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考试网

当前位置: > 职业 > 司法考试 > 河北司法考试 >

复习法考有必要买四大本么,中国成文法四大类划分?

时间:2022-11-22来源:华宇考试网作者:河北司法考试 法考培训课程
复习法考有必要买四大本么

学习法考有必要买四大本么?

不可以

1.四大本内容又多又杂,自己整理很浪费时间。

2.四大本也不便宜,那何不买法考机构的学习包,人家都还给你介绍 整理好了重要内容及核心考点。

3.案例分析那上下两册我买了,假设你只是备考主观题,可以参考一下,但是,作为单一的考试教材是绝对不够的。

中国成文法四大类划分?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们国内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主要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按照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这当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

(1)刑事方面。它又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相关决定、公告、补充规定等。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相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它也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还有相关的补充规定。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规定等,也涵盖各自不同的相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一样或基本一样。

(4)行政方面。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等。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规定和其他相关补充规定等。

“四分法”的概念是什么?

这里说的的"四分法”是按照文学作品在形象塑造、体制结构、语言运用、表现手法等方面的不一样,把文学作品分成小说、诗歌、戏剧、散文四大类。这当中诗歌类涵盖抒情诗和叙事诗;散文类除了包含抒情散文、叙事散文外,范围很广泛,游记、小品、杂记、杂文、报告文学等,都属于这种类型;戏剧主要是指为表演而创作的脚本,即剧本;而小说作为独立的一类,受到了充分的重视。

按照我们国内古代有关文学的分类,不难看出,“四分法”主要是继承了我们国内文体分类的传统。这也是我们国内文学理论界有点多采取的分类法。

我们国内法律有什么?

我们国内现行有效的法律有什么

《民法典》自 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一、宪法及宪法有关法(39件)

1.宪法(1982年)

宪法修正案(1988年)

宪法修正案(1993年)

宪法修正案(1999年)

宪法修正案( )

2.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规定(1954年)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 修正)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 修正)

5.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 修正)

6.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

7.国籍法(1980年)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

9.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毫不犹豫选择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

11.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 修正)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1984年)

13.外交特权与豁免规定(1986年)

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987年)

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相关规定》的决定(1988年)

附:有关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相关规定

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

17.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

18.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

19.香港非常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

附件一香港非常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出现办法

附件二香港非常行政区立法会的出现办法和表决程序

附件三在香港非常行政区开展的全国性法律

20.国旗法(1990年)

21.领事特权与豁免规定(1990年)

22.缔结条约程序法(1990年)

23.国徽法(1991年)

24.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

2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1992年)

26.澳门非常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附件一澳门非常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出现办法

附件二澳门非常行政区立法会的出现办法

附件三在澳门非常行政区开展的全国性法律

27.国家赔偿法(1994年)

28.法官法(1995年, 修正)

29.检察官法(1995年, 修正)

30.戒严法(1996年)

31.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1981年,1996年修订,更改为现名称)

32.香港非常行政区驻军法(1996年)

33.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年)

34.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

35.澳门非常行政区驻军法(1999年)

36.立法法( )

37.反分裂国家法( )

38.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

39.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

(二)民法商法(32件)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1990年修正、 修正)

3.商标法(1982年,1993年修正、 修正)

4.专利法(1984年,1992年修正、 修正)

7.外资企业法(1986年, 修正)

8.全民全部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

9.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 修正)

10.著作权法(1990年, 修正)

12.海商法(1992年)

13.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

1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

15.公司法(1993年,1999年修正、 修正、 修订)

16.商业银行法(1995年, 修正)

17.票据法(1995年, 修正)

18.担保法(1995年)

19.保险法(1995年, 修正)

20.拍卖法(1996年, 修正)

21.合伙企业法(1997年, 修订)

22.证券法(1998年, 修正、 修订)

23.

24.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

25.招标投标法(1999年)

26.信托法( )

27.农村土地承包法( )

28.证券投资基金法( )

29.电子签名法( )

30.企业破产法( )

31.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三)行政法(79件)

1.公安派出所组织规定(1954年)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有关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1957年)

附:国务院有关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有关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的决议(1957年)

附: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

4.户口登记规定(1958年)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批准《国务院有关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

附:国务院有关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有关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1979年)

附:国务院有关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

7.学位规定(1980年, 修正)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批准《国务院有关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1980年)

附:国务院有关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9.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1999年修订)

10.文物保护法(1982年,1991年修正、 修订、 修正)

11.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1996年修正、 修定)

12.兵役法(1984年,1998年修正)

13.药品管理法(1984年, 修订)

14.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

15.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1985年)

16.义务教育法(1986年, 修订)

17.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年, 修正)

18.海关法(1987年, 修正)

19.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1995年修正、 修订)

20.档案法(1987年,1996年修正)

21.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规定(1988年,1994年修正)

22.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

23.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 修正)

24.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 修订)

25.环境保护法(1989年)

26.军事设施保护法(1990年)

27.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 修正)

28.人民警察警衔规定(1992年)

29.测绘法(1992年, 修订)

30.国家安全法(1993年)

31.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 修订)

32.教师法(1993年)

3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 修正)

34.母婴保健法(1994年)

35.监狱法(1994年)

36.人民警察法(1995年)

37.教育法(1995年)

38.预备役军官法(1995年)

39.体育法(1995年)

40.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 修订)

41.食品卫生法(1995年)

42.行政处罚法(1996年)

43.律师法(1996年, 修正、 修订)

4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

45.职业教育法(1996年)

46.枪支管理法(1996年)

47.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48.人民防空法(1996年)

49.国防法(1997年)

50.行政监察法(1997年)

51.建筑法(1997年)

52.献血法(1997年)

53.防震减灾法(1997年)

54.消防法(1998年)

55.执业医师法(1998年)

56.高等教育法(1998年)

57.行政复议法(1999年)

58.气象法(1999年)

59.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60.现役军官法(1988年,1994年修正、 修正,更改为现名称)

61.国防教育法( )

62.防沙治沙法( )

6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64.科学技术普及法( )

65.清洁生产促进法( )

66.环境影响评价法( )

67.民办教育促进法( )

68.海关关衔规定( )

69.身份证法( )

70.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71.行政许可法( )

72.道路交通安全法( , 修正)

73.公务员法( )

74.治安管理处罚法( )

75.公证法( )

76.护照法( )

77.突发事件应对法( )

78.城乡规划法( )

79.禁毒法( )

(四)经济法(54件)

1.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规定(1955年)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批准《广东经济特区规定》的决议(1980年)

附:广东经济特区规定

3.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1993年修正、1999年修正、 修正、 两次修正)

4.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5.统计法(1983年,1996年修正)

6.森林法(1984年,1998年修正)

7.会计法(1985年,1993年修正、1999年修订)

8.草原法(1985年, 修订)

9.计量法(1985年)

10.渔业法(1986年, 修正、 修正)

11.矿产资源法(1986年,1996年修正)

12.土地管理法(1986年,1988年修正、1998年修订、 修正)

13.邮政法(1986年)

14.水法(1988年, 修订)

15.标准化法(1988年)

16.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 修正)

17.铁路法(1990年)

18.烟草专卖法(1991年)

19.水土保持法(1991年)

20.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

21.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1995年修正、 修订)

22.产品质量法(1993年, 修正)

23.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

24.农业法(1993年, 修订)

25.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

2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规定的决定(1993年)

27.台湾省同胞投资保护法(1994年)

28.预算法(1994年)

29.对外贸易法(1994年, 修订)

30.审计法(1994年, 修正)

31.广告法(1994年)

32.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 修正)

33.民用航空法(1995年)

34.电力法(1995年)

35.煤炭法(1996年)

36.乡镇企业法(1996年)

37.公路法(1997年,1999年修正、 修正)

38.动物疫情防控法(1997年, 修订)

39.防洪法(1997年)

40.节约能源法(1997年, 修订)

41.价格法(1997年)

42.种子法( , 修正)

43.海域使用管理法( )

44.政府采购法( )

45.中小企业促进法( )

46.港口法( )

47.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修正)

48.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

49.可再生能源法( )

50.畜牧法( )

51.农副产品,瓜果蔬菜以及农家牲畜质量安全法( )

52.反洗钱法( )

53.企业所得税法( )

54.反垄断法( )

(五)社会法(17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批准《国务院有关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

附:国务院有关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批准《国务院有关职工探亲待遇的相关规定》的决议(1981年)

附:国务院有关职工探亲待遇的相关规定

3.残疾人保证法(1990年)

4.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 修订)

5.工会法(1992年, 修正)

6.妇女权益保证法(1992年, 修正)

7.矿山安全法(1992年)

8.红十字会法(1993年)

9.劳动法(1994年)

10.老年人权益保证法(1996年)

1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

12.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

13.职业病防治法( )

14.安全生产法( )

15.劳动合同法( )

16.就业促进法( )

1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六)刑法(1件)

刑法(1979年,1997年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

刑法修正案(1999年)

刑法修正案(二)( )

刑法修正案(三)( )

刑法修正案(四)( )

刑法修正案(五)( )

刑法修正案(六)( )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7件)

1.刑事诉讼法(1979年,1996年修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对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1987年)

3.行政诉讼法(1989年)

4.民事诉讼法(1991年, 修正)

5.仲裁法(1994年)

6.海事诉讼非常程序法(1999年)

7.引渡法( )

我们国内的法律有什么种类

从法律的文字表现形式方面划分,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可分为普通法和非常法;从法律制定的主体方面划分,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从法律的主要内容方面划分,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等。

针对我们打官司的人来说,对法律可以这样来划分: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们国内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主要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

即:(1)刑事;

(2)民事;

(3)经济;

(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按照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这当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

我们国内的法律有宪法和其他法律,与法规、规章构成法律体系。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和制订依据。宪法和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制订,具有普遍的管束力。法规是按照法律授权,国务院和省级人大制定,具有一定的管束力。规章是国家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在一定范围具有管束力。其他法律主要分为四类,一是刑事方面;

二是民事方面;

三是经济方面;

四是行政方面。法律根据内容又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1、我们国内的法律主要有《宪法》《行政法》《民法典》《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证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规定和单行规定的制定、更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中国的法律主要分为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法。按照《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们国内法律主要有以下类别:宪法类、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类、刑法类、刑事诉讼法类、民法类、民事诉讼法及仲裁类、商法类、经济法类、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司法制度类。现在我们国内现行有效的法律达200件,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7000多件,自治规定和单行规定600多件。

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

3、民法: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

4、商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

5、《民法典》自 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我们国内法律的几大类: 宪法类、经济法类、财务税收法规、刑法类、医药法规、道路交通法规、民法类、海洋法规、房地产及建筑行政法类、劳动法类、公务员法律法规、环保类、新闻出版类、司法诉讼程序类、劳动教养文物保护类、广播电视政策法规等,这些都是我们国内的大方面的法律法规

1.宪法(涵盖: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国籍法、国旗法、非常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公民基本权利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立法法和授权法)

2.行政法(涵盖:国家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监狱法、土地管理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关法)

3.民商法(涵盖: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收养和继承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公司破产、证券、期货、保险、票据、海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刑法

5.经济法(涵盖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法律,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方针和政策的法律,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农业法,企业法,银行法,市场规则和程序法,税法,等等。)

6.程序法(涵盖: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律师法、公证法、调解法等)

7.社会法(涵盖: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规范,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证法,等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规范,如劳动法与社会保证法;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规范,如环境保护法、能源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法等;促进社会公益的法律规范,如社区服务法、法、人体器官与遗体捐赠法、见义勇为资助法等;促进科学教育、文卫、体育事业发展的法律规范,如教师法、科技进步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卫生法,等等。)

法律可以划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规定和单行规定。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详细化。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也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

截至 11月,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有275部。

法律分为几类?

分为七大类:宪法及宪法有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宪法及宪法有关法类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

我们的国家制定了不少法律、非常是近些年,立法速度提高,每一年都拥有很多法律、法规颁布实行

1、按地理原因:国际法、国内法;

2、按法律地位原因:宪法、普通法律;

3、按法律所调整的范围:公法、私法;

4、按法律所调整的详细内容: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婚姻法、行政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社会组织法、交通运输法、金融法、国土资源法、税务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非诉讼程序法。

中国法律按部门法共分为七大类,宪法及宪法有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部门法是指一个国家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一国现存都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

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们国内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子法。子法如与母法的主要内容相违背,子法则无效。除了母法-宪法之外,我们可以把其余一切法律、法规分为以下四大部门。即:(1)刑事;(2)民事;(3)经济;(4)行政。打官司的人可以按照自己所打的官司,侧重学习这当中的一个部门法律、法规。

(1)刑事方面。它又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即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的,犯了什么罪,将要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如:刑法、惩法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相关决定、公告、补充规定等。另一类是程序法,即规定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步骤的法律。如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相关补充规定等。

(2)民事方面。它也分两类,一类是实体法,还有相关的补充规定。另一类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仲裁规定等,也涵盖各自不同的相关的补充规定、暂行规定等。

(3)经济方面。实体法主要有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税法、产品质量法等。程序法与民事方面的程序法一样或基本一样。

(4)行政方面。实体法有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等。程序法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规定和其他相关补充规定等。

以上就复习法考有必要买四大本么,中国成文法四大类划分?的详细介绍,更多司法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资讯,司法考试资料下载点击下方百度云网盘下载,网课报名助你学习更高效,考试!!加油!!!

司法考试考试视频网课教程培训班招生简章

>>司法考试培训班视频课程,听名师讲解,高效学习快速通过<<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下载

华宇考试网司法考试免费资料百度云网盘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

(文章编辑:华宇考试网;相关博客:司法考试)

    河北司法考试热门资讯

  • 复习法考有必要买四大本么,中国成文法四大类划分?

    学习法考有必要买四大本么? 不可以 1.四大本内容又多又杂,自己整理很浪费时间。 2.四大本也不便宜,那何不买法考机构的学习包,人家都还给你介绍 整理好了重要内容及核心考点。 3.案例分析那上下两册我买了,假设你只是...

    2022-11-22

  • 司法考试卷一、卷二、卷三、卷四分别考什么,司法考试卷一卷

    司法考考试试卷一、卷二、卷三、卷四分别考什么科目? 考试试卷一:综合知识。涵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试试卷二:刑...

    2022-11-22

  • 会计对法学的优势,考会计好还是考证券资格证好呢

    会计对法学的优势? 有很大的优势,做会计非常是负责对外业务懂得法律知识(主要是经济法),促进增多对业务审查核验的能力。 司法考试新出了政策,非法学专业的不可以参与法考了,假设你是要考研法学然后就业走法律方向...

    2022-11-19

  • 跨专业可以考国际法学嘛,本科会计学跨专业考研考法律难吗

    跨专业可以考国际法学嘛? 答:可以。我觉得跨专业可以参与国际法学的考试。第一,参与国际法学考试是个人权力,也是有志于此的人的选择,同时,这也是对有志于此者的机会,给他们更大的发展的空间。 其次,国际法学考...

    2022-11-19

  • 人大和清华的法律硕士哪个好考些哪个复试容,清华法硕含金量

    人大和清华的法律硕士哪个好考些?哪个考研复试容易些? 人大和清华的法律硕士都不好考,难度都很大,但相对来说,还是清华会容易既然如此那,一点点,因为清华偏理科嘛。 清华法硕含金量? 清华大学的法硕含金量还是比...

    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