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考试网

山东省工会法律监督条例全文,五必到五必访记录

时间:2023-04-07来源:华宇网校作者:健康管理师考点 健康管理师网课报名
山东省工会法律监督条例全文

山东工会法律监督规定全文?

山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规定

7月29日山东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组织

第三章 监督开展

第四章 监督保证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和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质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指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循劳动法律、法规,保证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的有组织的群众监督。

第三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遵守依法规范、客观公正、依靠职工、尊重权益、协调配合、注重预防的原则。

第四条 地方总工会或者地方产业工会负责组织、详细指导、协调和开展本行政区域或者本产业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基层工会负责开展本单位或者本区域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目标责任考查体系,依法支持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健全与同级地方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与健康、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需要听取同级地方总工会意见。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需要会同同级地方总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处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方面的重要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证等相关部门还有税务机关,需要与同级地方总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协作机制,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劳动法律监督。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等相关部门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需要邀请同级地方总工会参与;在处理重要劳动保证违法案件时,需要听取同级地方总工会意见。

第七条 工会与用人单位需要建立协商制度,定期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事项进行协商,积极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动纠纷。

工会需要教育职工遵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引导职工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用人单位需要配合工会依法开展劳动法律监督。

第二章 监督组织

第八条 地方总工会、地方产业工会、基层工会需要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业务详细指导。

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在用人单位请来职工担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担负所在单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第九条 地方总工会、地方产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主要履行下方罗列出来的职责:

(一)组织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详细指导和支持下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

(二)受理、交办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接受下一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提交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报告,并按照情况组织调查处理;

(三)向同级工会和上一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报告监督工作情况,办理上一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四)提请同级工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

(五)提请同级地方总工会向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等相关部门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第十条 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主要履行下方罗列出来的职责:

(一)组织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遵循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二)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接受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提交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报告,并按照情况组织调查处理;

(三)提请同级工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

(四)向同级工会和上一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报告监督工作情况,办理上一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履行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职责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同级工会提请上一级工会代为履行。

未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由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参照上面说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组成,主任由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担任,其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从同级工会会员中推选出现。

有三名以上女职工的用人单位需要至少设一名女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

地方总工会、地方产业工会、基层工会可以请来有关专家学者担任特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任期一样,特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聘期按照请来协议确定。

第十二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需要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一)具有非常高的政治觉悟;

(二)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具备履职能力;

(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四)奉公守法,清正廉洁。

地方总工会负责免费培训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考查合格的,颁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因任职期满或者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因素,不可以再担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收回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书》。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名单需要报上一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备案。

第三章 监督开展

第十三条 工会对下方罗列出来的事项开展劳动法律监督:

(一)平等就业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情况;

(三)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

(四)工资支付、低工资、加班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执行情况;

(五)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

(六)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规定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对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等处理情况;

(七)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规定和职工救助执行情况;

(八)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职工等特殊保护规定执行情况;

(九)不允许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

(十)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开展性骚扰规定执行情况;

(十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保证职工权益的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十二)职工教育培训及其经费提取、使用情况;

(十三)直接涉及职工利益的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更改和执行情况还有重要事项的决定和执行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法律监督事项。

第十四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可以通过实地检查、互联网巡查、风险评估等方法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排查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重要劳动关系风险隐患,需要通过同级工会及时向上一级工会报告。

第十五条 工会需要建立健全劳动法律监督投诉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投诉举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投诉人、举报人信息需要予以保密。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接到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投诉举报,需要进行登记。经审核查验,投诉举报事项属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范围的,需要开展调查,并自接到投诉举报那天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不属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范围或者已经由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不能受理,并自接到投诉举报那天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投诉人、举报人。

第十六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充分听取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意见,查阅、复制相关资料,核查事实,认真记录。调查记录经用人单位核阅后,由调查人员和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用人单位相关人员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需要在记录上注明。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时,需要很多于两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唯有一人的,由上一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指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参与调查。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需要仔细履职、遵纪守法,不可以徇私舞弊、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可以泄露在履职途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出现劳动争议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依法组织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职工、用人单位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需要向同级工会或者上一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报告,由同级或者上一级工会按照调查情况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要求用人单位予以整改。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需要自收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那天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的工会作出书面答复,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存有异议的,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拒绝接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没有作出书面答复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地方总工会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等相关部门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等相关部门收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后,需要依法处理,并在办结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的工会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第十九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需要在结案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实名投诉人、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

第四章 监督保证

第二十条 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所需经费纳入同级工会预算。

地方总工会可以通过设立法律顾问、请来律师、购买服务等方法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逐步递次推动劳动法律监督信息互联网平台建设,达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劳动保证行政处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争议诉讼、从业不允许等信息的互联互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等相关部门需要与同级地方总工会就劳动法律、法规开展情况相互通报,定期会商,达到资源信息共享。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需要保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时间。

用人单位不可以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进行打击报复,无正当理由不可以以调整工作岗位、降低职级、免除职务、扣减工资福利、解除劳动关系等方法,减损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新闻媒体需要宣传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实际上施情况,打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十四条 对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和本省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规定,有下方罗列出来的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理:

(一)拒绝或者阻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向工会及其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提供有关资料的;

(三)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匿、毁灭资料的;

(四)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二十七条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开展侮辱、诽谤或者人身伤害、财产侵害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担负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工会不履行或者不按照本次要求规定履行劳动法律监督职责的,由上一级工会向其发出督办函,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不履行或者不按照本次要求规定履行职责的,由同级工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资格,依然不会得再次担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 10月1日起施行

五必访五到位内容?

五到位是指:

1、心理引导到位。需要每一年举行心理健康讲座,通过“职业生存状态”调查问卷、“领导约谈”等活动,帮员工剖析自己不良情绪及消极心理出现的因素,引导善用心理调节技术,给员工创设一个良好的心理环境,提高自我职业幸福指数。

2、送温暖活动到位。单位党政、工会坚持“五必访”制度,特别要注意关注每一个员工的家庭生活状态、身心健康状况,让员工深深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关爱,自觉乐业、敬业。

3、丰富文化生活到位。单位坚持每一年组织文体活动,让员工通过各种文体活动,尽情地释放着激情和活力,不仅陶冶了身心,提高了体魄,充分展现了他们工作之外的才华和风采,还增进了同事间的情谊。

4、优化工作中所身处的环境到位。单位可以按照实质上需更改替换办公桌凳、改善饮用水、处理午休铺、办公室安装空调、定制公交车每天接送员工上下班、筹建阅览室、活动室、每月派车接送离退休员工活动。

5、平安健康保险到位。单位每一年组织员工(涵盖离退休职工)进行体检,对每一个职工的身体状况仔细登记,做到有病就医,无病预防。这样,处理了员工的后顾之忧,激发了他们的责任感,提高了企业的向心力。

五必访是指教职工生病住院必访、丧事必访、重要困难必访、家庭纠纷必访、重要节日必访。

五必访五到位”,即案件当事人必访、线索举报人必访、有效报警人必访、信访投诉人必访、“两代表一委员”必访;上门入户走访到位、矛盾纠纷排查到位、合理诉解答决到位、政策法规宣传到位、违法问题处置到位。

工会工作制度?

公司工会工作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开展《工会法》,真真切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仔细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以下制度已经第届职代会审议通过,现以发布。

第一个: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相关制度规定

一、详细指导思想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详细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民主参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标,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仔细组织职工参加改革和管理,让职工知情、奠定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应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分开层次、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逐步递次推动企业发展等八项原则。

1、从客观实际出发的原则。公开内容一定要真实可靠,准确可信,满足企业实质上,注重实质上效果。

2、依法办事的原则。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程序、方式等要满足党的方针、政策还有国家的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详细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加、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事项一定要公开。

3、方便群众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各种方式、措施应简单方便、易行、方便群众,为多数职工群众所接受。

4、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思路,一步一步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体系。

5、持之以恒的原则。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一年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查、有总结。

6、推动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一种手段,他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让职工知处情、议处事、参处政,推动公司发展。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1、生产经营管理方面:

⑴发展规划目标和重要生产经营决策。

⑵改革与管理方案。

⑶财务工作情况。

⑷物资采购工作。

⑸安全生产技措费用的使用。

⑹集体协议履行情况。

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

2、干部考查、使用情况。

3、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⑴劳动用工制度。

⑵职称评定工作。

⑶年考查兑现况。

⑷先进模范人物的评比。

4、职工切身利益方面:

⑴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⑵职工困难补助情况。

四、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要可行、实用、便捷、灵活有效、因事制宜。

1、建立公开栏。公开栏主要用于那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比较特别要注意关注,须让群众监督的公开内容。

2、召开职代会(职代会闭会这个时间段召开职代会联席会)。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酝酿;会上,让职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会后,做好宣传,团结职工齐心协力执行决议。

3、厂情公布会。主要适用生产经营途中一部分变动的,一定要尽早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事项。

五、公开时间

公开时间因内容而定。按照厂务处理的先后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确定公开时间。属于阶段性工作按阶段公开。如年底,将计划的完成情况、各自不同的公开事项的办事结果、群众意见的答复和处理情况公开,让职工从整体上对企业的重要厂务带来一定了解。

六、公开的程序

厂务公开要反映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通过法定的程序做出满足实质上的决策。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核查验的各项议案,应早一点发给职工代表预审,职代会主要工作报告、改革与管理方案早一点10天发至各基层代表组超前审议。对各项决策的开展和工作执行情况,要及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会、职工代表值班巡视或通过设立举报箱、意见箱等方法收集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进行仔细的研究与分析。对有条件处理的问题要采用措施加以处理,对条件不成熟的要作出解释和说明,争取职工的谅解和支持。

七、组织领导及职责

1、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处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搞好群众监督。

处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

3、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公开方案的制定,重要问题的协调还有详细指导这个工作的考查、监督和检查。

2、及时发现和处理在厂务公开工作运行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研究厂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

3、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4、结合实质上情况,引导厂务公开持续性向生产经营管理领域及各个领域延伸,并纳入现代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

5、持续性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6、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1、监督和检查全处厂务公开所涉及的公开事项、内容是不是真实、全面,公开是不是及时,程序是不是满足相关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不是得到处理。组织职工代表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2、对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与公开工作小组协商完全一样后,确定公开方案,并予以监督、详细指导。

3、监督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具体安排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开会研究。

4、负责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开展情况进行考查,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3)、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及平日协调工作。

2、深入基层,详细指导“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3、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加“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查,并对考查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并实行公开。

5、持续性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础资料,负责工作的登记、催办、落实和信息的反馈交流。

八、工作要求

1、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逐步递次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详细指导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干部一定需要在这个问题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仔细负责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2、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重要的是常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常常化就是要持续性处理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抓宣传、讲意义,又要抓落实、抓典型、持之以恒。制度化就是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搞好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固定下来,形成制度。规范化就是一步一步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和责任落实规范化。标准,把公开工作做深、做细,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更透明,职工更满意。

3、“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一定不要形式主义和一阵风。仔细抓落实,力求获取更大的实效。公开的形式要灵活有效,因事制宜。公开的程序要反映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第二个: 女工工作制度规定

一、加强女职工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女工组织,定期召开女工委员会会议。

二、全面提升女职工素质,每一年至少举行一次女工委员培训辅导班。

三、仔细总结女职工工作,每一年“三八”这个时间段召开女职工总结表彰会。

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职工说话办事,仔细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三个:文化体育工作制度规定

一、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提高职工的,为生产建设服务。

二、每一年组织三次处以上规模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每一年为基层配备一次文体用品,定期组织详细指导基层开展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

第四个:劳动争议工作制度

参照劳部发[1993]301号组织及工作规则执行

第五个: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向职工宣传相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每一年组织一次基层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辅导班。

四、参加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及重要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制定及对生产厂家的资质检查和质量监督。

五、健全有毒有害岗位职工档案,每一年具体安排有毒有害岗位职工进行健康疗养。

第六个:工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会委员会及工会经审会会议制度

(1)、参与对象:我们全体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员。

(2)、会议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决定。

(3)、会议内容: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及工作具体安排;听取和审议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及预决算报告;审批立功集体及个人;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4)、每一次会议一定要指定专人仔细做好原绐记录。

2、办公室会议制度

(1)、参与对象:我们全体办公室成员。

(2)、会议时间: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临时组织召开。

(3)、会议内容:各岗汇报分析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安排布置下周工作任务,协调全处工会工作;及时总结发现工会工作先进典型,检查工作运行中实质上的困难不够;各岗做到情况互通,重点工作相互配合。利用办公例会时间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4)、仔细做好会议记录。

二、工作总结汇报制度

1、工会工作半年总结一次。

2、各个岗位工作做到半年一小结,全年工作有总结有具体安排。

3、做好重要工作项目及活动有专项总结,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

以上仅供参考!

工会主席是干什么的?

一. 负责公司工会管理工作,主持工会办公室平日事务。

二. 负责编定工会工作规划、重要文件、报告、文章和起草、定稿工作。

三. 详细指导开展与工会有关的调查、问卷和课题研究,及时掌握并熟悉工会会员思想变动,及时向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汇报或提出建议。

四. 帮助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每一时期中心任务的展开;组织发动与本职有关的劳动竞赛和小革新活动;帮助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更多的“四有”职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

五. 审批年工会活动方案,及每一次活动的计划与预算。主持重要的、重要的或综合性工会活动。

四川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2023?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 使用,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 《中国工会章程》 《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中 华全国总工会 (以下简称 “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 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 济社会组织独自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循国家 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相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 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有关 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获取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 民事权利、担负民事义务,并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 相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 会经费年收支预算 (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 工会经费审核查验委员会审核查验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 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大多数情况下性支出, 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 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 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 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 办事,节约开支,提升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 会经费。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 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 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 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涵盖: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要求必须按自己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都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种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 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有关规定 对外投资获取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获取的资产盘 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 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及时收取都会员应交的会 费。要严格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所在省级工会要求必须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 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 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根据省级工 会确定的留成比例需要留成的经费。要统筹具体安排行政补助收 入,根据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可以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

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第六条 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涵盖: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 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出现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 福利支出。涵盖: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行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考试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 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高补助 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考生的奖励。 对优秀考生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与上级工 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 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还有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 的伙食补助费。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可以超越参加人员数量的三分之二;没有设立置奖项的,可为参与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

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可以超越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够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补上来,补上来部分不能超出基层工 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该在当天往返,不可以到相关部 门明令不允许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 大主题和重要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 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常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 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与上级工会举行的知识竞赛、宣讲、演 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我们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即:新年、春节、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 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 满足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质上采用便捷灵活的发放方法。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 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 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 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第九条 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 出。涵盖: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 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逐步递次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 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 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 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 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 职工劳动保护出现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 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出现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等出现的支出。

工会会员自己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孩子就学等原 因致困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

(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 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出现的支出。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 加互助互济保证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

第十条 业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 身建设还有开展业务工作出现的各项支出。涵盖:

(一)培训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 培训出现的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相关部门制定的培训费 管理办法为准。

(二)会议费。用于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委员会、常委会、经费审核查验委员会还有其他专业工作会议的 各项支出。开支范围和标准以相关部门制定的会议费管理办 法为准。

(三)专项业务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 设、建家活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小型公司、职工创新工作 室等创建活动出现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办的图书馆、阅 览室和职工书屋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出现的支出,用于基 层工会开展专题大数据细分研究所出现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女职 工工作性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 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 其奖励支出。

(四)其他业务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发放兼职工会干部 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用于经上级批准评选表彰的 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必要的 办公费、差旅费,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审 计等购买服务方面的支出。

基层工会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发放补 贴的管理办法由省级工会制定。

第十一条 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从事工会建设工 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互联网购建而出现的支出。

第十二条 事业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 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第十三条 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面说的支出以外的其 他各项支出。涵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 赞助等。

第十四条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相关规 定,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 担负,基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 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保证不够且基层工会经费 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用工会经费一定程度上补上来。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基层工会主席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 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六条 基层工会应按照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相关政 策规定还有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工会工作计划,依法、 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预算,依法履行必要 程序后报上级工会批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 年预算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调整预算的编制审批程序与 预算编制审批程序完全一样。

第十七条 基层工会应按照批准的年预算,积极组织 各项收入,合理的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安排各项支出,并严格根据《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核查验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层工会经费年财务决算需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 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基层工会应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各项 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要收支须 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基层工会应按照自己实质上科学设置会计机 构、合理配备会计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映工会 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条 件的,由设立工会财务结算中心的乡镇 (街道)、开发区 (工 业园区)工会实行集中核算,分户管理,或者委托本单位财 务部门或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或聘 请兼职会计人员代理记账。

说明:因政策和内容的变化,上文内容可供参考,终以官方公告内容为准!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

    健康管理师考点热门资讯

  • 山东省工会法律监督条例全文,五必到五必访记录

    山东工会法律监督规定全文? 山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规定 7月29日山东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组织 第三章 监督开展 第四章 监督保证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2023-04-07

  • 佛山的跆拳道馆哪些比较好,中国舞跆拳道招生方案是什么

    佛山的跆拳道馆,什么很好? 励风跆拳道,在顺德大良嘉信城市广场3楼。 有自己的教学大纲,教练每周都会开教学研讨会,总结近几天孩子们的训练情况。 中国舞跆拳道招生方案? 跆拳道馆招生活动方案一 因为我们多年来一...

    2023-04-06

  • 党员廉洁监督岗职责,廉洁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党员廉洁监督岗职责? 帮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分析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形势,组织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2:帮助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遵循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还有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帮...

    2023-04-05

  • 地面光伏电站班长总结, 光伏产业总结报告

    地面光伏电站班长总结? 以下供参考 工作总结 一,工作情况解读,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和获取的成绩 二,思想认识,工作纪律的遵循情况等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我将在以后,XXXX,持续性提升。 光伏产业总结? ...

    2023-04-05

  •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适合做什么,在西北政法大学学完行政学毕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合适做什么? 行政管理专业人才才需求比较旺盛,人才专业化,高端化已经是新形势的客观要求,因为这个原因现有的行政管理职业,不管政府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都需行政管理的创新型,尖端型的专业人才才...

    2023-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