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犯罪和结果犯罪共同作为要件怎么量刑,共犯和重犯有什么区别吗

行为犯罪和结果犯罪共同作为要件怎么量刑?
有部分犯罪是行为犯,意思是只要开展了刑法不允许的某种行为就构成犯罪,例如颠覆国家政权罪;有部分犯罪是结果犯,意思是犯罪的危害后果一定要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才可以构成犯罪。
而有部分犯罪不仅是行为犯又是结果犯,只要有犯罪行为完全就能够量刑,其结果又是量刑幅度的标准。
一、共同犯罪如何量刑
1、 主犯的量刑
按照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需要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完全一样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不应该从重处罚。
2、 从犯的量刑
(1)从犯需要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1) 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来说,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假设主犯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一样,甚至更轻。
(2) 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只可以就共同所犯之罪来说,共同犯罪以外的罪的处罚,不可以成为比照的对象。假设主犯犯有数罪,从犯犯一罪,从犯只可以比照与主犯共犯的一罪处罚。
(3) 在主犯是连续犯的情况下,从犯只可以比照与主犯共同参加作案的犯罪事实及主犯对比应处的刑罚来进行处罚。主犯独自作案的犯罪事实及应处的刑罚,应被排除在比照的范围之外。比如主犯与从犯共同盗窃,后面主犯又独自连续开展了多次盗窃的,从犯应比照的是主犯与实际上施共同盗窃应受的刑罚。
(2)对从犯是从轻、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应主要考虑以下原因:
(1) 所犯罪行的性质。看从犯所参加的犯罪是法定刑非常高的重罪,还是法定刑较轻的轻罪。假设从犯所参加的是重罪,如参加入户抢劫,主犯判处了十年以上徒刑,从犯就不可以免除处罚,而只可以比照主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假设从犯参加的是轻罪,如参加销赃(高刑为三年徒刑),对从犯可避免除处罚。
(2) 所起作用的大小。如盗窃罪的从犯只提供了作案工具,没有到现场,没有分赃或分赃很少,可比照主犯减轻处罚,对参加犯罪的性质不很严重的,甚至可避免除处罚。对已参加作案,并分得部分赃物的,则从轻处罚。
3、 一案有多个主犯或者多个从犯的,主犯或从犯当中的量刑需要按所起作用大小、主观恶性深浅区别对待。如对所起作用大、主观恶性深的主犯量刑应该重,对所起作用小、主观恶性浅的主犯则应轻一部分。对从犯亦然。
4、 此量刑意见只就主、从犯所参加开展的犯罪和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说,并没有考虑其他法定或者酌定的量刑情节。对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的认定及量刑,参照此意见。
二、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一定要是二人以上,详细来讲,可以分为下方罗列出来的三种情形: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样的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一定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这里说的的单位共同犯罪。
3、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一般谓之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
(二)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一定要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里说的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开展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在出现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结果当中存在因果关系。这样的共同行为就其表现形式来说,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共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开展了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而构成共同犯罪,例如甲、乙二人共同将丙杀死,共同不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未履行需要履行的义务而构成的共同犯罪,例如儿子、儿媳共同遗弃苍老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即共同犯罪人中有人系作为行为,有人系不作为行为,比如:铁道养护工甲与乙事先合谋破坏铁路设施,在乙开展破坏作为时,甲佯装熟睡,不履行其职责。
2、共同直接开展犯罪。在这样的场合中,共同犯罪人没有分工,均直接开展犯罪的实行行为。
3、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详细表现为有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和帮行为。在这样的场合中,各人的行为形成有机的整体。
三、共同犯罪应如何认定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二十六条)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刑法》第二十七条)
3、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开展犯罪行为,而且,其行为是犯罪结果出现的重要因素,或是事前拉拢、勾结他人,提起犯意,出谋划策的教唆犯。起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是指:(1)虽直接开展犯罪行为,但对整个犯罪的预谋、开展和完成,所起的作用不大;(2)只为共同犯罪的开展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帮。如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排除犯罪障碍、看风、转移赃物等。
4、需要按照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身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区分主、从犯。若他们的地位和作用完全一样或相当,则均认定为主犯。
5、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相互推卸罪责,其它证据又不可以确定他们当中地位和作用大小的,应认定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从犯。
6、同案人在逃,从现有证据证实已抓获的被告人确实在整个犯罪途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看风、转移赃物等)的,应认定为从犯。
同案人在逃,抓获的被告人供称只参加看风、转移赃物等次要或辅助作用,又没有证据证明其直接开展犯罪行为的,不要认定主、从犯,但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7、刑法分则对主犯另设处罚规定的,应依照刑法分则条文处罚。不应重复刑法总则有关主犯的相关规定。
共犯和重犯有哪些区别?
共犯是共同犯罪中的每一个犯罪嫌疑人,也称同案犯。
重犯是指:有犯罪前科,且经公安机关多次打击或多次判刑,屡教不改的犯罪嫌疑人,也称累犯,而且,前科都是有意或恶意犯罪。主观恶意性大,对社会危害很大是从重处罚的情节之一。
共犯是一件案件中多个犯罪嫌疑人;而重犯或累犯是一个犯罪嫌疑人多次犯罪,经多次判刑。
一个案子三个人能独自取保候审一个吗?
申请取保候审并非看独自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或者全部犯罪人是不是都抓不到案.主要你的情况满足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既然如此那,完全就能够向相关机构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6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用取保候审不致出现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已经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用取保候审不致出现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暂时还没有办结,需采用取保候审的.
一个案子,三个人能独自保证候审要干嘛 要是比,按住小,有可能能保证哈
什么是刑法中规定的首先分子,首先分子一定要具备的条件?
一、什么是刑法中规定的首先分子
按照我们国内刑法第97条的相关规定,刑法所称首先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首先分子一定要具备的条件
刑法所称的首先分子一定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首先分子是针对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来说的。不是从事集团犯罪或者聚众犯罪,只属于大多数情况下合伙犯罪的,就算起着主要作用,也只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不构成刑法规定的首先分子。刑法上的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开展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具有以下特点:(1)犯罪成员的人员数量一定要在3人或者3人以上,主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2)常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犯罪活动;(3)有明显的核心分子,即首先分子。首先分子有的是在纠集途中形成的,有的则是在有组织犯罪启动时就是组织者和领导者;(4)有预谋地开展犯罪活动;(5)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导致的现实危害或潜在危险性都很严重。与集团犯罪比,聚众犯罪则是因为要进行某一项犯罪而临时性地将众人聚集起来的,不具有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但时常纠集的人员数量有点多,开展的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等犯罪的危害性很大。
第二,首先分子一定要是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里说的“组织”作用,主要表现为首先分子在集团犯罪中故将他他犯罪分子组织在一起成为固定的犯罪集团,或者在聚众犯罪中故将他他犯罪人纠集在一起进行聚众犯罪;“策划”作用,主要表目前为犯罪确定目标,制定如何开展的方案和详细开展方式等;“指挥”作用,表现为在犯罪的各个阶段,指使、命令其他犯罪分子去开展犯罪活动的过程。
集团犯罪和聚众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大,一定要作为重点予以严厉打。刑法规定在犯罪集团和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为首先分子,明确划出了刑法的打击重点,并规定了较重的刑罚,促进同这种类型犯罪作斗争。
请问怎么认定是犯罪团伙?
犯罪团伙 两个以上成员当中,根据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以共同的需、兴趣、价值观念等心理原因作为精神纽带,纠合在一起,多次共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较松散的非正式群体。
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组织形式。犯罪团伙的主要特点:(1)组织结构,较为松散;(3)没有明确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团伙头目自发出现;(3)团伙成员在犯罪活动中没有明确的分工或分工比较简单、不固定;(4)团伙成员具有相对稳定性,但不固定。因为这个原因,犯罪团伙是一种介于大多数情况下的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当中的犯罪组织形态。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有意或恶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开展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以上就行为犯罪和结果犯罪共同作为要件怎么量刑,共犯和重犯有什么区别吗的详细介绍,更多司法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资讯,司法考试资料下载点击下方百度云网盘下载,网课报名助你学习更高效,考试!!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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