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一般多长时间缴纳一次党员缴纳党费标准,党费收缴程序和形式有哪些

党费大多数情况下多长时间缴纳一次,党员缴纳党费标准是多少?
党费至少每半年交一次,这在党章中有规定。
缴党费比例子: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而10000元以上者呢,则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质上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0天交一次。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涵盖三个方面:
(一)自觉。党员交纳党费一定要做到自觉、主动,大多数情况下应由自己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
(二)及时。根据党章要求和相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按月交纳,不可以无故拖延。如果不小心遇到情况特殊,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足额。党员交纳党费需要按照个人的实质上收入,按照本次要求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
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质上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3.不按月获取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净利润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质上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6.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低生活保证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7.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那天起交纳党费。
9.党员工资收入出现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次要求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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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程序和形式?
党费缴纳程序大多数情况下由党小组统一收缴党费,再由支部组织委员收缴交到上级党组织,再由上级党组织交到党费收缴主管该项目的部门,大多数情况下都以现金形式缴纳
党费一定要每月自动上交,基层党组织(支部)在次月上交党委组织部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一,党费的使用。1党支部用于开展党内各项活动,2慰问困难老党员,3党员学习培训,4办公经费,5购买有关的学习资料等。
二,实行专人专户管理。
每名党员涵盖预备党员都要按月向党组织认真足额缴纳党费,各级党组织要将党费根据季度上缴上级党委,党费的使用主要有三种途径,第一是对党员,党组织进行表彰,这儿是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培训,第三是慰问困难党员第四是对党建阵地进行翻建,改建。
根据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一定要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使用党费需要坚持统筹具体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3、党费一定要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详细使用范围涵盖: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4、使用和下拨党费,一定要集体讨论决定,不可以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5、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需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可以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一定要专款专用,不可以挪作他用。
工资总额中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涵盖: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质上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获取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净利润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质上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低生活保证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那天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这个时间段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出现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次要求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都上缴中央。详细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且还可以为不同的人群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自己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需要提高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碰见情况特殊,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大多数情况下不可以超越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本次要求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需要按照本次要求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可以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可以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自不同的名目标“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一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需要于第二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可以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一年根据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一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可以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需要坚持统筹具体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一定要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详细使用范围涵盖:(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一定要集体讨论决定,不可以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需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可以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一定要专款专用,不可以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详细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担负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党费的详细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党费需要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独自设立银行账户,一定要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可以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些,不可以挪作他用。依法保证党费安全,不可以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可以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一定要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化时,要严格根据党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需要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需要每一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需要每一年向党员发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详细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按照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确定,留存比例需要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每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一年4月底前就上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目金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实质上的困难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一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第三十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规定》及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 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完全一样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农村党员的党费收缴标准是什么?
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涵盖: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二、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质上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
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四、不按月获取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净利润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五、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质上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六、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低生活保证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八、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那天起交纳党费。
九、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都上缴中央。
党费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一、党费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1、专人管理。大多数情况下党支部由组织委员、党小组由党小组长、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党费管理人员专人负责。一人管理党费时,没有设立现金库。建立现金库的单位党组织大多数情况下有两人管理党费,一人负责会计工作,管好账簿和凭证,另一人负责出纳工作,管好现金,办理银行业务。
2、专立账目,及时统计,凭证收支,按月上缴。凡有党费收入或留存党费的党组织,都应设立针对的账簿,并及时将每笔党费收入、支出金额登纪录写入账。党小组、党支部应将收到的党费好好保存,及时上交。凡有留存党费的党组织,可以在银行单立党费账户,及时将收缴的现金存入银行,不许同其他费用混在一起,不许按其他款项存入银行,更不许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3、定期报告,定期检查。党支部应定期向我们全体党员报告党费的收缴情况,对漏交党费的党员,要及时公告补交,对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要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基层党委也可以在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各支部的党费收缴情况,同时,对不及时收缴党费或手续不全的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上级党委和组织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员代表大会汇报。凡是实行换届选举的党组织,应该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本届党组织任期内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和审核查验。
4、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党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是用于党员教育费用的补充开支,购买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资料,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对丧失劳动能力、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一定程度上补助等。党支部使用党费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在规定的范围内开支等。使用党费一定要坚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可以个人决定随意使用党费。使用党费要严格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任何个人不准借支或侵占党费,不可以滥用党费。对违犯规定滥用党费、侵占党费的,一定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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