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级建造师可直接考核认定为高级工程师!(2)
(五)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破除论资排辈痼疾,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职称评聘。
(六)对基层一线实行政策倾斜。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稳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级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职称评价标准,上述人员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取消或淡化论文要求,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加大对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指标的权重,通过单位推荐、考核认定等方式晋升职称。城镇中小学教师和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须有相应的基层工作服务经历,将其在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工作服务经历和业绩贡献作为高级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引导城市优质人才资源加大对基层单位和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上升通道,按照基层标准评聘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离开基层单位,可在流入单位转评,转评通过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鼓励省、省辖市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流动,县(市、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省辖市属及以上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职称评聘。
(七)服务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服务“三区一群”等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高级经济师考核认定办法,促进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发展;服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赋予港区省辖市级职称管理权限;服务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改进职称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做法,根据需要组织专门评审委员会适时评审。
三、健全体系
(八)完善职称系列。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在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并相近或相似系列(专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增加新兴专业,逐步建成设置科学的职称系列体系。
(九)健全职称层级。按照国家关于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要求,将我省尚未设置正高层级的统计、审计、实验等系列设置到正高级。按照中央从严控制面向全国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求,将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由参加农业部评审调整为我省统一组织管理。
(十)拓展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的贯通渠道。在开展工程系列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直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认定办法,扩大考核认定范围。自2017年起,将一级注册计量师纳入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高级工程师,将注册会计师纳入高级会计师考核认定范围。
四、完善标准
(十一)破除唯学历倾向。进一步破除不合理的限制性资格条件,科学设置学历、专业等申报条件。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对除卫生系列所有专业、教师系列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十二)破除唯资历倾向。合理设置任职年限要求,破除论资历、熬年头等弊端,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鼓励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十三)破除唯论文倾向。对不同系列、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特点制定不同评价标准,实行差别化评价。对中小学教师、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县(市、区)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等,探索以教案、病案、专题报告、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工作总结、实验报告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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