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主观题是开卷考试么,,新会计准则科目设置有哪些变更项目

法考主观题是开卷考试么?
不是开卷考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共两个批次,参加本次考试人员参与这当中的一个批次考试。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的9:00-13:00。
法考考试科目顺序
客观题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考试试卷一:9月17日9:00—12:00,考试时间3个小时。
考试试卷二:9月17日14:30—17:30,考试时间3个小时。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考试试卷一:9月18日9:00—12:00,考试时间3个小时。
考试试卷二:9月18日14:30—17:30,考试时间3个小时。
主观题
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9:0—13:00,考试时间4个小时。
新会计准则科目设置有什么变更?
新会计准则中取消和变更的会计科目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时间投资”、“短时间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了“成本”、“公允价值变化”两个二级科目。
3.“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4.“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可以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按新准则《应用指南》的介绍,企业也可按照自己的详细情况,单设“包装物”科目、“低值易耗品”科目或“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
5.新准则取消了“长时间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6.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7.新准则设置了“长时间应收款”和“未达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采取递延方法分期收款、本质性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时间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现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达到融资收益”科目。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当中的差额,需要在合同或协议这个时间段内采取实质上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8.新准则设置了“长时间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式与原准则相比带来一定变化。 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需要以获取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9.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 借: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10.新准则增设了“商誉”科目,从“无形资产”科目分离出来。
11.新准则设置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其核算方式与原准则相比带来一定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税率
12.新准则取消了“应付短时间债券”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3.新准则把“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4.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科目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
15.新准则设置了“预估负债”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准则相比带来一定变化。
16.“盈余公积”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相关的核算。
17.新准则增设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金额。
18.新准则增设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途中出现的各项支出。
19.新准则增设了“公允价值变化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还有采取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化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20.新准则把“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变为“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21.新准则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变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2.新准则把“营业费用”科目变为“销售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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