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第二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安徽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国家第二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安徽(1所):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1所):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1所):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2所):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1所):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河北(4所):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1所):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1所):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2所):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1所):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1所):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1所):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黑龙江(1所):
黑龙江职业学院
河南(1所):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2所):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1所):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2所):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1所):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这当中云南、青海、辽宁名单暂未发布
与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带来一定不一样,本次认定工作将高职院校纳入名单范畴,为高职院校展示自己的创业创新教育成果提供了机会。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申报示范校的单位需满足以下标准,即:示范校明确提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面向我们全体学生、我们全体教师参加、融入人才培养整个过程;面向我们全体学生开设了就业及创业详细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生受益面大;建设了可以集中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平台;设置了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具备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队伍;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鲜明,有关工作在国内或省域范围内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明显,具有很强影响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