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法警官学院2023招生简章,江苏警官学院硕士招生简章?
江苏司法警官学院2023招生简章?
学校全称:江苏警官学院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学制4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校 址: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安德门校区(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路16号)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就业(入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详细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详细开展。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社会各界和监督部门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整个过程监督,监督详细开展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保证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满足国家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未婚,年龄不能超出22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员。公安专业面向江苏招生,学员须具有江苏常住户口并在江苏参与全国普通高中毕业考试,且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 8月31日前出生)。普通(非公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三、招生条件
学员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状况满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教学〔2023〕3号)规定的标准,适应学院教学要求。
报考公安专业的学员还应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
学员的政治条件应满足公安工作的要求,一定要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学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很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热爱公安事业,志愿并合适从事公安工作。学员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罚或免于刑罚、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
2.有泄露国家秘密或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3.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危害国家安全言论或组织参与旨在反对国家的非法组织、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4.组织参与色情、吸毒、等活动或因殴打他人、盗窃、抢夺、敲诈勒索等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5.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6.已获取国(境)外居留许可或16周岁后出国居留6个月以上的;
7.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的行为或组织参与旨在反对国家的非法组织和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8.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有意或恶意杀人、有意或恶意伤害致人死亡等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犯罪或者贪污、贿赂受到刑事处罚的;
9.有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不要录取的情形。
(二)身体条件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有关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公告精神,学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23〕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23〕82号)执行。同时,还应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标准(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
1.男生身高不小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小于1.60米;
2.体形匀称,动作协调,不可以过于肥胖或消瘦。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当中,女性在17.1至25.7当中;
3.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不小于4.8,无色盲、色弱;
4.两耳无重听;
5.无口吃;
6.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点(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自不同的疤、麻、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非常明显的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血管瘤、白癜风等,身体其他部位无很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
7.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步态明显异常、“X”型或“O”型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自不同的残疾、畸形;
8.自己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9.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
10.无其他不要录取的情形。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90天内,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核实或经复查发现不满足招生条件的,学校那么,会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学籍或作其他处理。
(三)面试、体能条件
1.面试。面试主要从学员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等方面,考察学员的身体平衡和协调性、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辨识学员是不是合适从事公安工作。
2.体能。学员一定要参与体能测评,成绩超过分数线(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体测项目涵盖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4个项目,4个项目中有3个或者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测项目合格标准为:男生50米跑9.2秒以内,立定跳远2.05米以上,1000米跑4分35秒以内,引体向上9次/分钟以上;女生50米跑10.4秒以内,立定跳远1.5米以上,800米跑4分36秒以内,仰卧起坐25次/分钟以上。
四、面试、体测、体检与政治考察
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学员一定要参与由江苏公安厅政治部和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以下简称面试)并接受政治考察,面试和政治考察合格且高中毕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成绩分数线后,方具备被录取资格。
(一)报考公安专业的学员实行预报名。面试工作前,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学员于7月12-16日,在线登录江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凭学员号、居民身份证号、密码和变动口令进入报考公安院校学员信息采集系统,按照官方要求填写有关信息。
(二)面试工作于7月20号到月底30号左右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发布后在学院浦口校区进行,面试日程具体安排、面试成绩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会考生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信息,有意报考我院的学员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单、户口簿在官方要求的时间内参与面试。
(三)面试实行单项淘汰,学员在测试途中如有一项不合格,默认为面试整体不合格。
(四)学员的政治考察工作,在录取学员以前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开展。
五、录取规则
(一)按照国家和江苏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守志愿。投档成绩一样的学员,按投档辅助分排序;投档辅助分一样时,按照学员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江苏按“先成绩后等级、成绩优先”的原则具体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成绩优先”的原则具体安排录取专业。
(三)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公安专业在早一点本科批次录取,限具有江苏常住户口并在江苏参与高中毕业考试的学员,因为高中毕业考试信息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普通(非公安)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五)对江苏籍学员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标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标等级要求为5合格。
(六)高中毕业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具体安排英语语种。
(七)招收女生不能超出计划人员数量的15%。
六、收取的费用标准
(一)学费:公安专业按6000元/生·年;普通(非公安)专业按5200元/生·年标准收取的费用,这当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按5800元生·年标准收取的费用(详细内容查看苏价费【2023】136号)。
(二)住宿费:浦口校区1200元/生·年(6人间),安德门校区1100元生·年(6人间)(详细内容查看苏价费【2023】369号)。
七、学生资助
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级各种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满足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毕业就业
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警官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对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公安专业毕业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等六部门有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才招收录取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23]1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等六部门有关逐步递次推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才招收录取培养制度改革的开展意见》(苏人社发[2023]404号)的相关精神和当年国家、江苏有关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相关规定,经笔试考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
普通(非公安)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
九、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号码: 025-52888910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jspi.cn
学院官网网址:www.jspi.cn
招生信息网官网网址: http://zq.jspi.cn/xxgk/zsksxx.htm
纪检监察室电话号码:025-52880342
纪检监察室电子信箱:jw@jspi.cn
通讯地点位置: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邮政编码:210031
十一、本章程由江苏警官学院招生就业
江苏警官学院硕士招生简章?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详细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开展。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社会各界和职能部门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整个过程、全方位监督,监督开展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保证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普通高级中学毕业,未婚,年龄不能超出22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员。公安专业面向江苏招生,学员须具有江苏常住户口并在江苏参与全国普通高中毕业考试,且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 8月31日前出生)。普通(非公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每个省份(市、自治区)相关部门发布。
三、招生条件
学员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满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详细指导意见》(教学〔2023〕3号)规定的标准,适应学院教学要求。
报考公安专业的学员还应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
学员的政治条件应满足公安工作的要求,一定要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学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作风正派,具有很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贡献。学员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1.自己或家庭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或者自己有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行为的;
2.自己或家庭成员组织、参与、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加有关活动的;
3.组织、参与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互联网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4.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与国家不允许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5.通过互联网组党结社,参加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络在线非法活动的;
6.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7.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8.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团籍或者被开除学籍的;
11.组织、参与、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12.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
1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还有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5.组织、参与、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17.已获取或者已经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时间居留许可的;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除外;
18.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没办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没办法有效认定的;
19.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2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1.家庭成员因有意或恶意杀人、有意或恶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目金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22.自己有其他不满足担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条件的;自己及家庭成员有省级或者以上公安机关和公务员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规定的影响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上面说的家庭成员是指自己的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本条所称父母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是指具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身体条件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有关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公告精神,学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23〕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23〕82号)执行。同时,还应满足下方罗列出来的标准(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
1.男性身高170厘米或者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或者以上;
2.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当中,女性在17.1至25.7当中;
3.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
4.无三度纯粹甲状腺肿;
5.膝内翻股骨内踝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能超出7厘米;
6.足弓正常,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7.无重度下肢静脉曲张;
8.无传染性或者很难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班痣等);
9.五官、体型端正,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点(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唇腭裂或 术后明显瘢痕、不可以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10.面颈部无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伤口、烫伤、疤痕、胎记等);
11.无文身,无重度腋臭,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少白头;
12.任何一眼裸视视力都是4.8或者以上,无色盲、色弱;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能超出15度;
13.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无嗅觉迟钝;
14. 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无精神病史;
15.无影响学员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30天内,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政治考察等要求进行体检复查、身份核查,凡弄虚作假经核实或经复查发现不满足招生条件的,学校那么,会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学籍或作其他处理。
(三)面试、体能条件
1.面试。面试主要从学员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等方面,考察学员的身体平衡和协调性、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辨识学员是不是合适从事公安工作。
2.体能。学员一定要参与体能测评,成绩超过分数线(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体测项目涵盖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4个项目,有3个或者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测项目合格标准为:男生50米跑9.2秒以内,立定跳远2.05米以上,1000米跑4分35秒以内,引体向上9次/分钟以上;女生50米跑10.4秒以内,立定跳远1.5米以上,800米跑4分36秒以内,仰卧起坐25次/分钟以上。
四、面试、体测、体检与政治考察
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学员一定要参与由江苏公安厅政治部和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以下简称面试)并接受政治考察,面试和政治考察合格,满足我院专业选科要求且高中毕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招生专业学科组录取成绩分数线后,方具备被录取资格。
(一)报考公安专业的学员实行预报名。面试工作前,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学员于6月12-16日,在线登录江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凭学员号、居民身份证号、密码和变动口令进入报考公安院校学员信息采集系统,按照官方要求填写有关信息。
(二)面试工作于6月20号到月底30号左右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发布后在学院浦口校区进行,面试日程具体安排、面试成绩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会考生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信息,有意报考我院的学员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单、户口簿在官方要求的时间内参与面试。
(三)面试实行单项淘汰,学员在测试途中如有一项不合格,默认为面试整体不合格。
(四)学员的政治考察工作,在录取学员以前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开展。
五、录取规则
(一)按照国家和江苏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员录取依据统一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投档遵守“成绩优先、遵守志愿”原则,针对投档分一样的江苏等8省进档学员,依次按语文数学两个科目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具体安排专业,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可以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学员;如仍一样,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并具体安排专业。针对投档分一样的其他省进档学员,依次按语文数学两个科目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具体安排专业,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可以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学员。
(三)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公安专业在早一点本科批次录取,限具有江苏常住户口并在江苏参与高中毕业考试的学员,因为高中毕业考试信息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普通(非公安)专业在本科批次录取。
(五)对江苏籍学员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需满足拟填写专业(组)选科要求。即公安学专业(含公安管理学、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等专业)首选科目不限,再选科目限选政治;公安技术专业(含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互联网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工程、数据警务等专业)首选科目限选物理,除刑事科学技术再选科目限选化学或生物外,再选科目不限。法学、行政管理专业首选和再选科目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首选科目限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六)高中毕业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具体安排英语语种,因英语考试成绩没有达到学业标准不可以正常毕业的后果自负。
(七)公安专业招收女生不能超出计划人员数量的15%。
六、收取的费用标准
(一)学费:公安专业按6000元/生·年;普通(非公安)专业按5200元/生·年标准收取的费用,这当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按5800元生·年标准收取的费用(详细内容查看苏价费【2023】136号)。
(二)住宿费:浦口校区1200元/生·年(6人间),安德门校区1100元生·年(6人间)(详细内容查看苏价费【2023】369号)。
七、学生资助
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级各种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满足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毕业就业
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警官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对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公安专业毕业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等六部门有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才招收录取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23]1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等六部门有关逐步递次推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才招收录取培养制度改革的开展意见》(苏人社发[2023]404号)的相关精神和当年国家、江苏有关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相关规定,达到由省公务员管理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划定的笔试考试、面试成绩分数线,经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等程序,合格的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
普通(非公安)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
九、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号码:025-52888910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jspi.cn
学院官网网址:www.jspi.cn
招生信息网官网网址:http://zq.jspi.cn/xxgk/zsksxx.htm
纪委监督检查处电话号码:025-52880339
纪检监察机构电子信箱:jw@jspi.cn
通讯地点位置: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邮政编码:210031
江苏土葬规定?
江苏不允许土葬。
江苏乡下也不许土葬的,土葬是一种老旧的殡葬方式,其占用非常多的土地,既不卫生,又不雅,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农村到处能见到土葬墓,田边地头随处可见,后来农村实行集中迁移墓葬,随着吋间推移农村除了西藏等少部分省市外城乡都行火化。
江苏实行殡葬是火化,土葬在1983年左右就不允许土葬,目前江苏人己经习惯了,不论什么人亡故都实行火化。
按照国家及江苏的相关规定现在不可以土葬。
江苏现在没有任何地方规定可以土葬。除非有部分人偷偷的这么做。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允许的。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回族等有土葬习俗的10个少数民族实行遗体土葬深埋的,需要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地址位置埋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可以干涉。
按照国家土地管理之规定,江苏的土葬规定,除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可以土葬。其它的逝者都要进行火葬。
本省行政区域实行火葬,不允许土葬,法律、法规或者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江苏不允许土葬规定,因为江苏人多田少,江苏是个人口大省。
(一)本省行政区域实行火葬,不允许土葬,法律、法规或者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不允许在下方罗列出来的地区建造坟墓: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三)不允许恢复和建立宗族墓地。
(四)不允许骨灰装棺土葬。
(五)不允许为暂时还没有死亡的人员购置墓穴(塔位),但为死者的健在配偶留作合葬的寿穴除外。
(六)不允许传销或者以他方法非法买卖墓地、墓穴和塔位。
(七)殡仪馆是针对从事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冷藏和火化等殡葬业务的服务单位。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可以从事上面说的殡葬服务业务。
(八)丧葬活动需要遵循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可以妨害社会公共规则和程序,不可以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不允许在丧事中进行看风水、结阴亲、烧纸扎、烧冥币和撒纸钱等封建迷信活动。
不允许在街道、公路等公共场地摆放遗体、搭设灵棚、摆设花圈或者从事其他丧事活动。
不允许在医疗机构设置灵堂,进行殡仪活动。
不允许生产、销售土葬用棺材和冥币、纸扎等丧葬用品。
江苏非法营运车辆处罚标准?
详细处罚标准是:
1、未获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未经同意私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3、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够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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