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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

时间:2023-07-27 17:48来源:华宇考试网收集整理作者:黑龙江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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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吗

法定代表人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吗?

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可以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涵盖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不管公司规模大小,都会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其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而在一部分小公司中,法定代表人身兼数职,不仅是公司的董事长,由负责财务,采购等,这当中这都是经营不规范的反映。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们国内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大多数情况下觉得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全民全部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可以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涵盖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以现行公司制度,担任了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等职位的负责人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

不可以的。 按照财经法规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需要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可以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可以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可以是一个人的情况可以是企业性质来定。 一、针对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需要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可以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可以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回避的直系亲属:已结婚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还有配偶亲关系。

因为这个原因,针对上面说的三类公司来说,其直系亲属不可以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虽然未明确说明法定代表人不可以担任,但按照法理学解释方式上的“举轻以明重”理论,既然,已不允许单位领导人直系亲属担任财务负责人,既然如此那,针对领导人自己也是当然不允许。 二、针对非上面说的三类公司的其他企业我们国内《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多部法律均未不允许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因为这个原因按照民商事领域“法无不允许就可以行”理论,针对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人来说,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

可以以“一人公司”作为典型例子,这种类型企业因为规模较小,可以没有设立立董事会,时常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等等均同时为一个自然人担任。

针对这种类型问题,终根本还是企业的性质所决定,针对国有企业来说,因为全部权在国家手中,因为这个原因针对这样的情况时严厉不允许的,但是,针对私企来说就不存在这种类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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