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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法一》高频考点: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时间:2018-09-20 20:10来源:考试资料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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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七章 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各项目扣除一览表

转让项目的性质

 

扣除项目

 

具体内容

 

转让土地(卖地)

 

扣除项目(2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新建房屋(卖新房)

 

房地产企业(5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房企)

 

非房地产企业(4项)

 

存量房屋(卖旧房)

 

扣除项目(3项)

 

1.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算

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新建房屋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买地的钱)

 

出让方式为土地出让金

 

行政划拨方式为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转让方式为实际支付的地价款

 

缴纳的有关税费,如契税、登记、过户手续费

 

2.房地产开发成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含耕地占用税)、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与房地产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能分摊利息支出,并提供证明的

 

利息+(1+2)×5%以内

(注:利息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不能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证明

 

(1+2)×10%以内

 

4.税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其他企业

 

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5.加扣

 

房地产开发企业

 

(1+2)×20%

 

【提示】代收费用

(1)一并收取:计入收入,计算扣除项目时代收费用可扣除,但不得作加计20%扣除的基数;

(2)单独收取:不计收入,不扣费用,不影响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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