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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南充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公告(13人)

时间:2020-11-05 10:32来源:重庆公务员招考公告作者: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 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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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南充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 充 市 公 安 局

关于2020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2020年下半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川组录〔2020〕90号)精神,我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30周岁(1989年10月30日—200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曾被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曾受过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10.具有法律及相关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各职位具体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及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南充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上午8: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初审工作由南充市公安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登陆报名网站,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 11月7日上午8:00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特别提醒。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8日上午8: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市人社局三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考务费用。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17-2810427)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1〕21号)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即职位录用计划与确认报名缴费人数之比)。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5〕28号)文件精神,阆中市、南部县、仪陇县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缩减或取消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缴费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网络准考证打印系统于2020年12月6日下午17:30关闭,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至6日。其中,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5日下午,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6日。地点在南充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驾驶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阆中市职位的,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市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2月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送交至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72号南充市公安局601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1年1月20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活动推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行测备考|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申论备考|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 时政热点|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 试题资料|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试题资料 在线题库|2020年重庆公务员考试-在线题库 备考图书|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备考图书 红领精品|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红领精品系列 红领畅学|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红领畅学系列 红领培优|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红领培优系列 红领决胜|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红领决胜系列 笔试课程|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笔试课程体系 网络课程|更方便 更轻松 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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