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条件是什么,成立会计事务所需要什么资质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条件是什么?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的条件有五个,
一是有5名以上的发起人,这些发起人要拥有满足规定的资质
二是10名以上的专职从业人员,这当中半数以上需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三是注册的资金,需要很多于30万元人民币;
四是要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五是结合详细省市的实质上情况,做出对应的调整。
成立会计事务所需什么资质?
申请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1、有2名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1、有5名以上的股东;
2、有一部分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很多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需要具备的条件:
1、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3、成为合伙人或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有获取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法定审计业务的经历,这当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很多于3年;
5、成为合伙人或股东1年内没有因采用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能受理、不能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成立一个会计审计事务所需什么资质?
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
(一)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有5名以上的股东;
2、有一部分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很多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有获取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方罗列出来的审计业务的经历,这当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很多于3年:
(1)审核查验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5、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用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能受理、不能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四) 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设立主任会计师。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执行会计师事务所事务的合伙人担任。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五) 注册会计师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以前,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完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的手续。若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还有合伙协议或者章程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六)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需要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未经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不可以使用包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字号的名称。
(七)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需要由我们全体合伙人或者我们全体股东提出申请,由拟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
二、 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方罗列出来的材料:
(一)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表(附表1);
(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附表2);
(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3);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告书复印件;
(五)我们全体合伙人或者我们全体股东现所在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其出具的从事本办法“事务所设立条件”第(三)项第4款规定的审计业务情况的证明、已转出原会计师事务所证明,若合伙人或者股东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还应提交退伙或者股权转让证明(退伙或股东会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涵盖合伙人、股东);
(七)书面合伙协议或者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八)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还需要提交验资证明。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还需要提交合并协议或者分立协议。
申请人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 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四、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需要自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那天起60日内办理完转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手续。
注册会计师在未办理完转入手续之前,不可以在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五、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办法设立会计师事务全部关规定办理。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2)
一、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的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2、注册会计师数量(不涵盖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小于50名;
3、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小于人民币300 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小于人民币150万元;
4、申请设立分所前3年内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已设立的分所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的,其成立时间可以合并或者分立前会计
师事务所的成立时间为准。
(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分所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2、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含分所负责人);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分所的名称需要采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分所所在行政区划名+分所”的形式。
二、申请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需要向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方罗列出来的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申请表(附表5);
2、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的设立分所的决议;
3、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3);
4、会计师事务所上年资产负债表;
5、会计师事务所拟设立的分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6、会计师事务所对分所的管理办法;
7、分所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合并当年提出设立分所的,不用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上年资产负债表,但需要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三、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的,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需要就设立该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不是满足办法规定的设立分所条件,征求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的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需要在10日内回复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后,需要依法办理分所办理分所工商登记手续。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3)
一、申请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满足法定设立条件;
2、申请迁移时未已经在接受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检查,或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调查。
二、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需要向迁入地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方罗列出来的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申请表(附表9);
2、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附表2);
3、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3);
4、书面合伙协议或者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我们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6、迁入地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7、我们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的迁移办公场所决议。
迁移同时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的,还需要提交迁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告书复印件。
三、迁入地的省级财政部门需要就该会计师事务所是不是满足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征求迁出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的意见。迁出地的省级财政部门需要在10日内回复意见。
四、经批准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的会计师事务所设有分所的,需要向其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并交回原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省级财政部门需要为其换发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开一个会计事务所需什么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及其他要求
(一)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按照《办法》第八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有5名以上的股东;
2、有一部分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很多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个人独资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条件?
一)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有5名以上的股东;
2、有一部分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很多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有获取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方罗列出来的审计业务的经历,这当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很多于3年:
(1)审核查验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一个人可以开会计事务所吗?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根据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担负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担负连带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很多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部分的专职从业人员,这当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故此,其都资产对其债务担负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一览表?
(一)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1、有5名以上的股东;
2、有一部分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很多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私人成立会计事务所还是否有其他条件?
下面这些内容就是法定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根据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担负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担负连带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很多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部分的专职从业人员,这当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换言之,你想拿到证,你一定要得有CPA执业证书,还得去工商局申请起照。除开这个因素不说,可能还与地方政府的政策相关,有的时候,你假设有对应的执业水平和从业经验的证书,办理起来会更容易。
期望对你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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