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点:合同订立
时间:2021-05-17来源:华宇网校作者:经济师题库
经济师网课试看
2021年中级经济师备考已开始,华宇考试网为考生整理了“202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点:合同订立”,以下提供了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五部分会计的知识点及相关练习题,供大家备考使用。
134、合同订立
【知识点】
一、要约与承诺
二、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前,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多选题】
关于要约邀请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要约邀请的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B.要约邀请能够使相对人获得承诺资格
C.要约邀请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足以决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D.要约邀请须是向特定的主体发出的
E.寄送货物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
【答案】AE
【解析】掌握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能够区分要约及要约邀请的形式。
各地2021年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集中在7-8月,为避免考生错过报名时间,华宇考试网提供服务,届时会及时您2021年各地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及缴费截止时间,不再错过报名!考生可使用2021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备考讲义汇总
以上就202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点:合同订立详细介绍,学员可点击右侧经济师考试资料下载页面,免费获取百度云网盘资料下载链接,希望通过这些学习资料能对你的经济师考试之路提供帮助,考试!!加油!!!
TAG标签:
(责任编辑:华宇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