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准则,党员的职责和条例是什么?

党员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准则?
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真切切加强我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行为规范》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质上,特制定我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一、政治行为规范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有业务知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完全一样,持续性提升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严守政治纪律。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和荣誉,严守党的秘密,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发表与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不完全一样的言论,不听、不信、不传播政治谣言,不传播小道消息;坚决抵制拉票贿选、恶意告状、造谣诬陷等行为。
3、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决议,有不一样意见的,可以在坚决执行的同时,通过正常渠道逐级反映,不可以拒绝执行、消极抵制或变相抵制。
4、自觉遵循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循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与各自不同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情况作斗争,不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
二、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5、严格遵循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履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6、严禁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非法敛财。严禁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还有与自己行使职权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婚丧喜庆等活动;严禁以迁新居、过满月、过生日、升学、参军、工作变化等名目借机敛财。
7、严格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未经同意私自驾驶公车,不允许酒后驾车;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
8、不准参加各自不同的和“带彩”娱乐活动。严禁在工作这个时间段带彩打牌;严禁在公共场所带彩打牌;严禁与管理或服务对象进行任何形式的带彩打牌活动。
9、自觉遵循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禁公款报销需要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
10、严禁增多基层负担。严禁将本单位和个人消费转嫁基层,授意、要求和默许基层买单。
11、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受基层馈赠的礼品礼金。
12、不搞迎来送往。到基层检查详细指导工作、调查研究时,接待单位领导不可以到辖区边界迎送,不可以搞层层陪同;领导干部异地出差或学习,不可以到机场、车站迎送,不允许为其举行饯行、接风和针对看望等活动。
三、岗位纪律规范
13、严格遵循作息时间。及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
14、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上班时间不可以不经请示离开办公场所,有事外出早一点请假,并及时销假;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理公务,要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早一点告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去向还有返岗时间。
15、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工作时间因公外出离开本市辖区的,大多数情况下干部一定要经分管领导同意,班子成员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分管市领导同意;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市委委员、候补委员要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干部外出这个时间段一定要保持通讯畅通,时刻保持与本单位的工作联络。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向批准的领导报告。
16、严格遵循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打牌、下棋、看影视、炒股、聊天、网购还有看小说等行为;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聊天。
17、严禁工作时间办私事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可以在上班时间办私事,不可以私自己从参加爬山、游泳等活动。
18、严肃会议纪律。严禁在参与会议时随便讲话、打瞌睡、离席走动;到会要早一点5分钟,并将手机号码关机或设置为振动状态,如有要事应离开会场接打电话号码。
四、公务办理规范
19、依纪依法执行公务。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执行公务活动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接受管理对象礼金和各自不同的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乱摊派、乱罚款、乱收取的费用。
20、提高服务质量。真真切切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办事效率,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21、对工作仔细负责。对所承办的工作要做到雷厉风行、快速办理,有的时候,限规定的,一定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没有明确时限规定的,一定要及时办结;处理公务,职权范围以内的事务要主动办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务要及时请示汇报,坚决不允许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22、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提倡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勇于负责、勇于担负的工作作风,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不回避、不推诿、不扯皮,能迎难而上,勇挑重担,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不避事、不怕事、敢管事。
23、执行公务要文明和气。不允许在执行公务时言语粗暴,态度生硬,不可以以任何理由与管理对象出现直接冲突;不可以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
24、公文处置要及时。来文来函要及时处理,做到分类了解、有条不紊、及时转办交办;待遇上级领导干部公告和下级的重要情况报告,要仔细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快速按领导指示转告相关科室和人员及时办理。
五、接待行为规范
25、待人热情。接待来单位相关人员要做到热情接待、文明解答、耐心办事、礼貌相送;接待来反映和咨询相关问题的人员,要仔细听取对方陈述,询问一下题时要态度和蔼,解答问题时要耐心诚恳,不可以训斥或表现出不耐烦情绪。
26、妥善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来信来访,要仔细负责地对待和处理,满足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办理,保证不拖延、不累积、不上交;对不满足政策规定的要做好耐心详细的说服教育引导工作,不激化矛盾,不因自己因素诱发越级访、重访、缠访。
27、接打电话号码语言规范。要尽可能使用普通话,亲切和气。接听公务电话号码,要耐心详细听取对方说明事由和需询问的问题,可以马上回答的要耐心答复和解释,不可以马上回答的应明确告知可以作出答复的单位和联系方式,或者请对方留下联系我们请拨打电话,问清情况后及时给予答复。
六、办公环境规范
28、搞好环境卫生。搞好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净化,打造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科室内部环境卫生由本室工作人员负责,做到每天打扫整理,保证办公室整洁卫生;文件资料和办公设备要摆放有序,不可以杂乱无章。
29、遵循公共规则和程序。不乱扔废纸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30、培养节约意识。爱护公用设施,节约办公耗材,节约用水,节约用电。
党员的职责和规定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高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长时间执政的组织基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都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承担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一定要遵守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详细指导,遵循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牢的记在心里,不能忘了使命,自始至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培养“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升处理自己问题的能力,提高生机活力。
(五)坚持紧跟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大多数情况下以单位、区域为主,以独自组织建设为主要方法。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还有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需要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员数量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超出50人。
第五条 结合实质上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规模很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满足条件的,需要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够3人的单位,需要根据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一定程度上、方便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超出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满足条件的,需要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有点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固定集中,需要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非本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第六条 党支部的成立,大多数情况下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超出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现党支部委员会或者没有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按照工作需,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员数量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出现变化,不可以再满足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需要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大多数情况下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八条 为执行某一个任务临时组织建设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大多数情况下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临时组织建设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第三章 基本任务
第九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加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承担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仔细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逐步递次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升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真真切切履行义务,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常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常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可以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从客观实际出发对党建工作、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自不同的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本次要求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相关事务。
第十条 不一样领域党支部结合实质上,分别担负各自不一样的重点任务:
(一)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紧跟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着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需要动员和带着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紧跟夯实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紧跟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加企业重要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夯实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详细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提高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加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担负社会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加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紧跟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帮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形,需要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员实质上情况,组织参与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己实质上发挥作用。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我们全体党员参与,大多数情况下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核查验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本次要求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还有与群众利益密切有关的事项,一定要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需要经过充分讨论。表决一定要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才可以进行,赞成人员数量超越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平日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大多数情况下每月召开1次,按照需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可以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大多数情况下需要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十三条 党员人员数量有点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根据方便组织开展活动原则,需要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出现。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具体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会大多数情况下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与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十四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可以参与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 组织生活
第十五条 党支部需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常常、仔细、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员领导干部需要带头参与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 党支部需要组织党员按期参与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需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质上,确定主题和详细方法,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需要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质上,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提高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需要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一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需要仔细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需要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故将他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与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一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大多数情况下具体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按照工作需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大多数情况下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需要确定主题,会前仔细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步一个个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 党支部大多数情况下每一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质上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员数量有点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按照评议情况和党员平日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党支部需要常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当中、党支部委员和党员当中、党员和党员当中,每一年谈心谈话大多数情况下很多于1次。谈心谈话需要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提升。
党支部需要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情况。对家庭出现重要变故和产生重要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形的党员,党支部书记需要帮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还有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需要专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需要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超出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够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大多数情况下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出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大多数情况下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出现,没有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出现。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产生空缺,需要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大多数情况下早一点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号码公告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推迟或者早一点换届的,需要仔细审查核验、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早一点期限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超出1年。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己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需要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贡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非常高威信,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具有1年以上党龄。
第二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需要结合不一样领域实质上,突出政治标准,根据组织程序,采用各种方法,选拔满足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村、社区需要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适合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按照工作需,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详细指导、帮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担负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高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满足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大多数情况下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按照工作需,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大多数情况下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需要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适合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
第二十五条 上级党组织需要常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需要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大多数情况下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一年需要至少参与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行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具体安排,防止频繁参训,保证党支部书记做好平日工作。
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需要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 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培养培养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需要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相互监督。
党支部书记每一年需要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查,考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松懈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需要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需要及时严肃处理。
第七章 领导和保证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需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重要,要优先集中精力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详细指导,真真切切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一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需要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处理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第三十条 党委组织部门需要常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加强分类详细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高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大多数情况下需要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详细详细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需要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并熟悉党员干部平日表现,干部考察需要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二条 抓党支部建设情况需要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查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需要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产生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需要按照本次要求规定严肃问责。
第三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需要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证。提高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证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一年需要根据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根据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按照本规定,制定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 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相关党支部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完全一样的,根据本规定执行。
如何在工作中执行党员干部平日行为规范?
要服从大局、维护大局,培养全局观念。杜绝只顾自己或部门利益而损 害公司利益的言行。
每一名干部都要紧跟“客户需求和员工需求”两大主题,时刻保持积极 向上的态度,加强自己学习和修养,持续性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要 以身作则,第一个垂范。
工作中要敢管理,会管理,讲科学。要勇于创新,全力克服困难,强调 团结合作,严禁推诿扯皮。
绝对服从公司决定还有上级的工作部署,要竭尽全力创造条件,努 力完成工作。
强化执行力,公司下达的各项计划和任务,一定要无条件不折不扣地及时 完成。
干部须遵循其他制度规定的平日行为规范。
党员党规党纪学习要求?
一、 坚定理想信念
党员合格不合格,评价的要素和指标是多维的,理想信念毫无疑问是第一要素。
二、 强化对党忠诚
党员一定要要对党忠诚。对党忠诚是党员都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的核心品质,缺乏这一条,要使党员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奋工作、廉洁从教,那是不可能的,更谈不上一名合格党员。
(一) 要忠诚党的组织。
(二) 要忠诚党的纲领。
(三) 要以身许党报党。
(四) 要对党襟怀坦白。
(五) 要用党章规范言行。
三、 提高“五种意识”
(一) 提高身份意识。我们每个党员要牢牢的记在心里,不能忘了自己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先锋战士,这一特殊身份须臾不可以忘记,也不可以淡化,更不可以做出有违身份的事情。
(二) 提高党章意识。党章是全党的“根本大法”是我们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
(三) 提高底线意识。为人处事有底线,用权干事更有底线。
(四) 提高看齐意识。做一名合格党员,看齐意识是不可或缺的。
(五) 提高责任意识。一个党员是一面旗帜,一个岗位是一份责任。
四、 发扬“五种精神”
共产党员要发扬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的途中形成的革命精神和不要命精神,严守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大公无私和先人后己精神,压倒一切敌人、一切困难的精神,坚持革命乐观主义、排除万难去争取成功的精神。
第一,要求我们每个党员自始至终保持蓬勃朝气。
其次,要求我们每个党员自始至终保持昂扬锐气。
第三,要求我们每个党员自始至终保持浩然正气。
五、争做“四种模范”
(一)要做遵循党的纪律与规范的模范。党章是党的总规矩,共产党人应该牢牢的记在心里,不能忘了党员义务和权利,做尊崇党章、遵循党章、维护党章的表率;
牢牢的记在心里,不能忘了党纪党规,牢牢的记在心里,不能忘了党的优良传统,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在单位里就要做遵循规章制度的模范。
(二)要做坚定理想信念与干事创业的模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之钙,共产党员一定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衡量一名党员是不是合格,主要看他是不是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否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勤奋工作、廉洁奉公是否能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是否能自始至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
(三)要做廉洁自律与高尚道德的模范。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党员干部要自始至终以自己为先锋严格要求自己,把好权利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衡量一名党员是不是合格,还需要看他是不是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
党员一定要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人生必修课,见贤思齐,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赢得事业成就。
(四)要做践行党的宗旨与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
看一名党员是不是坚守和践行党的宗旨,重要看他是不是时时事事处处想着群众,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模范带头去达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党的政治纪律的基本依据?
党的纪律根据纪律规范所调整关系的不一样可划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八个方面。
党的政治纪律,指各个不一样时期按照党的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一定要遵循的行为准则。
它的依据是党章按照党的初心、使命而制定的,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以贯之。
政治纪律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一定要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完全一样。
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要方针和政策问题有不一样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采用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行动。
六尺巷里曰,这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肯定要求。
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可分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共八项,详细有:
1、党的政治纪律是党按照不一样历史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一定要遵守的行为准则。
2、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一定要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
3、党的群众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工作中一定要遵守的规范和准则。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保证。
4、党的经济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在经济工作中一定要遵守的规范和准则。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常是在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和加入WTO的情况下,加强经济工作纪律非常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显得越来越重要。
5、党的保密纪律就是保守党的国家秘密的相关规定。
6、党的宣传纪律,指党对从事报刊、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规定的工作准则和对宣传工作的要求。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一定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7、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指党的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程序的相关规定。组织人事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仔细执行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针对从法规上保证党所任用的干部可以满足党的德才兼备、“四化”标准,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改变干部的积极性都拥有重要的意义。
8、党的外事纪律,指共产党员在外事活动中一定要遵循的行为准则。国务院1981年10月20日转发的《涉外人员守则》,对全部涉外人员涵盖共产党员规定了10条外事纪律。
扩展资料:
党的纪律简称“党纪”,在中国特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党的性质、纲领和达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而确立的各自不同的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一定要遵循的行为规则。
其主要特点是:
1、客观性。党的纪律并非主观意志的表现,而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无产阶级的纪律是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大生产的物质条件中形成的是社会大生产发展的肯定结果。无产阶级政党的纪律则是无产阶级的纪律性的集中反映。
2、严肃性。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之故此,有力量,就在于它是严密的有组织的整体。而这样的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则有赖于
党的行为规则是什么?
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我们全体党员一定要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总书记故将他概括为4个方面:
第一,党章是全党一定要遵守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管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一定要遵循的刚性管束。
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一定要遵循的规矩。
第四,党在长时间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党是什么样的纪律标准?
讲规矩明纪律
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觉得,我们党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我们全体党员一定要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总的涵盖什么呢?
其一,党章是全党一定要遵守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管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一定要遵循的刚性管束。
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一定要遵循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一定要模范执行。
其四,党在长时间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党的纪律是:
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