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交运是事业单位吗, 三明事业单位抚恤金补助标准是多少

三明交运是事业单位吗?
三明交运不是事业单位而是企业单位。
三明事业单位抚恤金补助标准?
三明事业单位抚恤金标准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除参公单位以外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抚恤金的领取也分两种情况:
1、因公牺牲:抚恤金为自己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
2、病故:抚恤金为自己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
另有3000-5000元的丧葬费(具体内容以当地实质上为准)。
各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民政局,市直各个相关机构:
按照省政府闽政〔2023〕22号、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闽人发〔1998〕187号和闽人发〔2023〕132号文件精神,经深入研究和讨论,从 3月1日起,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抚恤标准。详细标准为:
一、丧葬费:一类标准5950元,二类标准5250元。
二、一次性困难补助:一类标准5100元,二类标准4500元。
三、遗属定期定额生活困难补助费:
标 准(元/月)
一类标准
二类标准
因公
病故
因公
病故
510
425
450
375
四、满足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和闽人福〔1984〕119号规定的退职人员病故时除享受上面说的丧葬费外,一次性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一类标准4250元,二类标准3750元。
五、各级相关部门在审批和发放抚恤金时,要严格根据市政府明政〔1998〕131号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全部凭《火化证》办理审批和发放抚恤金手续。
六、本篇文章中执行一类标准为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县;二类标准为大田县、尤溪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
七、其它未尽事项,仍按闽人发〔1998〕187号、闽人发〔1999〕125号和闽人发〔2023〕132号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执行。原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明人〔2023〕86号文件同时停止执行。
三明市公务员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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