的,由相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网络及其他公共信息互联网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按照本法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规定。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 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保证国家秘密安全,又 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需要依法公开。
以上就是本文关于科学技术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军事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的全部内容
本文链接:https://www.china-share.com/kuaiji/202307201903929.html
发布于:华宇考试网(https://www.china-share.com/)>>> 学习资料栏目(https://www.china-share.com/zcpg/xuexiziliao/)
投稿人:网友投稿
说明:因政策和内容的变化,上文内容可供参考,终以官方公告内容为准!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
关注本站了解更多关于文关于科学技术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军事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和学习资料的相关信息。
本文主要针对关于科学技术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军事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和技术秘密包括管理方法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关于科学技术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有一个初步认识,对于...
2023-07-20
本文主要针对ppp项目审计要点,acca考试科目详细讲解视频和bt学院资产评估师考试视频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ppp项目审计要点有一个初步认识,对于今年数据还未公布且时效性较强或政策频繁变动...
2023-07-20
本文主要针对怎么梳理苏教版四下数学书各单元知识要点,苏教版四年级数学下册各单元知识点和四年级数学第二单元知识点总结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怎么梳理苏教版四下数学书各单元知识要点...
2023-07-20
本文主要针对金融知识进校园意义,金融进校园主题和教育局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金融知识进校园意义有一个初步认识,对于今年数据还未公布且时效性较强或政策频繁...
2023-07-20
本文主要针对订本机器怎么用,订本式是什么样子和订本方法等几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这篇文章对订本机器怎么用有一个初步认识,对于今年数据还未公布且时效性较强或政策频繁变动的内容,也可以通过阅览...
202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