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委托加工产品怎么账务处理,委托加工的账务怎么处理

受人委托加工产品怎么账务处理?
1.发料: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结算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付账款
3.收回产品: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4.付加工费: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业务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方式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可以在“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
2、备查簿的登记大多数情况下采取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就可以,没必要考虑对应账户问题。
3、该备查簿只作为日后核查的备战本次考试。实质上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依然不会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这当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4、受托方针对加工中实质上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
5、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直接在结转发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扩展资料:委托加工业务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业务核算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分录: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贷:原材料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3、加工结束收回时: 借:原材料(或产成品)贷: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变通的反映企业的库存,但这个流程是不完整的。因为:1、不可以真实反映委外发出的企业材料成本,2、不可以独自核算加工费用,3、不可以明确反映委外加工的合作关系。
外单位委托我单位加工产品如何做账?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需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 应付工资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假设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 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加工业务如何账务处理?
受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处理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质上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耗费时长作对应的附注说明。
二、出现有关费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
贷:制造费用
结转
借:受托加工物资
贷:生产成本
三、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受托加工物资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委托加工的账务如何处理?
(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途中的会计分录: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署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针对出现的运杂费,做请看下方具体内容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3)运回加工物资途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可以在账簿中确认,只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途中:针对出现的有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请看下方具体内容分录:
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3)加工成功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请看下方具体内容分录:
(1)确认加工劳务收入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应交消费税(2)结转加工途中出现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3)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
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加工后用于直接销售的和加工后连续加工的分别如何写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账务处理(就委托方来说):
1、发出材料委托他人加工 借:委托加工材料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3、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假设没有消费税不需要做此笔) 借:委托加工材料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入库继续加工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5、委托加工产品直接销售 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等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加工费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1、假设属于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费应该纪录写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编制请看下方具体内容会计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
2、假设属于受托加工,收取的加工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算收取加工费分录: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3、半产品委托外加工,出现的费用纪录写入委托加工产品成本。该类业务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会计处理:(1)、发出加工物资: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2)、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扩展资料加工费假设常常出现并在成本中所占有比例重很大,可设置独立的外部加工费成本项目列示;假设比较娇小,可作为车间费用处理。假设外部加工费列作独立成本项目,费用出现时借(或增)记“基本生产”账户;假设不作为独立成本项目,费用出现时借(或增)记“车间费用“账户。对委托外部加工产品的业务,大多数情况下设置针对记录,记载加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加工物的发出、收回、加工费用及其支付情况等,以便进行查考和监督。在实质上工作中,也有把产品的工厂成本减去原材料成本后的余额,称为工缴纳报名费用。我们国内有部分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进行加工服务时,时常按规定的加工费用定额单价计算加工费用予以结算。这样的加工费用定额单价,称为“工缴定额”,按工缴定额计算的加工费用称“定额工缴”。
接受别人委托加工材料的有关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业务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账务处理方式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可以在“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
2、备查簿的登记大多数情况下采取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就可以,没必要考虑对应账户问题。
3、该备查簿只作为日后核查的备战本次考试。实质上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依然不会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这当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4、受托方针对加工中实质上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
5、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直接在结转发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扩展资料:委托加工业务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业务核算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分录: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贷:原材料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3、加工结束收回时: 借:原材料(或产成品)贷: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变通的反映企业的库存,但这个流程是不完整的。因为:1、不可以真实反映委外发出的企业材料成本,2、不可以独自核算加工费用,3、不可以明确反映委外加工的合作关系。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质上金额)登记备查簿,备查簿的登记大多数情况下采取单式记账法,借: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耗费时长作对应的附注说明。 2、针对加工途中出现的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税加工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不含税加工费*增值税税率)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