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说明书专业知识,桂人社规[2018]2号

岗位说明书专业知识?
职位说明书的专业知识:
1、职位的基本信息,即工作标识,涵盖职位名称、所在部门、直接上级、定员、部门编码、职位编码;
2、工作目标与职责,重点描述从事这个职位的工作想完成或达到的工作目标,还有这个职位的主要职责权限等;
3、工作内容,此栏具体描述这个职位所从事的详细的工作,应全面、详尽地写出完成工作目标想做的每一项工作;
4、工作时间特点,比如,在流水线上可能需三班倒;在高科技企业中需常常加班;
桂人社规202322号原文?
来源: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各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保证和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保证“放管服”改革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相关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现在针对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不涵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岗位管理工作相关问题公告请看下方具体内容:
一、创新岗位总量管理
事业单位根据核定的编制数、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老人老办法”和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岗位(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确定事业单位岗位总量。除上级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指领导班子成员和上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任命的人员,下同)聘用对应管理岗位以外,上面说的岗位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岗位管理制度。
二、扩大岗位设置自主权
事业单位或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结合以下要求自主进行岗位设置:
(一)自主设置岗位类别结构。
按照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原因,自主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事业单位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岗位总量的百分之70;主要担负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管理岗位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岗位总量的百分之50;主要担负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证等职责的,工勤技能岗位大多数情况下不小于岗位总量的百分之50。经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同意,事业单位可以自主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主辅系列岗位。
(二)自主编制岗位说明书。
按照岗位职责任务,根据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自主编制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工作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岗位聘用条件应不小于《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有关印发广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公告》(桂人社发〔2023〕185号)文件(以下简称“桂人社发〔2023〕185号文件”)规定的竞聘条件。上级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岗位聘用,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自主调整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可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社会职能还有事业发展需,在行业结构比例详细指导标准内自主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要保持相对稳定,开展周期大多数情况下很多于一个聘期。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机构规格改变、职能变化、增减编制数目金额等情形,可以按照规定变更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经上级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查核验后,报设区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事业单位按照备案后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开展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设置开展方案需要在广泛征求本单位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开展。
(四)自主决定聘用人员。
在岗位空缺内,根据岗位聘用条件和程序,由事业单位或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自行组织竞聘上岗,自主决定聘用人员。
三、畅通职业发展入口通道
针对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规定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当中转聘,不受个人身份、用人方法、编制形式的限制。聘用到领导人员对应的管理岗位的,须满足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相关规定。
按照《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有关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公告》(桂人社规〔2023〕5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获取对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认定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按规定聘用至对应专业技术岗位。
四、开展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变动调整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详细指导标准由自治区级行业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提出,会同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共同印发开展。现行事业单位行业结构比例详细指导标准需调整的,由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体育局等自治区级行业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事业发展需、人员结构、数据测算及相关规定提出调整方案。其他行业需独自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详细指导标准的,由自治区级行业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提出详细方案。
五、建立岗位管理统筹调控机制
针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或确有需的事业单位,可以由事业单位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高等级限额内,由事业单位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进行统一设置岗位,集中调控管理。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可以由乡镇政府统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由上级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对应的管理岗位,不可以在不一样事业单位当中调控使用。
六、规范岗位聘用管理
(一)规范新聘人员岗位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多数情况下应明确招聘的岗位类别等级,招聘结束后根据招聘时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等级或通过其他方法新聘的人员,按照备案后的岗位设置开展方案、岗位空缺还有自己的有关情况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1.初次就业人员(指直接从各种学校毕业或找工作期间内新参与工作的人员,下同)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大专、中专、高中毕业生可以聘用十级岗位。本科毕业生(含取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下同)、研究生班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聘用九级及以下岗位。取得硕士学位的可以聘用八级及以下岗位,取得博士学位的可以聘用七级及以下岗位。
大专以上毕业生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1年后可以晋升九级岗位,其他竞聘更高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根据桂人社发〔2023〕185号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执行。
2.初次就业人员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大专以下毕业生可以聘用十三级岗位。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聘用十二级及以下岗位。取得硕士学位的可以聘用十一级及以下岗位,取得博士学位的可以聘用十级及以下岗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开展方案对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有职称要求的,根据开展方案规定的任职条件确定岗位。
3.初次就业人员聘用在工勤技能岗位的,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直接聘用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没有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聘用普通工岗位。
4.新聘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纳入总量管理人员和政策性安置人员,可以参考其原单位岗位等级,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岗位等级。政策性安置人员第一次聘用不受接收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通过交流方法新聘人员(不含上级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空缺岗位内原则上按不高于原聘岗位等级聘用。满足本单位岗位晋升条件的,需要按竞聘上岗的相关要求办理岗位认定手续。
新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以参考其资历、工龄、职称、职业资格和工作经历,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5.上级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根据机构规格和领导职务任命文件确定管理岗位等级。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同一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当中交流任职,满足新任职单位对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且新任职单位没有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可以由主管该项目的部门统筹调剂所属事业单位对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在新任职单位采用先进后出方法按岗位聘用。
6.除上级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岗位聘用、政策性安置人员初次岗位聘用以外,其余新聘人员可以在岗位空缺范围内进行岗位聘用,对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应低聘至有空缺的岗位。
7.事业单位新聘人员职称与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符合的,在本单位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应不高于原单位所聘岗位等级。新聘人员职称系列不符且没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经历的,按初次就业人员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获取与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符合的职称后,可以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二)规范岗位调整。
事业单位内部出现岗位人选,应根据桂人社发〔2023〕185号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的范围、条件、程序及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竞聘上岗,拟聘人员同时要满足岗位说明书中明确的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次聘用在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的,大多数情况下聘用到对应低等级岗位。有高一级职称人员因单位岗位不够低聘至低层级岗位的,单位可以视空岗情况和工作需决定其起聘岗位。
2.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化原则上需要在原聘岗位工作满一个或者以上聘期。确因工作需进行变化的,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应不小于桂人社发〔2023〕185号及相关文件相关要求及规定的低年限要求;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等级岗位晋升,在原聘岗位工作年限需要很多于一年。
(三)规范上级任命领导人员岗位管理。
上级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因工作需不可以再担任领导职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够5年,个人满足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且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有对应空缺岗位的,可以转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个人不满足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或单位无对应空缺专业技术岗位的,可在原聘管理岗位上超岗聘用。
上级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对应的管理岗位不可以顺延使用,其他管理岗位可以调剂到很低等级岗位使用。
(四)规范“双肩挑”人员管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可以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上同时任职,可以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大多数情况下不可以再设置管理岗位。
因行业特点或工作需,确需配备同时占带来一定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双肩挑”人员的,应仅限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部门任命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双肩挑”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所聘管理岗位确需对应的专业技术背景;二是具备所聘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三是实质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完成本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四是按规定参与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上岗。
“双肩挑”人员按其所在主体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按其主体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进行考查。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事业单位可以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完成岗位聘用认定手续后,再印发拟聘人员的岗位聘用文件。
事业单位或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应及时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岗位聘用认定手续。新聘人员第一次岗位聘用手续需要在办理完成编制有关手续那天起30日内申报。岗位变化聘用认定手续需要在拟变化人员公示结束那天起30日内申报。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耗费时长间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那天起算。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在上面说的时间内完成岗位聘用手续的,其工资从完成编制部门有关手续当月起启动执行;超过规定要求的时间的,工资按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当月起启动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化,其工资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次月启动执行。
七、优化监管服务
事业单位是岗位管理工作的权责主体,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不一样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建立健全以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考查、合同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管理制度,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民主管理、内部监督和自我管束机制,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依法保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监督。
事业单位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统筹详细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纠错,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的审查核验,受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经查实确属违规的,责令事业单位及时整改。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监管,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详细指导、监督和服务,每一年抽查事业单位工作情况,对有投诉、举报或有关舆情需进一步核实情况的,可以暂停其岗位设置或竞聘上岗工作。经查实确属违规的,责令事业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该项目的部门。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循各项组织人事纪律,仔细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各司其责,仔细把关。对工作中的违纪失职失责单位和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
12月24日
职位说明书编写?
职位说明书的主要内容有3个部分,第一个:基础信息,涵盖岗位名称、所属部门、直接上级的岗位名称、直接下属的岗位名称、晋升入口通道、职位级别、薪资级别;
第二个:岗位职责,涵盖岗位使命的简述、详细的工作内容、工作的衡量标准;
第三个:任职资格,涵盖经验方面的要求、专业要求、素质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