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
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员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详细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地点位置为上海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第三条 上海交通本科招生采取上海交通大学(国标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都是上海交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满足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平日工作。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详细负责医学院招生的相关事务。
第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学员、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每个省份(区、市)学员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本校各专业人才才培养需、学员对各专业的认可度、近几年计划具体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及各专业(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每个省份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向社会发布。上海交通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通过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按照每个省份(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能超出105%。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能超出1百分之20。上海交通大学在内蒙古按成绩优先原则(成绩清)进行录取。上海交通大学在高中毕业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中毕业考试改革方案有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每个省份(区、市)教育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学员的政策性加分,同一学员如满足多项增多成绩投档条件的,只可以取这当中幅度大的一项分值,而且不能超越20分。全部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可以用于不具体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上海交通大学认定的各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候选人,根据公示的政策进行录取,高中毕业考试改革省市学员需满足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进档学员,按成绩优先、遵守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没有设立成绩级差。进档学员中,投档成绩一样时,优先录取有关科目成绩高者。有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数学、外语、语文(“综合评价录取”、“强基计划”等招生类型的同分排序根据当年对应简章规定执行)。上海交通大学在专业录取中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每个省份(区、市)全国性高中毕业考试加分项目,且分值不能超出20分。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学员生源不够的情况下,上海交通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学员,根据投档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据对应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若满足条件的非第一志愿学员生源仍不够,将征集志愿。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会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够则将剩下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21年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等六个学科将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为服务国家重要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我校致远荣誉计划理科所属方向(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医学科学)继续在新生中进行招生,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致远荣誉计划有关专业,同时将在工科专业中开展工科荣誉计划(不改变学籍)。2021年我校部分专业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培养试点,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实行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详细专业。大多数情况下在入学后,按照学员志愿、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及学校有关测试与规定,在所在平台、院(类)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与护理学专业,仅录取填写其专业志愿的学员。
第十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国标代码10248)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8)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的招生类型、专业外),可以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详细细则以教务管理部门发布为准)。
第十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都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中毕业考试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日语、德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等专业外,都主修英语。
第十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六部委不需要考试运动员等招生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制订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录取中的要求详细内容查看《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开展细则》。
第二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新生入校后,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那么,会按照照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国家规定和上海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1)大多数本科专业:人民币5000-6500元每人·年(不含(2)-(7))。
(2)软件工程专业人才民币400元/学分。
(3)视觉传达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每人·年。
(4)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75,000元每人·年。
(5)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45,000元每人·年。
(6)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人民币19,500元每人·年。
(7)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根据分流专业标准收取的费用。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每人·年。
第二十三条 上海交通大学设有各种奖助学金,并且还可以为不同的人群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渠道,真真切切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
第二十四条 咨询和联系
我校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www.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点位置:上海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
http://admissions.sjtu.edu.cn/
电子信箱:zsb@sjtu.edu.cn
微信名:上交大
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点位置(重庆南路校区):上海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号码:(021)63846590-776118
传真:(021)63853238
官网网址:http://www.shsmu.edu.cn/
微信名:交医招生
微信公众号:apply_SHSMU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号码:(021)34206217
第二十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终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那天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欢迎报名考试上海交通大学
齐鲁大学很优秀,2021年,齐鲁本科招生简章第一,全国每个省份的高中毕业考试学生报考齐鲁本科的要求,考试成绩一定要达到七组大学2021年各专业的录取成绩分数线,第二,要求每个学生入学以后严格遵循齐鲁大学学校校规纪律,严明以自己为先锋严格要求自己,第三,综合素质,优秀思想品德,优秀道德,品德优秀,尊重老师,尊重考生。
齐鲁工业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开展“阳光工程”,接受各位学员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齐鲁工业大学 学校代码:10431
第五条 学校地点位置:
长清校区:山东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主校区)
历城校区:山东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58号
彩石校区: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28789号
菏泽校区:山东菏泽市牡丹区泰山路1999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重要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详细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平日工作;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开展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详细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发布为准。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翻译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成绩照顾政策。
第十四条 我校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 被录取为齐鲁工业大学菏泽校区所设专业的学生深造念书地址位置为菏泽校区,其他专业深造念书校区以我校后发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根据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进档学员专业录取原则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实行高中毕业考试改革的省份:
高中毕业考试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根据有关省市文件执行,学员选考科目应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根据“院校+专业(类)”进行投档的省市,进档学员直接录取到对应专业(类),因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可以被录取的学员,学校作退档处理。
根据“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进档学员在其所选专业组内,按“成绩优先,遵守志愿”的原则具体安排专业,专业间没有设立级差分,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可以被录取的学员,学校作退档处理。
(2)其他未实行高中毕业考试改革的省份: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有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成绩优先,遵守志愿”原则接受投档,首次填写志愿的投档学员不够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学员。
学校针对进档并满足体检要求的学员,在专业分配时按“成绩优先,遵守志愿”的原则进行;若未被对应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学员,由高分到低分,按照缺额专业计划,参考学员志愿情况和有关科目成绩,调剂录取到没有专业;若未被对应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员,予以退档。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学员,第一志愿投档学员不够时,再录取后续志愿学员。
(3)投档成绩一样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一样时,结合学员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4)按照内蒙古有关要求,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山东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开展方案》及相关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执行。
(2)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专业,山东:进档学员中,依据“成绩优先、遵守志愿”原则,根据山东美术类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一样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一样,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其他省份: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成绩,学员进档后,依据“成绩优先、遵守志愿”原则,根据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统考成绩一样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若文化成绩仍一样,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3)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音乐表演(流行歌曲演唱与创作方向)专业面向山东招生,使用山东师范大学联考平台成绩投档,对进档学员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一样,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确定录取专业;若文化成绩仍一样,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专业主项不在我校发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的学员,将退档不能录取。
(4)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严格根据各个省份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针对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根据艺术类分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独自具体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或物理类、历史类)独自排序录取。
(5)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专业针对色盲学员,学校不能录取。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相关文件及《齐鲁工业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部分学院按专业类制定招生计划,完成录取。学生入校后,一年级不分专业,实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第一学年末按自己志愿及有关规定在专业类内选择专业,并按所选专业毕业。
第二十条 招收录取信息公布: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校园网等规定途径发布,并及时报送到每个省份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各专业详细招生计划、录取结果以每个省份级招生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发布的为准。
第六章 收取的费用、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取的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收取的费用。退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东高等学校收取的费用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各种资助方法帮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入口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按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学教育〔2020〕15号)还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一样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全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凡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满足毕业条件者,颁发齐鲁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齐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不满足毕业条件者,按照相关规定,授予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有关证明。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有关事宜,对以齐鲁工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终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不完全一样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法
机构名称:齐鲁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邮政编码:250353
电 话:0531—89631068
传 真:0531—89631968
电子信箱(E-mail):zsb@qlu.edu.cn
网 址:http://www.ql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齐鲁工业大学负责解释。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质上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简称中国社科大),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UCASS)是经党中央批准,由教育部审批,培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的研究型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卓越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为将学生培养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知识全面、信仰坚定、理论扎实的社会主义文科大学的合格毕业生。
第三条 我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上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培养涵盖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各种人才。
本科基本学制四年,学生完成学校规定学分,经审核查验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国家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对满足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国家批准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位于北京房山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邮编:10248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详细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开展。
第六条 我校成立由纪委等相关部门、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监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真真切切维护学员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号码:(010)81360212。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同时考虑每个省份生源质量及我校学科设置、人才需求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详细分省分专业计划见有关省级招生部门发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我校官方网站。
第八条 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时很小一部分成绩及条件一样学员,还有生源质量好的地区以一定程度上增多招生规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四章 招收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 我校面向招生有关省份(含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在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同时,应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我校英语、法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学员,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外语课程授课以英语为主,不独自为非英语语种类学员设立英语课程,全部学生都要求在学校念书这个时间段获取学校规定的英语学分,请非英语语种学员谨严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1)学员须参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认真在内容框中填写自己的既往病史。
(2)学员入学后,如果发现患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中学校可以不能录取的疾病,我校那么,会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招生办法
第十条 我校在招生省份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成绩分数线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有关规定),且满足学校录取标准的学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当中没有设立级差。
第十一条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如第一志愿生源不够,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员。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在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大多数情况下为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1百分之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为105%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学员服从专业调剂,投档后大多数情况下不能退档。
第十三条 全部进档学员专业确定办法为成绩优先原则,按高中毕业考试成绩满分(不含附加分)计算排序。
第十四条 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成绩优先录取规则。即学员投档到学校后,按照学员高中毕业考试成绩满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依次按学员专业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满分(实考成绩)一样学员,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学员。若均无政策性加分,参考专业志愿顺序,若志愿顺序一样,
(1)未实行高中毕业考试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
(2)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的高成绩进行比较。
(3)3+1+2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标高成绩进行比较。
第十六条 综合改革省份学员须满足我校在该省(市)发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章 收取的费用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 普通本科学费收取的费用标准按北京发改委公示的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收取的费用标准执行。大多数情况下专业5000元/生每一年(详细按备案标准执行),外语专业学费6000元/生每一年(详细按备案标准执行)。住宿费1200元/生每一年(3人带卫生间,详细按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我校设有完备的奖学金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奖学金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另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入口通道等各种方法,从制度上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核查验,凡不满足考试报名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由自己申请,通过有关专业考查,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辅修专业制度,在学校念书生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进行申请。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根据每个省份级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省内招生有关政策各有不一样,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招生省份发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号码:(010)81360218
本科招生信息网官网网址:http://www.ucass.edu.cn
网络电子邮件的信箱:bkzs@ucass.edu.cn
一、满足普通高校的年报名资格和条件
学员一定要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同时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健康,可以正常接受学习教育。
二、专业水平达到相对的程度
学员需具备乐理和视唱练耳的基础,甚至更高的专业水平。大多数情况下考音乐学院至少要熟练一种乐器的演奏,对各自不同的唱法要有一定了解。
三、文化课考试达到要求
想要考音乐学院,文化课考试一定要达到要求,文化课考试指的是高中毕业考试的文化课考试。
四、对音乐热爱或者有天赋
考音乐学院的学员要对音乐充满热爱,基础功固然非常的重要,但是,学习的热情和动力也是一定不可以缺少的,而针对有音乐天赋的学员,考音乐学院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五、个人外在形象良好
虽然音乐学院对外在没有硬性要求,穿着整洁干净是基本的,但是,在具备良好的专业水平的前提下,个人良好的外在气质会给考官留下更深的印象。
六、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成都大学艺术类招生: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艺体类专业成绩均采取学员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我校编导类专业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一样,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一样,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这当中:四川体育类学员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50分(含50分)以上,且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四川除编导类以外的其他艺术类学员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20分(含20分)以上;舞蹈表演专业建议女生身高不小于165cm ,男生身高不小于175cm。】
由各高校自行确定投档规则的省(市、自治区),我校的投档规则和上面说的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完全一样。
相关上海海关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主要有以下内容:
1 第1~15条,第一海关学院在2020年的招生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 第16~20条,其次上海的全部学院在2020年招生总人员数量一定要达到25%都。
3 第21~22条,后海关学院的考生一定要需要在2020年以前进入本科招生目标。
以上就是本文2023年本科院校招生简章,2023年齐鲁大学本科招生简章公布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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