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的复习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华宇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网搜集整理了“过期妊娠的处理”的内容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妇产科主治医师考生顺利备考。
平时月经周期规则,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尚未分娩者称过期妊娠。
尽早处理,妊娠41周以后,即应考虑终止妊娠。
对确诊过期妊娠者,应根据胎盘功能、胎儿大小、宫颈成熟度等综合分析,选择恰当的分娩方式。
1.引产指征——无胎儿窘迫、无头盆不称(无梗阻);
宫颈成熟(Bishop评分≥7分)——直接引产(破膜+缩宫素);
宫颈不成熟(Bishop评分<7分)——先促宫颈成熟(PGE2阴道制剂和宫颈扩张球囊)再引产。
2.剖宫产指征——巨大儿(梗阻)或胎盘功能减退;
若胎儿储备能力下降,需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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