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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540人)

时间:2020-11-05 10:33来源:重庆公务员招考公告作者: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 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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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0年四川省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2020年四川省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3.《法学类、公安学类、司法执行及技术类和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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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0年四川省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2020年四川省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3.《法学类、公安学类、司法执行及技术类和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目录》

  4.招录机关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关于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中央组织部、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精神,现就2020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余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也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0年10月30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9年10月30日至200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10月30日至200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及名额

  2020年全省法院系统计划招录379名;全省检察院系统计划招录161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职位表(附件1、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上午8:00期间,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1月8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7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1〕21号)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放宽到1:3,其中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和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司法行政人员(档案管理)职位,形成竞争即可开考。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11月30日至12月4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6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高加分规定加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12月8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报考市(州)法院、检察院(报考省法院职位的,直接送交省法院政治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月上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1年1月中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和排名。 活动推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行测备考|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 申论备考|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 时政热点|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 试题资料|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试题资料 在线题库|2020年重庆公务员考试-在线题库 备考图书|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备考图书 红领精品|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红领精品系列 红领畅学|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红领畅学系列 红领培优|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红领培优系列 红领决胜|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红领决胜系列 笔试课程|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笔试课程体系 网络课程|更方便 更轻松 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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