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的条件是什么,立案是要具备什么条件吗

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立案条件分民事立案条件和刑事立案条件:
民事立案条件: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详细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立案条件:(1)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2)经审核查验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3)按照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案件不属自己管辖,应移送主管机关。如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用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能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一定要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详细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立案是要具备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一定要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假设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可以立案。
凡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可以立案;已经追究的,需要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觉得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机关针对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核查验。
针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公告控告人、检举人;针对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一定要采用紧急措施的,应先采用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如满足立案条件的,需要立案。立案后,大多数情况下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启动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能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核查验,觉得应予受理的,可以在7日内立案;觉得不应受理的,可以在7日内公告原告,并说明理由。
分别是申请复议、申请复核、向检察院投诉。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假设警察不为我们做主,我们可以通过以上三种行为来维权。
以上就立案的条件是什么,立案是要具备什么条件吗的详细介绍,更多司法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资讯,司法考试资料下载点击下方百度云网盘下载,网课报名助你学习更高效,考试!!加油!!!

>>司法考试培训班视频课程,听名师讲解,高效学习快速通过<<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下载
华宇考试网司法考试免费资料百度云网盘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