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哪八大本,俄罗斯婚姻法律

法考哪八大本?
法考八大本,即法考八大科目是指八大部门法,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民诉、刑诉、理论法、商经法、三国法这8部,共涉及18个科目。法考考试科目有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科。
法考客观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考试试卷一、考试试卷二,详细考核科目为:
考试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考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证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法考主观题: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详细考核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考八大本指的是法考的八大科目。主要涵盖:一、民法 二、刑法 三、行政法 四、民事诉讼法 五、刑事诉讼法 六、三国法 七、理论法 八、商经法
这当中行政法还涵盖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多个法律。民法还涵盖公司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每个科目涵盖多个法律法规。
因为每个科目内容有点多,学习考试教材书本很厚,个体相对较大,故此,习称八大本。
法考一共考八本书,分别是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与经济法、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理学与宪法。
俄罗斯的婚姻法全文?
俄罗斯婚姻法 第21条:
第二十一条 依照司法程序离婚
1、除本法典第19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外,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未成年孩子,或者夫妻一方不一样意离婚时,依照司法程序离婚。
2、尽管夫妻一方对离婚未提出异议,但其规避到户籍登记处离婚(拒绝提交离婚申请,在国家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不出席及其他情况),在这里情形下,依照司法程序离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内共颁布了几部婚姻法?
1950年5月1日发布施行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婚姻法》,该法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有关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本法是现行《婚姻法》。
1994年2月1日婚姻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不允许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不允许借婚姻索取财物。
不允许重婚。不允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允许家庭暴力。不允许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需要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家庭成员间需要敬老爱幼,相互帮,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二章 结婚第五条 结婚一定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可以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可以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不允许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觉得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一定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满足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获取结婚证,即确立已结婚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才可以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才可以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不允许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觉得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暂时还没有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才可以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需要自结婚登记那天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需要自恢复人身自由那天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这个时间段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致使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可以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孩子,适用本法相关父母孩子的相关规定。第三章 家庭关系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拥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拥有参与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可以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拥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这个时间段所得的下方罗列出来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全部: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和刚才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需要归共同全部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全部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需要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这个时间段所得的财产还有婚前财产归各自全部、共同全部或部分各自全部、部分共同全部。约定需要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这个时间段所得的财产还有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管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这个时间段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全部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清楚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全部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孩子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可以独立生活的孩子,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孩子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孩子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不允许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孩子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孩子对国家、集体或他人导致损害时,父母有担负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孩子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孩子享有与婚生孩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可以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孩子的生父或生母,需要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孩子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孩子关系的相关规定。
养孩子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孩子间,不可以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孩子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孩子关系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针对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孩子、外孙孩子,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孩子、外孙孩子,针对孩子已经死亡或孩子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针对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针对缺少劳动能力又缺少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孩子需要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可以干涉父母再婚还有婚后的生活。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一定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孩子和财产问题已有一定程度上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需要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开展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要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这个时间段、分娩后一年内或停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这里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已结婚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关系的,一定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孩子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不管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孩子。
离婚后,父母针对孩子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出现争执不可以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按照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详细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孩子,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都,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关孩子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孩子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决原来计划数目金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帮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法、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停止探望的权利;停止的事由消失后,需要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详细情况,照顾孩子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需要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这个时间段所得的财产归各自全部,一方因抚育孩子、照料老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有点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需要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够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全部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该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一定程度上帮。详细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 开展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还有所在单位需要予以劝阻、调解。
对已经在开展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需要予以劝阻;公安机关需要予以制止。
开展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需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还有所在单位需要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需要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开展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需要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需要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方罗列出来的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开展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面说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相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孩子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相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帮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相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详细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那天起废止。
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劳动法是实体法,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民事诉讼法与上面说的民事实体法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手段与目标的关系,二者有非常紧密的联系,一定要同时存在。 人民法院组织法主要规定人民法院的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民事诉讼法主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二者调整的对象不一样,属于不一样的部门法。 但人民法院组织法与民事诉讼法又都共同服务于民事案件的审判,被称为审判法或司法法,因为这个原因,二者在某些原则和制度的相关规定上又是相通的或者是完全一样的。
新婚姻法怎样执行?
新婚姻法上的条款不少,大区别就是给提出离婚的人设立了“冷静期”,使离婚变得不既然如此那,随便。
夫妻双方都要仔细学法懂法,维护好家庭。只要不违背婚姻法上的条款,就算执行了新婚姻法。
11月1日婚姻法?
不是
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8月2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 11月1日起施行。内容涵盖: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和拒绝的方法,对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还有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
以上就法考哪八大本,俄罗斯婚姻法律的详细介绍,更多司法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资讯,司法考试资料下载点击下方百度云网盘下载,网课报名助你学习更高效,考试!!加油!!!

>>司法考试培训班视频课程,听名师讲解,高效学习快速通过<<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下载
华宇考试网司法考试免费资料百度云网盘
©下载资源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站所有资源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请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