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组发 26号文件全文,湘组(2020)36号

湘组发 26号文件全文?
中共湖南委、湖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湖南公务员局《有关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23〕26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大多数情况下应采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竞争性方法出现人选。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 工作确实需的,也可采用组织推荐、直接考察的方法出现流动调配人选: (1)从事业单位中具有相当任职资历管理人员平级调任公务员的; (2)县处级职务公务员转任和市州直单位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县市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乡科级公务员转任的; (3)事业单位县处级职务管理人员流动,还有市州、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调入领导班子成员的; (4)事业单位调入急需缺失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 (5)涉密岗位不要公开竞争的; (6)处理夫妻两地分居等特殊困难的; (7)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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