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卫助理医师笔试卫生法规疫情控制措施
 时间:2021-07-04来源:华宇网校作者:题库练习
                 
                 
                医师课程下载 
                 
   
  关于“2021年公卫助理医师笔试《卫生法规》疫情控制措施”相关内容,相信参加2021年公卫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都在关注,为方便大家了解,在此华宇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网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疫情控制
1.医疗机构采取的控制措施
| 情况 | 处理 | 
| 病人/携带者 | 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 
| 疑似者 | 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 
| 亲密接触者 | 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 
| 擅自脱逃者 | 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 | 
| 被污染场所/医疗废物 | 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 
| 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 | 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对被污染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的控制措施:
①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进行卫生处理;
③指导下级疾控中心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疫情处理。
3.对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场所及特定区域人员的紧急措施。
| 处理单位及措施 | 县以上政府实施隔离并报上级政府批准 | 
| 具体要求 | 隔离期间给被隔离人提供生活保障 被隔离人单位不得停发工资  | 
紧急措施
当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①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②停工、停业、停课;
③控制或者捕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④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
⑤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疫区封锁
解除疫区封锁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适用情况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宣布疫区 本行政区域疫区 县以上政府报上级政府批准 跨省疫区 国务院 封锁疫区 省级政府 本区域甲类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国务院 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 
医药备考资料及辅导课程                            医药卫生职称免费资料下载
                               注册免费领取学习资料                名师培训辅导教学课程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
                    医药卫生考试培训班-名师辅导课程
                   
                    
               说明:因政策和内容的变化,上文内容可供参考,终以官方公告内容为准!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 
 华宇网校)
  
医药卫生职称免费资料下载
-                   注册免费领取学习资料                名师培训辅导教学课程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