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什么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具体是什么时候正式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 5月1日起施行,在 和 进行过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于 12月31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那天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有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原因而导致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证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发布。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加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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