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什么?

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1.系统掌握并熟悉和应用审计有关政策法规和审计专业理论、方式、技巧,把控掌握审计工作规律和发展趋势。
2.政策理论水平高,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具备处理重要疑难问题和重要性问题的职业判断能力,可以领导详细指导某一个行业、区域、单位或部门的审计工作,组织、管理、主持完成大规模审计项目,推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达到良好水平。
3.具备较突出的创新能力,可以提出有重要详细指导意义的审计理论建议或将前沿技术应用于审计工作实践,有效发挥审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递次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4.在详细指导、培养中青年审计人才方面做出重要奉献,在审计专业人才员团队Team中发挥领军作用,可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效详细指导审计专业人才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5.大多数情况下应具备本科或者以上学历或学士或者以上学位,获取高级审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审计师职责有关工作满5年。
获取高级会计师职称,在参与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时,可视作具备高级审计师职称。
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是什么?
1.申报人员须参与我省组织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获取考试成绩超过分数线证明。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满足云人〔2023〕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3.参与转系列评审的人员,也须参与考试,并获取合格成绩证明。
高会评审要求?
.具备大专学历,获取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有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取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有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获取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有关工作满2年。
●高级会计师评审业绩要求
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大多数情况下要求学员需具备请看下方具体内容的能力:
能独立负责某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有非常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升单位的经济效益。
可以培养中级会计人才,并做好单位人才梯队建设。
比如上海高会评审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人员专业经历和工作业绩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
(一)具有很强的财会工作能力,可以在本单位规范管理、参加决策、加强内控、化解风险、增收节支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具有很强的内审工作能力,可以在本单位内部审计、查错纠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具有很强的社会审计财务咨询等能力,在会计服务机构工作这个时间段,可以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专项审计、财税咨询、项目策划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具有很强的财务改革创新能力,可以在本单位推动现代财务会计工作转型,探索财务会计工作新方式新举措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且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价值。
高级会计师评审需什么条件?
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获取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获取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3、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获取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4、参与工作后获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一样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面说的规定的对应年限,获取副高级任职资格,并在职后获取规定学历后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
一、申报人员应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二)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近五年来年考查都是合格以上。
(四)外语水平满足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五)身体健康,可以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及资历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获取会计师或有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有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
(二)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获取会计师或有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有关专业工作4年以上。
(三)本科毕业,获取会计师或有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有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累计从事会计或有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在努力学习后通过考试获得会计师资格或有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有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评审条件、附则三、专业理论知识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要求
(一)具有系统、扎实的会计或有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熟悉与本专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重要经济改革措施和国内外会计或有关专业的发展变动。
(三)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中的一条以上: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有非常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有关专业论文两篇以上。
2、公开出版有非常高价值的会计或有关专业著作,自己撰写3万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的会计或有关专业考试教材,自己撰写5万字以上。
3、参加省、部级以上下达的会计或有关专业研究课题,取得省、部级三等以上成果奖。
4、在省以上内部刊物和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独立撰写的有价值的会计或有关论文4篇以上。
四、工作经历和能力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
(一)参与过省或省辖市(涵盖行业或系统)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
(二)整个省行业性或省辖市地区性财会、财税改革工作的主要设计者或组织者。
(三)制订过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四)主持、详细指导过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
(五)主持过大中型企业年财务会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大中型企业财务及税务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
五、业绩成果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中的两条以上
(一)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达到规范化,会计管理达到信息化,被县以上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二)在参与编写(制订)省辖市以上(涵盖行业)执行的财会、财税制度或管理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开展,效果都非常不错。
(三)在加强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增多财政收入方面,经省或省辖市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认定,成绩突出。
(四)所制订的大、中型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经本单位实践证明效果都非常不错。
(五)提出的创见性建议被本单位采纳,大幅度提升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获取很好经济效益。
(六)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年财务报告审验或专项审计工作,或主持过5个以上大中型企业税务、财会咨询、策划等大型项目工作,业绩突出。
(七)工作业绩突出,主管的财会部门被省辖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业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财会工作业绩突出,被省辖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评为先进个人。
六、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不满足学历或资历要求,业绩非常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但一定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中的三条以上:
(一)在会计或有关专业方面取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进行人。
(二)主持或主要参加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标主要专业技术决策工作,获取很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认可者。
(三)公开出版过本专业有非常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限前三名);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三部以上本专业有非常高学术价值的考试教材(这当中每部自己担负任务很多于3万字)。
(四)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很多于3000字、独立完成的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五)会计或有关专业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政府表彰一次以上者;受到省辖市级政府表彰二次以上者。
1、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的要求应同时具备。
2、正常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系获取会计师资格和有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
3、本条件中提到的效果、效益,主要是指量化的效果、效益,须交验所在单位意见和省辖市以上财政或税务等综合部门或行业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四、正式出版的著作是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是指具有CN刊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形式的刊物。获奖成果须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及批文。
五、本条件中的“有关专业”涵盖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专业:“有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指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
六、本条件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
七、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申报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