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的禁忌有哪些,律师会见十大禁忌

律师会见的禁忌有什么?
解答:禁忌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防止泄露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辩护律师在审核查验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要轻易将案卷材料交由被告人亲友复制、传阅,不要泄露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该公开的信息,避免有触犯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有意或恶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刑事风险。
二、不可以带非律师参与会见,绝不可以带当事人家属参与会见
这里的非律师指的是执业律师、实习律师之外的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非律师会见需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因为这个原因,不可以带非律师参与会见,更不可以带当事人家属参与会见,当事人家属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带其会见极有可能引发串供、毁灭、伪造、转移证据方面的刑事风险。
三、不可以向当事人传递监管场所不允许的各自不同的信息、物品
不可以为当事人与其亲友当中传递纸条、信件、食品、药品等;不可以为当事人在其他授权委托书、合同上签字提供帮;不可以为当事人与其亲友传递任何有关密码、暗语信息等有可能妨碍侦查审判的行为。当事人有哪些话要转达家属时,律师告知其应仅限于生活上、家庭事务方面。因为这个原因,对当事人要求转达一部分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事项时,要明确告诉这不可以转告,假设当事人一再坚持,也一定要注意分寸,该转告的就转告,不该转告的坚决不可以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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