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考试网

当前位置: > 职业 > 司法考试 > 江苏司法考试 >

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销吗,申请强制执行撤销后还能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时间:2022-10-15来源:华宇考试网作者:江苏司法考试 法考培训课程
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销吗

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销吗?

您好:

一、强制执行可以撤销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担负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觉得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按照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假设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故此,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处理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一定要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主要内容;

(3)申请执行人一定要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自己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可以使用圆珠笔表达,不可以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假设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全部都需要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详细记录仲裁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详细记录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还有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用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用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就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销吗,申请强制执行撤销后还能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的详细介绍,更多司法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资讯,司法考试资料下载点击下方百度云网盘下载,网课报名助你学习更高效,考试!!加油!!!

司法考试考试视频网课教程培训班招生简章

>>司法考试培训班视频课程,听名师讲解,高效学习快速通过<<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下载

华宇考试网司法考试免费资料百度云网盘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华宇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