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各位中医内科主治医师考生更好地备考复习,华宇中医内科主治医师考试网专门整理了六经病证的传变如下:
1.传经
病邪自外侵入,逐渐向里发展,由某一经病证转变为另一经病证,称为“传经”。
按伤寒六经的顺序相传者,即太阳病→阳明病→少阳病→太阴病→少阴病→厥阴病,称为“循经传”;
若是隔一经或两经以上相传者,称为“越经传”;
相互表里的两经相传者,称为“表里传”,如太阳病传少阴病等。
2.直中
伤寒病初起不从阳经传入,病邪直入于三阴者,称为“直中”。
3.合病
伤寒病不经过传变,两经或三经同时出现的病证,称为“合病”。如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太阴合病等。
4.并病
伤寒病凡一经病证未罢,又见他经病证者,称为“并病”。如太阳少阴并病、太阴少阴并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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