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精准扶贫政策,定点扶贫村委向上级帮扶单位申请资金扶助是什么

安徽 精准扶贫政策?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安徽委安徽人民政府有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23〕26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有关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公告》(财农〔2023〕412号)和《安徽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开展意见等两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公告》(皖政办〔2023〕8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质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按照中央和省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
本办法所指财政扶贫资金,涵盖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其他涉农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含置换债券资金)还有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
第二章 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三条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省财政列入年预算,按照脱贫攻坚工作需和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多。
市、县级财政按照各地脱贫攻坚工作需和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情况,每一年预算具体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规模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相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原因。
第四条 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和省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和贫困户,这当中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国家和省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
其他行业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具体安排的涉农专项资金,在政策允许前提下,优先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支持力度。
第五条 省以上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根据原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原因主要涵盖贫困人口数、贫困村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出现率等客观原因和政策性原因。客观原因指标取值主要采取统计、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原因主要参考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省对各地扶贫工作考查及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第六条 财政扶贫资金由扶贫部门会财政部门统筹提出分配意见,报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在脱贫攻坚阶段,各行业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具体安排涉农专项资金时,要主动商同级扶贫、财政部门提出分配意见。全部投向贫困地区、用于扶贫项目、落实到贫困人口的涉农资金,都要纳入扶贫资金严格管理。
第三章 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七条 各地根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工作实质上,紧密紧跟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一定要遵守请看下方具体内容基本方向:
(一)产业脱贫。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电商网络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
(二)就业脱贫。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对扶贫对象进行“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补助、劳务信息服务,开展“雨露计划”等。
(三)易地扶贫搬迁。为满足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四)生态保护脱贫。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避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
(五)智力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六)社保兜底脱贫。支持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七)健康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对贫困人口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纳报名费用部分予以财政补贴等。
(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和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等。
(九)金融扶贫。支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助,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培育,设立扶贫融资担保机构或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
(十)社会扶贫。支持“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吃住都在群里的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扶贫社会众筹互联网平台建设等。
第八条 财政扶贫资金不可以用于下方罗列出来的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自不同的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补上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服务大厅、镇(村)文化室、活动室等。
(五)补上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手机或其他可传输信号的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七条使用规定不符合的支出。
第九条 各县(市、区)要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统筹各种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用于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建设。待遇上级领导干部相关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需对项目规模或内容进行调整的,由县有关主管该项目的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报上级相关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备案。
县级扶贫部门负责按照当地扶贫开发规划,制定扶贫资金整合方案,经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落实。各级扶贫、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的督促详细指导、跟踪协调、统计报送和考查通报。各行业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按照资金整合方案的要求落实项目资金,并送同级扶贫、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负责根据确定的资金整合方案和有关规定核拨下达资金。
第十条 省财政厅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到相关县(市、区),同时抄送市级财政部门。
第十一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度,相关项目主管该项目的部门要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库,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要简化操作流程,根据项目开展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对事关民生或季节性强的重要扶贫项目,需要按照项目用款需和有关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审查核验意见预拨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 财政扶贫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制度体系,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整个过程变动管理。
扶贫部门负责按照扶贫资金预算,制定资金统筹分配使用方案,详细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开展,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制定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分配方案。
有关行业主管该项目的部门根据项目资金管理权限,负责制定本单位统筹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详细方案,加强项目开展及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本地脱贫攻坚工作需,制定资金筹措方案,落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严格财政资金监管。
审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标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标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十四条 各级扶贫部门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财政扶贫资金年使用计划。财政扶贫资金年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和资金额度要及时公告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个人补贴类资金,实行乡村两级公开;对工程项目类资金,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开。
第十五条 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详细方案由扶贫部门商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绩效评价结果与扶贫资金具体安排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各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财政、审计检查结果等,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六条 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约谈机制,对没有按规定比例具体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没有按要求统筹整合扶贫资金的市县,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对相关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十七条 根据“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保证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对市县滞留1年以上的省以上财政预算扶贫资金,由省扶贫办商财政厅收回另外单独具体安排。对当年财政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很大的市县,省财政在分配下一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按比例扣减预拨资金。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规定(国务院令第427号)》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处罚、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地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质上制定详细开展办法。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那天起执行
定点扶贫村委向上级帮扶单位申请资金扶助是报告还是请示?
你好,你这是还是属于资金申请报告,就算是扶贫村委帮你还是需一份资金申请报告,建议你把这一步骤也写进去。
假设实在不会写就找我们这样的咨询公司进行编制吧。农行扶贫商城怎么样?
农行扶贫商城是个给各位农民发展自己,展现自己的极好平台。
为响应祖国扶贫号召,中国农业银行秉承“耕耘美丽中国”的社会责任与担当,依托扶贫商城,搭建出一座连接城乡的扶贫产品线上销售桥梁,将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区、县的精选好物带到客户面前,同时将各位考生的一份份爱心送给奋斗中的乡亲。
农业银行依托先进的网络技术和遍布全国的机构网点,倾力打造扶贫商城,为832个国家级贫困县搭建特色产品展销平台,提供公益、开放、精准、共享的电商网络扶贫服务,促进贫困县企业和商户经营转型。
合作共建、脱贫攻坚
农业银行与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高校等单位开展合作,为其提供定制扶贫专区、推动帮扶销售、促进直接购买、开展数据分析、规范运营服务的“五位一体”处理方案。聚众心,集众智,合众力,共谋脱贫大计,决胜攻坚战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助力合作单位更好的落实定点扶贫工作,真真切切履行脱贫攻坚的社会责任。现在已与210余家中央定点扶贫单位达成合作意向,这当中近100家单位已开辟了扶贫合作专区。
特色专区、重点推荐
农业银行扶贫商城开设特色地方馆、名优特产区,为贫困地区商户开通线上电商网络渠道,现在已入驻商户一千余家,在售商品五千余件,累计帮扶销售数千万元。
山西下乡扶贫补贴标准?
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为加强省委农村工作队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中的作用,经深入研究和讨论,从 5月1日起,一定程度上提升省委农村工作队下乡伙食费补助标准。现在针对相关事项公告请看下方具体内容,请遵照执行。
一、伙食补助费
各个相关机构对参与省委农村工作队下乡扶贫的队员,在农村开展定点帮扶工作这个时间段,可以按照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20元,并在公用经费或有关业务费中列支
各个相关机构应建立并完善扶贫队员下乡工作考勤制度,严格根据实质上下乡天数发放伙食补助。
二、一次性被装费
各个相关机构对参与省委农村工作队下乡扶贫的队员发放一次性被装费不可以突破300元,并在公用经费或有关业务费中列支。
三、在途费用报销
扶贫队员下乡工作,在途这个时间段出现的交通费、住宿费按山西财政厅《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23〕4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可以重复计发伙食补助费。
吃住都在群里的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标准:
二类区由52.5元每人/天
三类区由70.2元每人/天
四类区5000米以下由88.8元每人/天
四类区5000米以上(含5000米)由92元每人/天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华宇考试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对内容有建议或侵权投诉请联系邮箱:e8548113@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