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级建造师可直接考核认定为高级工程师!(5)
(二十五)简化办事程序。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和“放管服”要求,梳理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进一步规范服务,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简化职称申报、审核手续,对申报人员已出具国家承认学历证书原件的,不得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简化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程序,由省辖市、直管县(市)和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省级政府职称综合管理部门监督抽查。资格审查时,相关部门通过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大限度减少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员的事务性负担。
(二十六)加快职称信息化建设。按照全覆盖、可及性、均等化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职称”建设,搭建发现人才、评价人才、使用人才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职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加强职称证书管理,加快推行电子证书。丰富数据信息内容,提供职称证书网上查询、网上验证等服务。建立在线动态监管体系,打造“阳光职称”,能够网上公开的职称事项全部及时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整合数据资源,为多维度评价人才提供支持。
(二十七)拓展职称评价服务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凡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我省职称评审。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服务多元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技师、高级技师可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高级职称评审。在豫就业的港澳台和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职称评审。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十八)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或兼职,经批准离岗创业和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允许专业技术人才辞职创业,自主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职称评审,其创业期间取得的技术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业绩。自主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晋升中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
七、组织保障
(二十九)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职称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把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等方面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研究重大改革政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履行好职称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政策制定、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常,确保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参与职称制度建设、标准制定、评委会组建、投诉举报核查等工作,具体承办评委会评审服务工作,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支持力度,保证必须的工作经费。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鼓励其参与制定职称评价标准,有序承接具体评审工作。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状况,组织自主评审或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确保职称制度改革平稳推进、顺利实施。
(三十)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要加强督导检查,针对重点改革内容、重要改革举措,明确督查重点,及时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挂号督办、限期整改,对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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