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考试网

十大危险作业安全监护标准,什么是监护制度

时间:2022-11-07来源:华宇考试网作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法考培训课程
十大危险作业安全监护标准

十大危险作业安全监护标准?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查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

3、未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严禁进入检修,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现场。

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7、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8、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开始使用。

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擦洗或拆卸。

一、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一)钢结构安装登高

钢结构安装和吊装时,作业人员除配备大多数情况下的高处作业防护用品外,对不一样的钢结构构件的施工应采用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

1.钢柱安装登高,能够让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还有梁等构件施工所需的直爬梯及其它登高用具等,都需要在构件制作图上绘出并附加说明,使用的操作平台要设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可以低于1200mm。

2.登高安装钢梁时,可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须在梁面上行走时,梁面护栏横杆可用钢索等,如用绳,绳的自然下垂度应不大于其长度的1/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也可以用钢管扣件做护栏,但其下端应采用稳定的锚固措施。

3.在钢屋架上下弦从事登高作业时,针对三角形屋架可以在屋脊处,梯形屋架可以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用的梯架。其材质可用钢管、钢筋、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应不大于30cm,毛竹的稍径不要小于70mm。屋架吊装之前,应事先在上弦处设置栏杆柱和横杆做防护设施,并在左右梁下弦当中张挂安全平网,吊装结束后,马上就要安全网铺设固定。

(二)悬空作业

1.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可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因为这个原因,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需建立可靠的立足点,并视详细情况,配备防护栏杆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悬空作业中所使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盘、吊笼、平台等设备,产品要购置经过试验、鉴定的合格品,投入使用前要加以检查和认证,使用后要好好保存。悬空作业在施工现场较为常见,主要有构件吊装、悬空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捣还有门窗安装等各种作业。

(三)构件吊装与管道安装

1.构件吊装

钢结构吊装,尽量先在地面上组装构件,尽可能不要减少在悬空状态下进行的作业,同时还需要预先搭设好在高处进行的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随构件同时起吊就位。对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也应该予以考虑落实。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在吊装前,也要搭设好进行悬空作业所需的安全设施。

2.管道安装

安装管道时,可设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不可以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特别是横向的管道,尽管给人的印象表面是平的,但依然不会具有承载施工人员重量的能力,稍不关注就可以出现危险,故此,决不可以站立或依靠,要严格加以不允许。

(四)钢筋绑扎

进行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的高处作业,都要搭设操作平台和挂安全网。悬空大梁的钢筋绑扎,施工人员要站在支架脚手板或操作平台上进行作业。绑扎柱或墙的钢筋,不可以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还可以在柱的周围搭设操作用的台架。3m以下的钢筋可以在地面上绑扎,然后整体吊立。

(五)混凝土浇捣

浇捣离地面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棚和小平台等,需搭设操作平台。操作人员不可以站在模板或撑杆件上操作。浇筑拱形结构,要从结构两边的端部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要将下口先行封闭,然后搭设脚手架以防止人员坠落。

(六)悬空门窗作业

安装门窗樘、扇,进行油漆及进行安装玻璃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可以站在樘子或阳台栏板上作业。当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暂时还没有达到其应有的强度时,不准手拉门、窗进行攀登。此外安装外门窗时,作业人员一定要先行系好安全带,将保险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牢固的物体上,并设专人进行监护,以防脱钩酿成事故。

二、交叉施工作业管理

(一)引用国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中对交叉作业有以下要求:

第5.2.1条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可以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一定要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满足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第5.2.2条 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可以有其他操作人员。

第5.2.3条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可以超越1m。楼层边口、入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5.2.4条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入口通道口(涵盖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入口通道口),都应该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越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第5.2.5条 因为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入口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一定要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二)交叉作业的其他管理要求

一)交叉作业的定义

已经在进行的作业对其他作业导致安全危害或对其他作业人员导致伤害的施工作业均称为交叉作业。

二)管理措施

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交叉作业一定要指定专人进行统一协调指挥,并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管理范围和内容,指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联系人,在施工时进行的协调配合工作要做好书面记录,并经过双方责任人签字存档。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升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3.脚手架作业一定要考虑交叉作业影响,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封闭,外侧每10m分段设置安全平网,防止物件坠落,不允许在防护栏杆、平台等构件的下方休息、逗留。高处作业人员一定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其他劳保用品,作业用的工具一定要放在工具袋内;脚手架搭设中或未验收合格前,不允许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区,脚手架拆除时外侧要拉警戒线,指定防护责任人。拆除影响区内不允许人员进入。

4.进行吊装作业前要公告吊装影响范围内的人员撤离,并对特殊部位采用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指挥协调。

5.明火作业时下方和周边不可以有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审批动火作业证,做好消防安全措施,打磨作业时前方不可以有人员和易燃物。

6.在高压线下方作业时,一定要满足有关规定的安全距离,当安全距离不够时一定要采用安全隔离措施。

三、动火作业

1.易燃易爆有害物质

(1)将动火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

(2)储罐动火,清除易燃物,罐内盛满清水或惰性气体保护。

(3)设备内通(氮气、水蒸气)保护。

(4)塔内动火,将石棉布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

(5)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一定要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2.火星窜入其它设备或易燃物侵入动火设备

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道并加盲板、块隔断,挂牌,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3.动火点周围有易燃物

(1)清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清除易燃后予封闭。

(2)电缆沟动火,清除沟内易燃气体、液体,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4.泄漏电流(感应电)危害

电焊回路线应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以与其它设备搭接,不允许穿越下水道(井)。

5.火星飞溅

(1)高处动火办理《高处作业证》,并采用措施,防止火花飞溅。

(2)注意火星飞溅方向,用水冲淋火星落点。

6.气瓶间距不够或放置不当

(1)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地址位置当中均不小于10m。

(2)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溶解乙炔气瓶不允许卧放。

7.电、气焊工具有缺陷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作业途中,易燃物外泄

动火途中,遇有跑料、串料和易燃气体,应马上停止动火。

9.通风不良

(1)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应遮盖,密封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可以有用溶剂等易燃物质的清洗作业。

(2)采取局部强制通风;

10.未定时监测

(1)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可以超越30min,如超越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越30min,一定要重新取样分析。

(2)做采样点应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至动火结束。

(3)动火途中,中断动火时,现场不可以留有余火,重新动火前应仔细检查现场条件是不是有变化,如有变化,不可以动火。

11.监护不当

(1)监火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有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并熟悉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

(2)监火人随时扑灭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马上公告动火人停止作业,联系相关人员采用措施。

12.应急设施不够或措施不当

(1)动火现场备有灭火工具(如蒸汽管、水管、灭火器、砂子、铁铣等)。

(2)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预开始状态。

13.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没有能够落实对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下釜、高处、抽堵盲板、管道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有关作业许可证。

14.施工条件出现重要变化若施工条件出现重要变化,应重新办理《*级动火作业证》。

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隔绝不可靠

(1)与该设备连接的物料、蒸汽、氮气管线使用盲板隔断,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2)拆除有关管线

2.机械伤害

办理设备停电手续,切断设备动力电源,挂“不允许合闸”警示牌,专人监护。

3.置换不合格

置换结束后,取样分析至合格。

4.氧气不够

设备内氧含量达18~21%。

5.通风不良

(1)打开设备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

(2)采取强制通风。

(3)戴上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

(4)采取管道空气送风,通风前一定要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严禁通入氧气补氧。

(5)设备内温度需适宜人员作业。

6.未定时监测

(1)作业前30min内,一定要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合格后才可以进入设备。

(2)采样点应有代表性。

(3)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马上停止作业。

7.触电危害

(1)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风作业应小于等于12V。

(2)使用超越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一定要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8.防护措施不当

(1)在有缺氧、有毒环境中,戴上隔离式防毒面具;

(2)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出现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3)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扒渣服 耐酸靴 耐酸手套 护目镜。

9.入口通道不畅

设备进出口入口通道,不可以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10.监护不当

(1)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2)监护人随时与设备内获取联系,不可以脱离岗位;

(3)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11.应急设施不够或措施不当

(1)设备外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对应的急救用品;

(2)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一定要做好自己防护才能够进入设备内开展抢救。

12.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没有能够落实对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动火、高处、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有关作业许可证。

13.施工条件出现重要变化

若施工条件出现重要变化,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14.设备内遗留异物

设备内作业结束后,仔细检查设备内外,不可以遗留工具及其它物品。

五、临时用电作业

1.违章作业

(1)作业人员一定要持有电气安全作业证。

(2)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小于2.5米,道路不小于5米。

(3)全部临时用电线路,不可以采取裸线。

(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线,不可以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2.电缆损坏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设深度大于0.7 米。

3.配电盘、配电箱短路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

4.防止设施损坏

(1)临时用电设施应有漏电保护器。

(2)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5.防止火灾爆炸

所使用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须达到对应的防爆要求。

6.作业条件出现重要变化

若作业条件出现重要变化,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

六、封路作业

1.标识不明,信息沟通效果并不理想,大多数情况下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影响交通,引发事故

(1)作业前,施工单位在断路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2)交管部门审批《断路作业证》后,马上公告调度等相关部门。

2.作业这个时间段,无一定程度上安全措施或不到位,引发交通事故或人员伤害事故

(1)断路作业途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警示红灯

(2)在断路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巡检员,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公路的随时畅通。

(3)在断路施工作业这个时间段,施工单位不可以随意乱堆施工材料。

3.作业结束后,现场清理不彻底,阻碍交通,能上能引发事故

(1)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志、围栏、警告牌、警示红灯,报交管部门。

(2)交管部门到现场检查核实后,公告各相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4.变更未经审批,引发事故

(1)断路作业应按《断路作业证》的主要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作业证》,严禁未经同意私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2)在《断路作业证》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

5.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没有能够落实对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高处、动土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有关作业许可证。

6.施工条件出现重要变化

若施工条件出现重要变化,应重新办理《断路作业证》。

七、爆破作业

1.爆破工程,一定要严格根据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批准后的专项施工方案作业。

2.爆破作业人员(涵盖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针对安全技术培训考查合格,并获取公安部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3.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一定要在专用房内加工。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屑设备,无关人员不可以入内。

4.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一定要用锋利小刀,不允许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可以小于1m,导爆索不允许撞击、抛掷、踩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可以放置雷管。

5.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可以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好好保存。

6.装药要用术竹棒轻塞,严禁使劲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不允许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7.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体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一定要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光灯照明。

8.放炮一定要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一定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都避人安全地址位置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才可以放行;炮工的掩蔽所一定要坚固,道路一定要畅通。

9.电力爆破应遵循下方罗列出来的要求:

(1)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起爆器应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插入起爆器或接线盒内。

(2)同一路电爆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n以内。

(3)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接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该从药包启动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

(4)装药时,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快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5)联线时,一定要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址位置1.5m以外。

(6)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不是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可以超越10%。

10.水下爆破应遵循下方罗列出来的要求:

(1)水下爆破大多数情况下采取裸露药包法和炮眼法。炸药应选用没有变质和防水性能好的,假设选用其他炸药,一定要采用严密的防水措施。

(2)水下爆破应采取电力起爆。除遵循上面说的电力爆破相关要求外,其电雷管脚线和电力主线都要做到防水、绝缘。

(3)水下钻眼时,应使用带有套管的钻眼机。装药及爆破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戒标志和值勤人员,必要时应封航。

(4)装药时,要按顺序进行,大多数情况下先上游后下游依次对号人孔,避免潜水员挂断起爆电线。

(5)装药及爆破时,潜水员及炮工不可以带上对讲机和手电筒上船,施工现场亦应切断一切自源。

(6)水下裸露爆破。一定要将药包固定在爆破点上,严防潜水员返回时把药包挂起来。爆破时,装药的船应移向上游。

1l.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索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12.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可以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点炮数目不可以超越15个点。起爆后,均不可以在后一炮爆炸后面20min前进人工作面。

13.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可以小于400m;炮眼法(浅眼莹)、荮壶法不可以小于200m。

14.坑道内两个邻近工作面当中的厚度小于20m时,一方起爆另一方工作人员应都撤离工作面。

15.放炮后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址位置,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16.瞎炮处理应遵循下方罗列出来的要求:

(1)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这个时候若要进入现场,如袭用即发雷管不可以早于短路后5minl如果是用推迟雷管,不可以早于短路后15min。

(2)因为接线不良导致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3)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可以在距离原炮眼60cm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4)在瞎炮未处理结束前,严禁在该地址位置进行其他作业。

八、基坑开挖

1.管线、电缆破坏,导致事故

(1)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3)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4)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不允许使用抓斗等机械工具。

(5)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施工

(6)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调度、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2.出现坍塌

(1)多人同时挖土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取挖地脚的办法,挖出的土方不准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3)开挖没有边坡的沟、坑等一定要设支撑,开挖前,设法排除地表水,当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时,要采用排水措施。

(4)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5)作业人员一定要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产生中毒

(1)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2)作业人员一定要戴上防护器具。

(3)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边坡。

4.导致坠落

(1)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照官方要求设置。

(2)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裕照明:A普通灯B防爆灯。

(3)作业人员上下时要铺设跳板。

5.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没有能够落实对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高处、断路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有关作业许可证。

6.施工条件出现重要变化

若施工条件出现重要变化,应重新办理《动土作业证》。

九、起重吊装作业

1.无证操作

吊装和指挥人员一定要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指挥混乱

非紧急意外情况下,现场专人统一指挥,信号明确。

3.无警戒线或警示标志

有完善的吊装方案,划定警戒线,设置安全标志,不允许非施工人员入内。

4.作业条件不良

(1)夜间作业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

(2)遇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象条件,须停止作业。

5.未严格执行吊装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或物件重量不明不吊;

(3)斜拉重物不吊;

(4)光线不够,看不清重物不吊;

(5)重物下站人不吊;

(6)重物埋在地下不吊;

(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吊;

(8)棱刃物件没有放垫措施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重物超越人头不吊。

6.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没有能够落实对应安全措施

(1)吊装途中如果确实需要阻断道路交通,应办理《断路作业证》。

(2)吊装现场,作业人员登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应办理《高处作业证》。

(3)涉及其他危险作业须办理有关作业证。

十、盲板抽堵作业

1.盲板有缺陷 盲板材质要适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盲板应有一个两个手柄,方便辨识、抽堵,应选用与之相配的垫片。

2.危险有害物质(能量)突出

(1)在拆装盲板前,应将管道压力泄至常压或微正压;

(2)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漫无目的板作业;

(3)气体温度应小于60℃;

(4)作业人员严禁正对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可能突出的方向,作好自己的防护安全。

3.明火及其它火源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址位置30m内不可以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使用防爆灯具;使用防爆工具,不允许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4.操作失误

(1)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

(2)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牌表达盲板位置。

5.通风不良

(1)将门窗打开,加强自然通风;

(2)采取局部强制通风。

6.监护不当

(1)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可以离开作业现场;

(2)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有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并熟悉工况变化。

7.应急不够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应到现场,作好应急准备。

8.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没有能够落实对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动火、受限空间、高处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有关作业许可证。

9.作业条件出现重要变化

若作业条件出现重要变化,应重新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3监护制度的含义?

这里说的监护是指民法上所规定的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一项制度。

其功能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以此维护社会规则和程序的稳定。

监护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是婚姻家庭法的重要内容。监护在性质上是一种权利,而这样的权利是以义务作为前提和中心的。

监护证明怎么开?

开监护证明,应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带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孩子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证明到法院开。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有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孩子、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相关规定默认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

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需要按照上面说的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

假设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外单独指定监护人。

这种类型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非常程序进行审理。

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根据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担负。 拓展资料:

监护权是监护人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患者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是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患者的合法权益开展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针对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具体规定了父母和孩子当中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

无父母或父母不可以行使亲权还有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 :-监护权

民法中意定监护是指什么?

这里说的意定监护制度是指自己意思能力健全时可以 预先选定监护人,相关监护的设立、监护的主要内容等均由当事 人自我决定的制度,意定监护的效力更高于法定监护。为了与法定监护相对应,在学理上,一般称之为意定监护。

民法总 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 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按照 《老年人权益保证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 愿意担负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 担监护责任。

以上就十大危险作业安全监护标准,什么是监护制度的详细介绍,更多司法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资讯,司法考试资料下载点击下方百度云网盘下载,网课报名助你学习更高效,考试!!加油!!!

司法考试考试视频网课教程培训班招生简章

>>司法考试培训班视频课程,听名师讲解,高效学习快速通过<<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下载

华宇考试网司法考试免费资料百度云网盘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

    相关推荐:

TAG标签:

   十大危险作业安全监护标准       什么是监护制度   

(责任编辑:华宇考试网)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热门资讯

  • 十大危险作业安全监护标准,什么是监护制度

    十大危险作业安全监护标准?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查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 3、未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严禁进入检修,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现场。...

    2022-11-07

  • 每年的深户办理是在什么时候,新生儿深户入户时间怎么算

    每一年的深户办理是具体是在什么时候? 今年的办理时间晚是十二月份审查核验,3月份结束,明年4月份可能会有新的政策 新生儿深户入户时间? 一般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时间一个半月,祝贺你当。深圳又多了一名后备军。来了...

    2022-11-07

  • 新修订的两个教育法律法规有哪些, 有哪些禁毒文件

    新修订的两个教育法律法规有什么? 新修订的两个教育法律法规,第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4月29日审议通过,自 4月30日起施行。 第二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列入五年计划。现在,《中...

    2022-11-07

  • 别人打击你怎么怼回去,与法官争执法庭直接罚款20230元拘留1

    别人打击你怎么怼回去? 一个人打击我怎么反击 自己犯的小错误,要马上改掉,这样下次就不会犯同样的错误,那些人打击你的机会就可以越来越少了。 说话要大声点,中气要足(有点必要)。 该反驳的就要反驳,不需要怕的。...

    2022-11-06

  • 问一下大学哪些节假日会放假求节日名称和日,大学有什么节日

    问一下大学什么节假日会放假?求节日名称和日期。具体的? 按照国务院公厅发布的国家法定放假的节日: 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日期是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

    202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