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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司法考试《民法》模仿试题

时间:2020-12-26来源:华宇网校作者:司法考试资料 法考网课试看报名

政府司法考试《民法》模仿试题

【文章简介】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学员系统的温习司法考试,周全的了解司法考试的有关重点,华宇考试网整理了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模仿试题,但愿对您参与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1、单项选择题

  1.甲男、乙女于。1994年在广州熟悉,后因工作干系二人于1996年一同调至北京,并于第二年4月在北京完婚。1998年,甲男赴美国粹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00年乙女去省亲,后二人在美国纽约州假寓。因为性情不合等缘故原由,2008年,乙女向美国当地法院提起仳离诉讼,但该法院不予接受处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仳离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统领?()

  A.只能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统领

  B.只能由深圳某基层人民法院统领

  C.我王法院不予接受处理

  D.由北京或深圳的基层人民法院统领

  参考答案解析:D

  参考答案解析:考察涉外仳离案件的统领法院《民诉定见》第13条规章制度要求:在海内完婚并假寓外洋的华裔,如假寓王法院以仳离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统领为由不予接受处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仳离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海内的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统领北京为婚姻缔结地,深圳为一方在海内的后假寓地,只能选D项,ABC项均不正确

  2.A区法院接受处理了一同刑某诉何某著述权侵权的案件,下列对于该案的统领说法正确的有:()

  A.若是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统领权,而前者在检查流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应该由院长或庭长作出决议,将此案移送到B法院统领

  B.若是A区法院和B区法院对此案都有统领权,而前者在检查流程中发现后者已经立案,那么就不该再立案

  C.若是原告何某在辩论时提出统领不认同,以为考生自己的居处地B区比侵权行为产生地A区更合适作为本案的统领地,那么A区法院应该以为不认同建立,并将案件依法移送到B区法院

  D.若是在审讯前,原告居处地由A区迁到了B区,那么A区法院就应该将此案移送到B区法院

  参考答案解析:B

  参考答案解析:移送统领用的是裁定不是决议,A过错根据《民诉定见》第33条规章制度要求,B正确C项的统领不认同来由无法建立,过错根据《民诉定见》第34条规章制度要求,D过错

  3.A市A区的甲饮食城和B市B区的乙公司签署了一份水产生意合同,商定在将来的3个月内由乙公司为甲方每个月提供大闸蟹100千克。但乙只处理将货品输送至A市B区,由甲方到B区取货。但合同签署以后,大闸蟹价钱忽然暴跌,乙公司忏悔,称没法践行和谈。甲方欲告状乙公司,叨教怎样明确本案的统领地?()

  A.由A市A区法院统领

  B.由B市B区法院统领

  C.由A市B区法院统领

  D.B市B区法院和A市B区法院均有统领权

  参考答案解析:B

  参考答案解析:根据有关司法诠释,合同未实质践行,且单方当事人居处地不在合同商定的践行地的,不依践行地明确案件统领

  4.齐某与冯某系夫 妻,1999年从客籍甲市A区离开乙市,居住在乙市B区。2009年5月18日二人因消费冒充伪劣产物被判刑5年,齐某被关押在乙市C区,冯某被关押在乙市D区。2009年9月齐某拟向法院提起仳离,则应该向哪一个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该诉讼?()

  A.甲市A区

  B.乙市B区

  C.乙市C区

  D.乙市D区

  参考答案解析:B

  参考答案解析:根据《民诉定见》第8条规章制度要求,单方当事人都被羁系或被劳动修养的,由原告原居处地人民法院统领原告被羁系或被劳动修养1年以上的,由原告被羁系地或被劳动修养地人民法院统领因此B项为正确选项

  5.下列对于特地法院的统领的表述,过错的是:()

  A.某铁路局与某煤矿企业产生运输合同纠纷,应由铁路运输法院统领

  B.因海上消费、功课或拆船、修船功课形成海疆净化侵害提起的诉讼,由海事法院统领

  C.因沿海口岸功课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海事法院专属统领

  D.当事人对海事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不平,可以上诉至中级法院

  参考答案解析:D

  参考答案解析:根据《民诉定见》第30条的规章制度要求,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统领,A正确海事法院的级别相称于中级法院,D过错。

  2、多项选择题

  6.甲(居住在某市A区)与乙(居住在B区)签署了一份货品生意合同。后因货品价钱上涨,践行期到来当前,甲拒不交货。甲的该批货品放在C区。乙申请C区人民法院对该批货品采用了诉前产业顾全办法。叨教:这时候乙可以向下列哪些法院告状?()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解析:AC

  参考答案解析:根据《民诉定见》第31条第2款的规章制度要求,在人民法院采用诉前产业顾全后,申请人告状的,可以向采用诉前产业顾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统领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7.某公司与某家具厂签署了一份办公众具加工承揽合同,因为单方不在相同城市。现家具厂位于河南驻马店,某公司位于湖北武汉,单方签署合同是在湖南长沙,加工行为将在河南郑州结束。那么,若是单方要对合同的统领法院作出商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合同单方可以商定驻马店或者武汉的法院作为合同纠纷的统领法院

  B.加工承揽合同不一样于生意合同,无法商定统领法院

  C.长沙作为合同的签署地也能够作为统领法院地点,但是郑州市法院无法成为统领法院

  D.本合同不含有涉外要素,所以不行以商定统领法院

  参考答案解析:BCD

  参考答案解析:根据《民诉定见》第20条规章制度要求,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践行地,但合同中对践行地有商定的除外郑州是本合同的践行地,可以作为统领法院地点

  8.杨某2007年5月创作出书了一部注会考试领导书,但是2008年10月该书被某出书社违反法律重版,杨某向该出书社主意权力未果,遂决议提起侵占著述权之诉,下列对于该案的统领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用普通民事诉讼级别统领的规章制度要求

  B.一般应由该地基层人民法院统领

  C.一般应由该地中级人民法院统领

  D.可由获得受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统领

  参考答案解析:CD

  参考答案解析:本题考察著述权民事纠纷级别统领《人民法院对于审理著述权民事纠纷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诠释》第2条规章制度要求:"著述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统领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质情形,可以明确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统领第一审著述权民事纠纷案件"可以得悉,答案解析为CD

  9.根据人民法院2009年终于级别统领的有关司法诠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原告在提交辩论状期间就级别统领提出不认同,人民法院该当接受处理并于15日内作出裁定

  B.在统领权不认同裁定作出前,被告申请撤回告状,受诉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撤回告状

  C.上级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统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该当作出裁定

  D.当事人可对级别统领和地区统领同时提出不认同,受诉法院该当一并作出裁定

  参考答案解析:ABCD

  参考答案解析:本题考察的是2009年《人民法院对于审理民事级别统领不认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章制度要求》,对于新的司法诠释,考生学员该当重点关注和把握.

  10.A市甲生果公司经理和B市乙农贸公司经理在C市洽商时签署了一份苹果生意合同,合同中确定商定交货所在地区为D市,并规章制度要求产生纠纷时由C市或D市的法院统领。后甲公司迟迟不到D市提货,乙公司惟恐时间太长影响苹果质量,便将苹果运至与A市邻近的E县,并通告甲公司到E县提货。甲公司虽不允许,但也只好考生自己派汽车将苹果运回A市。后发现该批苹果中搀杂了一些次品,甲公司欲告状乙公司要求补偿。则对于本案的统领,说法正确的是:()

  A.D市法院有统领权

  B.C市法院有统领权

  C.B市法院有统领权

  D.E县法院有统领权

  参考答案解析:AC

  参考答案解析:本题触及合同践行地简直定和和谈统领的基本知识和谈商定合同统领的法院必需明确,本案中的商定无效,所以C市法院作为合同签署地法院其实不能获得统领权《民诉定见》第19条规章制度要求,购销合同的单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所在地区有商定的,以商定的交货所在地区为合同践行地;购销合同的实质践行所在地区与合同中商定的交货所在地区纷歧致的,以实质践行所在地区为合同践行地本案中E县是实质践行地,但根据《人民法院对于在明确经济纠纷案件统领中怎样明确购销合同践行地问题的规章制度要求》第2条的规章制度要求,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变更践行所在地区上并未告竣分歧是乙公司的片面决议,因此仍应以D市为合同的践行地因此D市法院作为合同践行地法院、B市法院作为原告居处地法院都有统领权

  3、不定项选择题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署购置新鲜鱼的合同,商定由乙公司处理送货,而且必需在7月2日前将货品送到北京市D区水产物市场。因而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公司,与其签署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商定由丙公司将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品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D区水产物市场。后丙公司车辆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天津四周产生车祸,车、货俱损。7月2日,甲公司未收到货品,因而便要求乙公司负担守约责任。而乙公司得悉货品丧失后,也要求丙公司负担守约责任。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回绝补偿,甲公司、乙公司都欲向法院告状。请解答11-14题:

  11.若是甲公司与乙公司未在合同中商定交货所在地区,也未商定统领法院,则对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有统领权的法院是:()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C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解析:BD

  12.若是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商定统领法院,下列哪些商定法院符正当律规章制度要求?()

  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F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解析:ABCD

  参考答案解析:合同的单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和谈选择原告居处地、合同践行地、合同签署地、被告居处地、标的物地点人民法院统领,故ABC选项正确购销合同中采用送货方法的,货品投递地属于合同践行地,所以D选项也正确

  13.若是乙公司为该批货品向大连市B区的丁保险公司投保,而变乱产生后,丁公司回绝理赔,那么乙公司可以向哪一个法院同时告状丙公司和丁公司?()

  A.大连市C区人民法院

  B.大连市E区人民法院

  C.大连市F区人民法院

  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解析:D

  14.丙公司在天津产生的车祸,撞毁了天津市某县村落民李某停在路边的拖沓机。现李某欲提起侵害补偿诉讼,有统领权的法院是:()

  A.大连市E区人民法院

  B.天津市某县人民法院

  C.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D.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解析:AB

  4、案例分析题

  15.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署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置冰箱200台,每一台价钱是1500元。单方商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品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守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而且商定了因合同产生纠纷由合同签署地c地的法院统领。但是,在合同签署后,乙公司由于资金缺乏,产生消费难题,没有能够遵循合同商定的时间托付货品。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守约金,乙公司回绝,单方产生争议,甲公司提告状讼。

  问题:

  (1)甲乙单方商定合同的签署地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统领法院,该统领和谈是不是有效?

  (2)若是当事人单方在合同中仅仅商定了合同的践行地为c地,并无商定统领和谈,此时甲公司该当向哪一个法院提告状讼?

  (3)若是单方当事报酬了公平地掩护单方的好处,在合同中商定由于合同产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被告居处地或者原告居处地的法院提告状讼,那么,此时甲公司可以向哪一个法院提告状讼?

  (4)若是乙公司已经托付了货品,合同的实质践行地是D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定时支付价款,单方产生争议,乙公司提告状讼,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辩论,没有提出不认同,此时D地的法院是不是所以而享有统领权?

  (5)若是单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无商定合同纠纷的统领法院,而是在合同产生纠纷后,才书面商定了合同签署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统领法院,此时的统领和谈是不是有效?

  参考答案解析:

  (1)该统领和谈有效,由于是在书面合同中商定了合同签署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统领法院,不违背专属统领和级别统领等特别规章制度要求,具有了统领和谈失效的条件。

  (2)甲公司该当向原告地点B地的人民法院提告状讼。若是单方当事人没有商定统领和谈,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章制度要求,合同纠纷该当由合同践行地或者原告居处地的人民法院统领。但是,根据《民诉定见》的规章制度要求,由于合同纠纷提告状讼,若是合同没有实质践行,并且单方当事人的居处地又都不在合同商定的践行地的,该当由原告居处地的人民法院统领。所以,在当事人单方没有商定统领和谈的情形下,因为本案件中的合同没有实质践行,若是当事人单方在合同中没有商定合同践行地或者是合同中商定的合同践行地与被告居处地和原告居处地均不一样,则被告只能向原告居处地的人民法院提告状讼,也便是向B地的人民法院提告状讼。

  (3)此时单方当事人商定的统领和谈无效,甲公司只能遵循法定统领向原告居处地或者是合同践行地的法院提告状讼。同时,思量到本案中的合同没有实质践行,所以,此时该当遵循上述第(2)题的情形处置。由于《民诉定见》规章制度要求,合同单方当事人选择的和谈不确定或者选择了《民事诉讼法》规章制度要求的原告居处地、合同践行地、合同签署地、被告居处地或者是标的物地点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法院统领的,选择统领的和谈无效,此时遵照《民事诉讼法》规章制度要求的法定统领处置。

  (4)此时D地的人民法院获得统领权。尽管当事人单方在合同中商定了合同纠纷的统领法院,但是被告没有向商定的统领法院提告状讼,原告在辩论期间没有提出统领权不认同,该当视为单方当事人放弃了统领和谈。

  (5)此时的统领和谈仍然有效,由于统领和谈可以作为购销合同的一部分,也能够自力于购销合同。只需当事人单方书面商定,符合合同失效的一般要件,而且不违背法律对于统领和谈的禁止性规章制度要求,统领和谈就具备法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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