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辖的规定,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规定

知识产权管辖的相关规定?
1、大多数情况下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
按照《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条第二款规定,高人民法院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2)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核审查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
(1)大多数情况下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
按照《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商标案件相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按照本辖区的实质上情况,经高人民法院批准,可在很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2)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核审查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按照《高人民法院有关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相关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按照本辖区的实质上情况,可来终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二、知识产权分类是咋规定的?
(一)专利权
1、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担负对应的义务的人,涵盖自然人和法人。
2、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专利权人的权利:独自就占据开展权、许可开展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
4、专利权人的义务:开展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二)商标权
1、商标权的主体:申请并获取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2、商标权的客体: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涵盖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不允许权、转让权、许能够让用权。
4、商标权人的义务: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
(三)著作权
1、著作权的主体:指著作权全部者,即著作权人。涵盖作者、继承著作权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国家。
2、著作权的客体:指受著作权保护的各自不同的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它是由作者创作并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可以复制的智力成果。
3、著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涵盖发表权、署名权、更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涵盖使用权、取得报酬权。
综合上面所说得出所述,可以看到大多数知识产权侵权民事纠纷都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基层人民法院也不是没有管辖权,详细要看在什么地方个城市。例如著作权侵权案件,可能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没有管辖权,一定要要向侵权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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