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安系统体检项目及标准, 公安警察类体检都检查什么项目

公务员公安系统体检项目及标准?
(一)男性身高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170厘米,体重不小于50千克;女性身高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160厘米,体重不小于45千克(南方部分省市,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可以录用。
判断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根据下列方式:
实质上体重超越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质上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式: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过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成绩计算方式:
〔实质上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可以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可以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膨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无法自己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可以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越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越7厘米,或虽在上面说的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可以录用。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可以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可以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纯粹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可以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可以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可以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很难治愈的皮肤病,不可以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可以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带上者,不可以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可以录用。
内 科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过下述范围,不可以录用:
收缩压:12.00- 18. 66千帕(9 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 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自不同的恶性肿瘤病史者,不可以录用。
第十八条 慢支,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可以录用。
第十九条 各自不同的因素致使的一叶肺不张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越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可以录用。
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可以录用: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能超出2厘米(剑突下不能超出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导致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能超出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纯粹性脾大不能超出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之一者不可以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 L、 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自不同的肝病病人。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五条 除纯粹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病人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六条 各自不同的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常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可以录用。
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导致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出现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可以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很难治愈的耳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很难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可以录用。
眼 科
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5 .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可以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越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越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可以录用。
妇 科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六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可以录用。
公安警察类体检都检查什么?
身高,体重,视力,有无慢性疾病,有无身体缺陷等等。
招警体检要求?
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互联网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很难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点(如五官畸形、不可以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乙肝病原带上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9、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满足《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不可以有明显的纹身,有可能传染性疾病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男性身高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170厘米,体重不小于50千克;女性身高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160厘米,体重不小于45千克(南方部分省市,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可以录用。
判断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根据下列方式:
实质上体重超越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质上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式: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过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成绩计算方式:
〔实质上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可以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可以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膨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无法自己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可以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越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越7厘米,或虽在上面说的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可以录用。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可以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可以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纯粹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可以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可以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可以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很难治愈的皮肤病,不可以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可以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带上者,不可以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可以录用。
内 科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过下述范围,不可以录用:
收缩压:12.00- 18. 66千帕(9 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 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自不同的恶性肿瘤病史者,不可以录用。
第十八条 慢支,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可以录用。
第十九条 各自不同的因素致使的一叶肺不张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越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可以录用。
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可以录用: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能超出2厘米(剑突下不能超出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导致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能超出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纯粹性脾大不能超出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之一者不可以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 L、 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自不同的肝病病人。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五条 除纯粹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病人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六条 各自不同的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常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可以录用。
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导致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出现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可以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很难治愈的耳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很难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可以录用。
眼 科
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5 .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可以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越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越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可以录用。
妇 科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六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可以录用。
请问警察体检的详细步骤是什么?我要的是步骤!解答,谢谢?
体检那是去单位指定的医院,体检流程抽血,B超,其他顺着下去,不用T裤子的!
公务员警察体检标准项目表2023?
公务员警察体检标准项目,身高,有无色盲,有无纹身,有无体臭,有无传染病
狱警的体检标准是什么?
狱警的职位体检标准按《有关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公告》执行。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学员。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学员,其身体条件需要满足《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相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个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互联网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很难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点(如五官畸形、不可以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带上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满足《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有关调整相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公告》(海船员[2023]306号)。
第二个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检查核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检查核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检查核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检查核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有关调整相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公告》(海船员[2023]306号)。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操作说明
1、体检医院与医务工作者在体检前应明确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职位及项目。
2、体检可以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3、学员体检前,一定要具体在内容框中填写报考职位。
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全部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佩带隐形眼镜的学员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该向眼科医生讲明。
6、色觉检查:一定要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用俞自萍等人编印的《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检查时学员双眼以距离图面60-80cm为标准,不可以使用有色眼镜,学员须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
7、单色识别能力检查方式:⑴ 检查者从红、黄、绿、蓝、紫各自不同的颜色中任选出一种让学员识别,在3-5秒内读出颜色名称。⑵ 检查者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学员在3-5秒内从红、黄、绿、蓝、紫各自不同的颜色中找出该种颜色。以上两种方式也可以交叉替换进行。
8、色弱者不合格的职位,色盲者也不合格。
9、嗅觉检查: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者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均不可以辨别者为丧失。
10、嗅觉迟钝者不合格的职位,嗅觉丧失者也不合格。
11、唯有特警职位才可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
12、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
13、肢体(涵盖脊柱)功能障碍:是指因各自不同的因素导致肢体残缺、畸形、麻痹等,以致导致永久性人体运动功能不一样程度的受限。
14、本体检标准中相关数值的表达方式:凡用“低于…”词表达的,不含该数值本身。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外 科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男性身高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1 70厘米,体重不小于50千克;女性身高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1 60厘米,体重不小于45千克(南方部分省市,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 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 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可以录用。
判断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根据下列方式:
实质上体重超越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质上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式: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过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成绩计算方式:
[实质上体重(千克)一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可以汞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可以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无法自己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可以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越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越7厘米,或虽在上面说的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可以录用。 .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可以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可以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纯粹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可以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可以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可以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自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很难治愈的皮肤病,不可以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可以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带上者,不可以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可以录用。
内 科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过下述范围,不可以录用:
收缩压:1 2.00一一1 8.66千帕(90一一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0一一11.46千帕(60一一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自不同的恶性肿瘤病史者,不可以录用。
第十八条 慢支,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可以录用。
第十九条 各自不同的因素致使的一叶肺不张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越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可以录用。
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可以录用: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能超出2厘米(剑突下不能超出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导致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能超出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纯粹性脾大不能超出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之一者不可以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自不同的肝病病人。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五条 除纯粹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病人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六条 各自不同的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常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可以录用。
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导致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出现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可以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很难治愈的耳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很难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可以录用。
眼 科
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可以录用。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 5度以上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可以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越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越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可以录用。
妇 科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可以录用。
第四十七条 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可以录用。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一、 男子组
项 目
标 准
(25岁以下)
(25岁以上)
10米×4往返跑
≤12〃2
≤13〃1
1000米跑
≤4′05〃
≤4′25〃
立定跳远
≥2.2米
≥2.0米
引体向上
10个
8个
二、 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25岁以下)
(25岁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2
≤14〃0
1000米跑
≤4′00〃
≤4′20〃
立定跳远
≥1.5米
≥1.4米
仰卧起坐
23个(限1分钟)
45个(不限时)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
实 施 规 则
一、1 O米x 4往返跑
场地器材:1O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条,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这当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
测验方式: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 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后持木块冲出 S1线,记录跑完整个过程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O"时则进1。
须知: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二、男子1 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验方式: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可以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启动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一小块平坦地面,量尺。
测验方式:划一条横线,受测者站立横线后,脚尖不可以越过横线,起跳时两脚一定要同时离地,落地后不可以再移动脚位;测量跳远距离时,以脚跟末端与横线的垂直距离为准。
四、引体向上
场地器材:高单杠或高横杠,杠粗以手能握住为准。
测验方式:受测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呈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使劲引体(身体不可以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越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五、仰卧起坐
场地器材: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
动作规格:受测者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脚屈膝稍分开,大小腿成直角,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受测者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肘触及或超越两膝为完成二次。仰卧时两肩胛一定要触垫。
测试方式:测验时两人一组,一人计时,一人计数(25岁以上组不计时,但中间停顿不可以超越5秒钟,不然测验无效)。一分钟到时或后一个,受测者虽已起坐,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者,该次不计算。发现受测者有违例情况,及时指出。违例动作不计次数。不允许使用肘部撑垫或臀部上挺和下落的力量起坐。测定途中,要给受测者报数。
2023陕西招警体检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检查标准
外科
第一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男性身高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170厘米,体重不小于50千克;女性身高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160厘米,体重不小于45千克(南方部分省市,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 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可以录用。
判断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根据下列方式:
实质上体重超越标准体重25%都者为过于肥胖;
实质上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都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式: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过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成绩计算方式:
〔实质上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百分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可以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可以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膨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无法自己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可以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越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越7厘米,或虽在上面说的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可以录用。
第七条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可以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可以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纯粹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可以录用。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可以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可以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很难治愈的皮肤病,不可以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可以录用。
第十三条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带上者,不可以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可以录用。
内科
第十五条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可以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过下述范围,不可以录用:
收缩压:12.00- 18. 66千帕(9 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 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自不同的恶性肿瘤病史者,不可以录用。
第十八条慢支,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可以录用。
第十九条 各自不同的因素致使的一叶肺不张者,不可以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越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可以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