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用制剂生产与贮藏的有关规定
时间:2021-03-18来源:华宇考试网作者:试题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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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中药学职称考生了解,掌握更多知识点、考点,更好的复习备考中药学职称考试,华宇中药学职称考试网为大家搜集整理了眼用制剂生产与贮藏的有关规定如下:
1.每个容器装量:滴眼不超过 10ml,洗眼剂不超过 200ml,半固体不超过 5g。
2.混悬型:沉降物不应结块或聚集,轻摇易分散,应检查沉降体积比。
3.避光密封储存,启用后多可使用 4 周。
4.多剂量眼用制剂,添加抑菌剂,标签注明抑菌剂种类和标示量。
5.眼内注射溶液、眼内插入剂、供外科手术用、急救用的眼用制剂:不得添加抑菌剂、 抗氧剂,采用一次性使用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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