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定向选调生怎么分配,四川可以非转农吗

眉山定向选调生怎么分配?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每个省份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专业特长,统筹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并将分配安置情况统一造册登记报省委组织部。
(一)基层锻炼。
选调生到岗后,先具体安排到对口的乡镇(街道)进行为期2年的基层锻炼(第1年为试用期),第1年到村任职(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第2年在乡镇(街道)机关锻炼;所在单位不可以推迟选派或早一点调回。在村任职这个时间段,履行大学生村官相关职责,根据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可以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有计划参与县乡集中性工作,但不能超出3个月。
基层锻炼期满后,原则上返回原单位工作;自己愿意在基层工作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也可以留在乡镇(街道)工作。
(二)任职定级。
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会同有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查,考查合格的,根据相关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正式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并进行任职定级;考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后续管理。
选调生职务、职级的后续晋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相关要求执行。服务期内有1年年考查结果为优秀等次或参与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奉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优先提拔使用。选调生的工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满足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政策。
(四)服务年限。
在录用单位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本省辖市内低服务年限为5年,均含基层锻炼时间。
四川农村农转非咋办,应该如何处理?
1、各区县人事局按照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满足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查核验;
2、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内容框中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等资料;
3、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在内容框中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等资料;
4、省市人事局审查核验;
5、各区县人事局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需要将承包的耕地或草地交回发包方。
一、凡申请办理“农转非”户口的居民需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查核验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1、办理“农转非”户口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农村的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孩子及其他亲属照顾,生活很难自理,一定要来我市投靠孩子生活的;
(2)在农村没有人照顾的15周岁以下的孩子(含18周岁以下在学校念书生)来我市投靠父母的;
(3)夫妇一方在农村,入户人年龄35周岁以上,结婚3年以上,并在落户地有固定住所的职工居民家属及其不满15周岁的孩子(含18周岁以下的在学校念书生)。
2、办理“农转非”户口所需的证明村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单位大中型街道办事处证明;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夫妻投靠的须有结婚证明、身份证;父母离婚,孩子判给城市一方申请“农转非”户口的,须有法院离婚文书(审核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须有残疾证明);
(6)16-18周岁在学校念书生证明。
3、办理“农转非”准迁落户手续:
(1)接到批准公告后,先到申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准迁证,再持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迁出户口。
(2)迁出户口后,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农转非”指标凭证及身份证(这当中16周岁以上的人口,每人带三张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和换发身份证手续。
(3)落户后,再持户口簿,“农转非”指标凭证到粮食部门办理粮食手续。
居民申请家属、未成年孩子“农转非”,证明材料齐全,户籍内勤要当场受理,责任区民警在30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7日内上级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审批。经县(市)、区公安局审核查验研究,满足政策的报市公安局审批;不满足政策的,10日内退回原申报派出所,派出所7日内答复申请人。对市局不批准的户口材料,市局在下发批准的户口材料同时退回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在接到退回的户口材料那天起10日内公告派出所,派出所自接到退回的材料那天,7日内答复核审查请人。因受指标限制,虽满足条件,但未被批准的户口材料,由县(市)、区公安局,分局退回派出所,派出所再退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